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我国证券市场从1990年建立以来,已经历过十六年的发展,上市公司通过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再融资的融资总额已达到了12,000多亿元,证券市场已日益成为我国上市公司发展融资的重要窗口和平台。为了对上市公司发行股票进行监管,我国监管机关建立了相应的股票发行制度,但从其实施情况来看,无论是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还是上市公司再融资,无论执行的是审批制、核准制还是保荐制,监管机关长期执行的都是政府行政干预下的发行制度,带有政府行政管制的色彩,严重制约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2006年5月,在经历一年多股权分置改革后,新股发行及上市公司再融资等证券市场发行制度得到恢复,但最新的保荐制度还是沿袭原有模式,行政干预始终贯穿着发行上市的主流,阻碍了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证券市场的发展,因此本文要对证券市场股票发行制度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改革方案。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从成熟证券市场包括美国证券市场和英国证券市场股票发行制度入手,研究其股票发行的标准、审核程序及相关制度,探索及规范化的监管模式和证券发行体系,从而掌握其比较和鉴别的依据(2)通过研究我国证券市场股票发行制度的演变及相关内容,并对其相关成因进行分析(3)对我国证券市场审批制股票发行制度和保荐制股票发行制度进行分析,同时对比国外证券市场的股票发行制度,并列举相关典型案例进行分析(4)提出我国股票发行需要完善的对策及相应的建议,并对其改革的前景和市场各方参与主体行为进行展望。结论:通过比较、鉴别及案例分析,对我国证券市场现有的股票发行制度进行详细分析,提出适应股权分置改革后全流通市场环境下的注册制的股票发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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