2017年河北大学宪法学考研复试核心题库
● 摘要
一、概念题
1. 法律认知
【答案】法律认知是人们对法律内容、形式、运行、法律性质、作用等法律现实,以及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区别和联系的感知和认识。
2. 违宪责任
【答案】违宪责任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责任,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言论或行为违背宪法的原则、精神和具体内容因而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违宪责任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它是一种政治上的、领导上的责任。如一国的总统因违宪被弹勃等等。违宪责任的特征包括:①违宪责任的承担主体虽然具有多重性,但主要是国家立法机关。②违宪责任是基于宪法关系而发生的,即在宪政实践中,因宪法关系主体违宪而引起。③违宪责任追究程序具有多元性。④违宪责任既具有法律性质又具有政治性质。⑤违宪责任的承担方式也不同于其他法律责任。
3. 基本权利
【答案】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为实现自己必不可少的利益、主张或自由,从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资格或可能性。基本权利具有其自身的法律特性:①基本权利决定着公民在国家中的法律地位。②基本权利是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必需的权利。③基本权利具有母体性,它能派生出公民的一般权利。④基本权利具有稳定性和排他性,它与人的公民资格不可分,与人的法律平等地位不可分,因而是“不证自明的权利”。基本权利的确认和保障是整个宪法价值体系的重要核心,其反映了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4. 义务性规范
【答案】义务性规范是指在调整公民基本义务过程中形成的,为公民履行基本义务提供依据的规范。其集中表现为公民应该履行的基本义务,在宪法中规定得比较清楚。
5. 法治原则
【答案】法治又称“法的统治”,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治国理论、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其核心内容是: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法治作为治国的理论、原则和方法,必然应该被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确认为基本原则,并在宪法的具体内容中予以充分体现。
6. 宪法的指引作用
【答案】宪法的指引作用是指宪法或宪法性法律对公民、国家等主体的行为起到的导向、引路作用。这主要通过权利和权力的设定来实现。
二、简答题
7. 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答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是宪法在法律上的特征,也是宪法与普通法律最重要的区别之一。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取决于三个方面的因素: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国家的性质、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的结构形式、国家的基本国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最重要的问题,都在宪法中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不仅反映着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方向,而且从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根本原则上规范着整个国家的活动,因而与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而且只涉及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些方面或某一方面相比,宪法具有国家总章程的意义。
(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①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
②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的严格体现在:
①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并非普通立法机关:
②通过或批准宪法或者其修正案的程序,往往严于普通法律,一般要求由制宪机关或者国家立法机关成员的2/3以上或者3/4以上的多数表决通过,才能颁布施行,而普通法律则只要立法机关成员的过半数通过即可。
8. 如何控制宪法实施的逻辑进程?
【答案】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落实,即将宪法文字上的、抽象的权利义务关系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生动的、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并进而将宪法规范所体现的人民意志转化为具体社会关系中的人的行为。宪法实施实际上是一个循环交错、持续不断的过程。从理论上分解为三个相对独立的阶段,即宪法实施准备阶段、实际实施阶段和实施评价阶段。
(1)宪法实施准备阶段
宪法实施准备阶段的基本任务是为宪法的实际实施创造条件、打好基础。毫无疑问,我们要做好任何下作,都离不开充分的准备。甚至可以说,充分的准备是成功的一半。因此,要有效实施宪法,同样离不开准备程序。
尽管宪法实施准备阶段涉及的方面很多,但除了前面阐述的内因条件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
明确宪法实施的指导思想,用以指导宪法的实施活动,保证实施活动的顺利进行。在确立指导思想过程中,不但必须以实施宪法的目标为中心,并将其贯穿于实施的全过程,同时还应遵循客观规律。二是设计宪法实施力一案。由于宪法条文大多只是一种原则性的规定,而不包括具体的行动细节,因此要实施宪法,就必须结合不同的实际情况,把这些行动原则具体化,并制定出实施宪法的详细计划,作为宪法实施活动的依据。三是建立健全合理的宪法实施机构。宪法实施机构是宪法有效实施的组织保障,宪法实施主体广泛,机关、组织是宪法实施主体中的主导力量,应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的组织,确立各部门的管理目标,配备有关人员,分工清楚合理、考核标准明确可行仍然十分必要。
(2)实际实施阶段
宪法的实际实施阶段是宪法实施程序中的主要环节,是宪法规范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具体表现,是体现在宪法规范中的立宪价值和宪政精神能否得以实现的关键。因此,无论是理论分析和经验总结,还是具体事务的准备,最终都是为了宪法的实际实施。
社会现实中的各种主客观情况异常复杂,决定了宪法的实际实施也非常复杂。有以下几点务必引起注意:一是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提高宪法实施主体的宪法意识,
使宪法实施主体的行动与宪法的要求相一致。同时,要使宪法取信于民,保持宪法的相对稳定性。二是掌握实施进度,把握实施方向。由于宪法实施对象的特殊性和环境因素的多变性,造成了宪法实施过程的复杂性。因此,宪法实施主体应该不断了解和掌握宪法运行的第一手材料,通过对宪法实施情况的分析,掌握宪法实施进度,克服宪法运行中的不利因素,进而把握宪法实施的方向,使宪法实施取得更加满意的效果。三是保证实施机制运转,提高实施效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有很多子系统在其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如信息系统、执行系统、反馈系统、监督系统等。各个子系统只有根据宪法实施要求,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各自的作用,才能有效促使宪法实施机制正常运转,进而提高宪法实施的效率。
(3)实施评价阶段
宪法实施评价是指有关国家机关或者公民个人以宪法规范、立宪价值取向及社会发展需要等为标准,对宪法实施主体的行为及其效果进行检查对照,并作出明确判断的活动。比如说宪法中的哪些规定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对社会的推动作用大,原因是什么; 哪些规定不能得到很好的贯彻,存在什么问题; 等等。在评价过程中,既不能因为宪法的某些规定在实施中遇到障碍,或者某些规范在局部地方没有切实贯彻执行,就得出整部宪法没有得到实施的结论,也不能因为多数宪法规范已得到执行,就得出整部宪法实施状况很好的结论。为此,必须注意两点:一是在评价时,必须正确处理好整体与部分、宏观与微观之间的关系,不能以偏概全,而应该既足全局、立足宏观评价宪法的整体实施状况,又立足局部、立足微观评价个别宪法规范的实施效果,并将它们之间有机统一起来。二是必须确定评价宪法实施状况的标准,主要包括宪法规范标准和宪政价值标准两个层次,具体来说,如国家和社会的基本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运行、国家的法制是否得到统一和完善、公民的宪法意识是否得到普及和提高、违宪行为是否得到有效的处理和纠正、公权力是否得到有效制约和公民权利是否得到有效保障等。根据这些标准来检查和对照宪法实施活动,不仅可以了
相关内容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