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工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703法理学之经济法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题
1. 调制法定原则
【答案】调制法定原则,是指政府的宏观调控应控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使政府的调控纳入法制轨道,必须在宏观调控法中确认政府依法调控的法定原则。其基本要求是:政府及其调控职能部门的调控主体资格法定,明确它们各自的法律地位; 各类不同宏观调控主体所享有的宏观调控权力法定,严格要求宏观调控主体在法律赋予的调控权范围内活动,禁止假借调控之名,侵害受控主体的权益,保障宏观经济健康运行和市场经济秩序; 政府调控方式与程序的法定。
2. 经常项目外汇
【答案】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经常发生的交易项目,包括贸易收支、劳务收支、单方面转移等。经常项目外汇可以自由兑换。我国规定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必须调回境内; 必须按照国务院规定卖给外汇指定银行,或者经批准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帐户。
3. 存款保险
【答案】存款保险作为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基本特征:关系的有偿性和互助性、时期的有限性、结果的损益性、机构的垄断性。
4. 政府定价目录
【答案】政府定价目录是指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依据,它规定了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定价目录可以分为中央定价目录和地方定价目录。中央定价目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修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地方定价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专管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
5. 税收饶让
【答案】税收饶让,又称饶让抵免,是指居住国对居民在非居住国得到的减兔优惠的那一部分少缴的所得税款,特准给予饶让(让利),不再按本国规定的税率予以补征。这是对非居住国为吸引外资给予的税收优惠的落实。一个国家如想获得税收饶让,一般应通过谈判,争取在双边税收协定中加以解决。
6. 预算执行
【答案】预算执行是指各级财政部门和其他预算主体组织一预算收入和划拨预算支出的活动,是将经过批准的预算付诸实施的重要阶段。在我国,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
二、简答题
7. 我国在电力行业引进竞争机制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案】按照2002年国务院批准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我国对电力行业实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打破垄断、引入竞争。
(1)厂网分开、竞价上网
①厂网分开,主要指将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资产按照发电和电网两类业务划分,管网的不管电厂,并分别进行资产重组,形成发电企业多家竞争的局面;
②竞价上网,就是各电厂分别独立报价,谁的电价低就吸收谁的电,公平竞争,上网电价在市场竞争中形成。
(2)建立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
原先实行的国家发改委行政审批式的还本付息式电价机制,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要取消行政审批,使电价形成建立在市场机制之上,将电价体系划分为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终端销售电价。具体来说:
①发电环节引入竞争机制后,上网电价由国家制定的容量电价和市场竞价产生的电量电价组成;
②对于需要垄断经营的电网公司的输、配电价,要在严格的效率原则、成本约束和激励机制之下,由政府确定定价原则;
③用户终端销售电价以上述电价为基础形成,建立与上网电价联动机制,最终形成合理的销售电价。
8. 消费者知情权。
【答案】消费者知悉真情权,或称获取信息权、知情权、了解权,是消费者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1)权利内容
在今天的信息社会,信息的重要性人所共知。对于企业而言,信息直接关系到其经营业绩; 对于消费者而言,信息直接关乎其生活质量。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唯有如此,才能保障消费者在与经营者签约时做到知己知彼,并表达其真实的意思。
(2)法律规定
①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该条确认了消费者具有知悉真实情况的权利。
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第19条规定了经营者的义务,根据该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我国法律通过对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的规定,形成了对消费者知悉真情权的保护。
9. 简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价值取向。
【答案】法律的价值是指法律规范所体现的立法者所追求的基本目标,亦即立法者通过这种法律规范对社会关系调整所要达到的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一种类型的法律,亦有其明确的价值取向,即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交易安全和消费者福利。
(1)安全价值
安全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基本的价值追求。安全包括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其身体健康状况不会因经营者或其提供的商品、服务受到不良的影响。
(2)交易公平价值
交易公平是指消费者在与经营者的交易中能够获得公平、平等的对待,消费者获得商品和服务与其支付的货币价值相当。由于市场的垄断、信息的不适当分布、现代消费交易形式的变化,消费者在消费交易中往往得不到公平的对待,因而,必须通过法律对消费交易关系进行适度矫正。正视消费者与经营者的现实差异,通过规范经营者的行为来实现公平,正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价值所在。交易公平要求在消费交易中消费者能获得公正、平等的对待,要求交易的结果对消费者公平。
(3)福利价值
增进消费者福利亦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基本的价值追求。从广义上说,消费者安全和消费者交易的公平属于消费者福利的重要内容。消费者福利是人类公共福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此作为其基本的价值取向,便意味着它应从消费者的利益出发,通过对消费关系的法律调整,使社会生产活动能够不断提高消费者的生活质量,提高消费者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消费者福利的基本内容是消费需求满足。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实现其促进消费者福利价值的目标:第一,通过直接规定消费品和服务要求,迫使经营者生产的消费品和提供的服务符合这些要求; 第二,通过各种市场管理制度,遏制影响市场促进商品服务质量机制发挥作用的各种因素,使市场本身固有的促进经营者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商品服务质量的功能能够充分地发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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