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860经济法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
● 摘要
一、概念题
1. 公司清算人
【答案】公司的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处分其财产,终结其法律关系,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程序。清算人是公司解散后负责处理清算事务之人,一般为自然人,其与解散中公司之间的关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为公司的负责人,在清算目的范围内代表公司、处理公司事务,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职权,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2. 社会中间层主体
【答案】社会中间层主体是指独立或相对独立于政府主体与市场主体,为政府干预市场、市场影响政府和市场主体之间相互联系起中介作用的主体,也被称为非政府公共组织或者机构、准公权力主体。它在某些方面承担非政府公共组织的一定职能,具有中介性、公共性、民间性、专业性的特征。
3. 审慎监管原则
【答案】审慎监管原则,是指银行业监管机构应当以认真谨慎的态度对银行的资本充足性、流动性、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机制等方面制定标准并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审慎监管原则是各国银行业监管实践的通行原则,是巴塞尔委员会于1997年发布的《银行业有效监管核心原则》的一项核心原则。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其他有关银行业监管法规借鉴国际银行业监管惯例和《银行业有效监管核心原则》的基本精神,确立了银行业审慎监管的原则,以促使我国银行业监管实现规范化、专业化和国际化。银行业的审慎监管通过两方面内容实现:①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执行监管当局制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②通过监管当局检查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慎评估并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和控制。
4. 证券的公开发行
【答案】公开发行证券是一种按证券发行对象划分的证券发行力一式。公开发行即公募发行,是指发行人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证券的发行方式。在公募发行的情况下,任何合法的投资者都可以认购。
5. 资本充足率
【答案】资本充足率是指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资本充足率反映商业银行在存款人和债权人的资产遭到损失之前,该银行能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程度。规定该项指标的目的在于抑制风险资产的过度膨胀,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常运营和发展。各国金融管理当局一般都有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管制,目的是监测银行抵御风险
的能力。
6. 证券投资基金
【答案】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形式或投资组织,即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基金形成独立的基金财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从事股票、债券等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所持份额享有收益和承担风险。
7. 国有资产评估
【答案】国有资产评估是指国有资产评估机构根据国家政策和特定目的,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法定程序,采用科学的力一法,对国有资产现时价格进行评定和估算。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是国有资产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正确体现国有资产价值量,保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国有资产评估应遵循真实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公平性原则、独立性原则、可行性原则。
8. 营业税
【答案】营业税是以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提供应税劳务取得的营业收入为课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并于2008年对其进行了修订。凡在我国境内提供((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营业税的税率为比例税率,税率低,档次较少、计税简便。
9. 公开市场操作
【答案】公开市场操作(又称公开市场业务)是中央银行吞吐基础货币、调节市场流动性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通过中央银行与指定交易商进行有价证券和外汇交易,实现货币政策调控目标。这种业务的目的在于,通过扩张或者紧缩信用,调节社会货币供应量。
中国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包括人民币操作和外汇操作两部分。1999年以来,公开市场操作已成为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日常操作的重要工具,对于调控货币供应量、调节商业银行流动性水平、引导货币市场利率走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0.市场中介组织
【答案】市场中介组织,是指依法设立,在国家机关与市场主体之间以及市场主体相互之间从事经济运行的中间服务事业的自治性社会组织。其特征有:①依法设立; ②在经济运行中充当政府与市场普通主体之间的中间主体; ③所从事的事业是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种中间服务; ④属于社会自治性组织。
二、简答题
11.简述计划法的内容。
【答案】计划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下列法律规定:(1)作为计划法主体的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的地位、职责、权限; (2)计划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形式; (3)计划体系和指标体系; (4)计划的综合平衡; (5)计划程序; (6)计划责任。
12.规划的含义和意义是怎样的?
【答案】(1)规划的含义
规划就是计划,是指人们为了实现某种目的而对未来的行动所作的设想和部署。
(2)规划的意义
①“在现代世界里,政府完全可以很好地从事广泛的经济活动,包括调整收入和财产的分配,处理外部经济和外部不经济,对付结构上的小可分性,维持经济的普遍稳定。要达到所有这些目标,政府就应该,其实也必须预先做好计划。”
②对于要实现经济赶超的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来说,规划调控更是不可或缺。“听任市场经济自由放任的发展,这在不发达国家毫无疑问是一个错误的答案。从更宏观的角度看,规划调控还是国家间经济竞争的重要手段。
③但要注意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划不再是指令性计划。它主要通过经济政策和经济措施来调节经济利益,在市场的基础上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实现预期的社会经济目标。
13.经济法的实现有哪些要素? 对其应如何理解?
【答案】经济法的实现要素包括立法、执法和守法。
(1)立法
①经济法立法的概念
经济法的立法,是指作为法部门的经济法创制活动及其结果,与经济法的制定法渊源相应,包括有权机关起草、审议、通过或否决、批准、颁行、修改、废止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及其结果。
②经济法立法的要求
a. 经济法的立法必须遵循一般的法律制定程序和原则;
b. 经济法的立法在维护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服从国家全局的同时,也要充分发挥部门、地方立法针对性和操作性强、成本低的特点,重视部门和地方立法的作用。
(2)经济法的执法
此处的执法是广义的,包括行政执法、自治团体对法律的适用和司法。基本要求如下:
①要求国家经济管理机关、自治团体和司法机关等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法无明文、规定不详或规定矛后甚至不当的情况下,根据法治及经济法的理念、基本原则、上位规范、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公正地适用法律,处理、解决相关权益纷争;
②在经济法实施中,在强调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执法义务的同时,重视提高其执法水平和加强相应的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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