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师范大学社会工作概论(同等学力加试)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
● 摘要
一、简答题
1. 社会工作的目标及功能。
【答案】(1)社会工作的目标
社会工作是现代社会应对纷繁复杂的社会问题而形成的职业活动。虽然各国政府与民间组织推动、发展社会工作的出发点会有一些差异,但是社会工作还是有其共同的目标。以下我们从服务对象和社会两个层面来说明社会工作的目标。
①服务对象层面的目标
a. 解救危难
社会工作的基本目标就是寻找资源,支持他们,帮助他们走出危难。社会上作者在解救危难中的角色是多方面的:在受助者生命处于危机时社会下作者要施以援手为其提供物质支持,包括衣、食、住条件; 社会工作者要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对处于危难的人给予心理支持。
b. 缓解困难
社会工作的基本目标之一就是帮助有困难、有需要的人缓解压力、克服困难,恢复正常生活。当前在我国,社会的快速转型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社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为困难群体解决困难,帮助他们恢复正常生活。
c. 促进发展
社会工作坚持“助人自助”的理念,而这一理念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通过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和帮助,促进其潜能的发挥和能力的增长,逐渐达到自己能应对困难、面对生活以至预防新问题出现的状态。
②社会层面的目标
a. 解决社会问题
社会工作者秉持专业价值观,用自己的专业方法介入社会生活,就是要解决个人、家庭、社区方面的问题,帮助服务对象增强自身功能,修复社会的机制,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
b. 促进社会公正
为了促进社会公正,社会工作者从多个方面介入社会生活,对不公正现象进行干预。这包括:为困难群体提供帮助,增强他们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促进不公正制度的改变,为困难群体、弱势群体参与社会生活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制度保障。
(2)社会工作的功能
社会工作通过为服务对象提供帮助可以达到促进其正常生活、促进人与社会环境的相互适应等功能。
①社会工作对服务对象的功能
a. 促进服务对象的正常生活社会工作者向服务对象提供各种具体的帮助和服务,解决其困难、
增强其能力,以帮助他们能正常生活。。社会工作者在物质帮助、心理辅导和社会支持方面提供的援助是具体的,这可以解决服务对象遇到的迫切问题。
b. 促进人与社会环境的相互适应
社会工作者希望促成人与社会环境的良陛互动:一方面,通过解决问题和增强能力使服务对象有能力应对环境的压力和挑战; 另一方面,通过调动环境中的资源和改善环境,向人们提供更多支持。
②社会工作对社会的功能
a. 维持社会秩序
由于社会结构、社会组织方式的变化,以往传统的工作方法已不能完全解决问题,社会工作可以在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秩序、维持社会稳定方面发挥重要功能。社会工作则通过服务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从而达到维持社会秩序的效果。
b. 促进社会和谐。
社会工作擅长面对面的、深人人心的、人性化的服务,这在化解矛盾和冲突时所产生的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是一般行政方法所不能替代和比拟的。社会工作作为专门助人的职业,能够通过具体服务为和谐社会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2. 试述社会工作与社会福利的区别与联系。
【答案】社会工作与社会福利的区别与联系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社会工作与社会福利的联系
①二者的对象趋向一致。从社会工作的发展趋势看,社会工作和广义社会福利的覆盖对象是逐渐重合的。
②社会工作是现代社会福利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行社会福利的专业化、制度化手段。
③在我国山行政系统推行的社会福利(狭义的社会福利,如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妇女福利、老人福利),和社会工作实际上混合在一起,难以做出明确的区分。
(2)社会工作与社会福利的区别
①无论是广义的社会福利,还是狭义的社会福利,社会福利都是指一种社会政策;
②社会下作则是具体服务的提供,是实现社会福利的手段。如社会福利政策规定了向弱势群体提供的福利设施的资金来源和种类,而社会工作则帮助人们特别是有困难者享用这些设施;
③社会工作者还可以在社会福利政策提供的资源和社会弱势群体之间起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使相应的资源为相关的人们所利用。
3. 简述中国内地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应对措施。
【答案】(1)中国内地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
“社区矫正”在中国内地起步较晚。21世纪初,在世界范围的刑事司法制度改革潮流的影响下,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社区矫正”作为一种理念和制度被提上了中国刑事
司法观念和制度改革的议事日程:从2002年8月上海市正式在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到2004年社区矫正工作的试点规模和范围己经扩大到全国辖区的一半以上。
(2)中国内地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问题
社区矫正工作推行过程中,由于刑事司法领域中原有思想观念和工作思路的惯性,加之试点阶段缺乏经验,致使目前的社区矫正工作仍存在许多问题,具体表现为:
①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认可程度有待提高
从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的现实看,我国目前还处于以报应为目的、以监禁为主体的刑罚制度阶段,司法界的很多人对于提高社区矫正措施的适用范围和比例,存在种种疑虑; 社会人士对社会矫正也存在种种认识上的偏差; 社区居民更表现出对社区矫正的心理排斥。由于存在以上种种思想认识上的障碍,致使我国社区矫正的适用面极其有限。
②社区矫正下作的主体机构及职责分工有待明晰
在我国的刑罚执行体制上,存在着由司法和公安机关分别行使刑罚执行权的二分格局:司法行政机关行使监禁刑罚的执行权; 公安机关行使非监禁刑罚的执行权。这样的行刑格局有许多弊端:
a. 行刑资源浪费;
b. 不利于对刑罚执行工作的归口管理和法律监督;
c. 对犯罪人的改造缺乏延续性,容易发生脱节。
住拼土区矫正工作形式措施简单划一的状况有待改进
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规定的矫正范畴的刑种和行刑方式有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和剥夺政治权利等五种,但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对于这五种人采用什么样的社区矫正形式没有一个明确规定。在这样的立法和制度框架下,社区矫正工作的形式与措施十分简单划一,除了一系列监督管理的措施外,没有具有针对性的多样化的措施手段可资利用。
③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我国内地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推行进度快、范围大,需要有大批人员进入这‘新的领域。但是由于以往的人才培养脱节,几乎没有符合条件的人可以聘用,所以通过从狱警中抽调、从社会上招聘等途径来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上岗前也只是匆匆培训两三个月,基本是边干边学,靠的是各自以往的知识积累和工作经验,谈不上用社区矫正工作的理论、知识和方法、技巧。
(3)应对措施
①从社区治理理论的视角构建社区矫正制度体系
治理理论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西方学术界十分流行的理论,它与传统的统治理念不同,是制定公共政策和进行公共事业管理的一种新的指导理论。社区矫正作为一项公共政策和公共事业,应该体现社区治理理论的基本精神:
a. 社区矫正的行为主体构成应该突破“政府独大”的局面,形成一种由多元化、多样性的行为主体共同参与的新的格局;
b. 社区矫正作为一个长期的过程,除了完成特定的、具体的矫正目标外,更看重社区预防犯罪功能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