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中国诗学自发轫于“诗言志”,正统的政教观便占据着诗学话语的中心地位。倘若抒情的审美观仅只作为政教观的补充,才取得了进入主流诗学的资格,那么,以笔力思理见长的江西诗学在与主流诗学的逆反中就更加难觅一块生存发展的空间。江西诗学与主流诗学的这种反向原本是为了在诗学模式日渐成型、诗学成就业已辉煌的诗学背景下,寻求一种创造独立模式、超越传统观念的存在方式。但是其利用深厚的传统诗学的滋养所开掘的全新诗学内容,却长久被遮蔽、抨击、甚或歪曲。本文纵向梳理江西诗学的逻辑进程、横向建构江西诗学的诗学体系,以及重新评判江西诗学在中国诗学离合关系下的诗学价值,目的在于重新整理江西诗学的全部诗学遗产,挖掘江西诗学的本真涵义,赋予江西诗学公正客观的诗学地位。这种整理、挖掘和赋予的工作,对于中国诗学乃至世界诗学具有深远的影响和意义。江西诗学为中国诗学提供了一种新的以语言为中心的形式批评模式。它把神秘缥缈的诗歌本质落实到以语言为中心的形式结构中,从形式结构的选择、安排角度来揭示诗歌意味的奥秘,从而使中国诗学立足于形式的分析,重视语言的批评,走出传统“情”、“志”观的统治。同时,在对诗歌内在肌质的探索和体认上,江西诗学几乎开掘了与西方现代新批评、尤其与俄国形式主义文论同等的阐释深度,而且它在把诗歌形式融入人文精神的诗学取向上,甚至比俄国形式主义更高一筹。因此,江西诗学以其饱满的人文精神内涵对当今世界诗学具有了某种借鉴作用。 本文分上、中、下三篇。 上篇 追索江西诗学从生成、发展、成熟至蜕变的历史行迹,呈现其内在的由“法”到“悟”的逻辑进程。江西诗学生成期以黄庭坚创立诗学范式“法”为标志。其中贯穿着由“稍入绳墨”之规矩到获得“不烦绳削”之自由的思路?具体展现为树立诗学典范,制定诗学法度和开拓诗学新路三个层次。黄庭坚为江西诗学奠定了基本模式和发展方向,作为其跟随者的江西诸公严格践履守护着诗学范式“法”。这既体现了诗学范式“法”的操作性、合理性和广泛性,又带来了诗学实践上对技巧规矩邯郸学步式的窄狭。于是陈师道、韩驹、王直方等江西诗人专注于解决黄庭坚本人未真正达到的消解智性进入直觉状态的“自由”问题,推动诗学范式“法”向“自由”境界靠拢,从而使江西诗学进入发展期。诗学范式“法”的最终成熟则是在以吕本中、曾几、陈与义为代表的江西诗学成熟期完成的。他们主张自由放纵而不违规矩法度,以“活”的精神融入诗学范式"法"中而创立“活法”、“禅悟”说,鲜明地凸现了黄庭坚“覆却万方无准、安排一字有神”的诗学精神。从此,诗学范式“法”逐步向诗学主体“悟”转变。强化这一转变趋势进而使江西诗学发生蜕变;是以南宋诗人陆游、杨万里、姜菱为代表的江西诗学蜕变期的主要特征。这一时期的诗人“自江西诗派入”又“自‘江西诗派出’”,以“悟”为转捩点,变“法”为“无法”,宣告江西诗学的最终蜕变。 中篇 横剖江西诗学的发展历程,整体把握江西诗学的诗学内涵,建构由形式诗学、语言诗学和人生诗学组成的诗学体系。本篇分形式诗学、语言诗学和人生诗学三章论述。“形式诗学”一章,以西方文论有关“形式”范畴的理论衍变为依托,厘定“形式”和形式诗学的涵义,阐明江西诗学的形式诗学意义,建构了江西诗学的形式诗学体系和范畴。就形式诗学体系而言,江西诗学呈现为诗本体形式观(将诗本体落实到诗歌形式结构中)、诗创作形式观(将已有作品中的景象、物象、意象、思想、观念以及语言组成的形式材料加工、安排、组合、创造),诗鉴赏形式观(将诗鉴赏指向诗歌形式结构)。就形式诗学的范畴而言,江西诗学包含“眼”、“法”、“韵”、“格”四个范畴。“眼”指处于诗歌形式结构中的关键位置;“法”指一切非诗歌状态存在的形式材料进入诗歌形式结构必须遵循的规范;“韵”指在“法”的规范要求下由诗歌形式结构所呈现的艺术规律性的和谐组成样态;“格”指内在气骨的外化,即体现主体的胸襟气骨之品格外化于作品形式技巧的格式之中。这四个范畴由低到高依次体现“法”到“悟”的转变。形式诗学以语言为中心对形式结构进行分析,“语言诗学”是江西诗学诗学体系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江西诗学对语言问题的关注为揭开“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这一命题的真实涵义具有极大帮助;江西诗学建构了严密的以语音、构词、句式、语言史组成的语言诗学体系;江西诗学突破前人“得意忘言”的抽象理论,强化语言的自指性价值,冲破语言的局限性,试图对意义世界进行理性把握,进一步通过对语言的陌生(defamilarization)手法,达到语言对意义的统一。在江西诗学专注形式诗学和语言诗学的探索中,已经中透露出对诗歌外部世界的关怀,并建构了直指人生内涵、道德心性的人生诗学。“人生诗学”一章在宋代生命禅学和人文理学的关照下,展示江西诗学发展禅悟学说,主张通过语言、形式进入生命体验的本真状态,彰显性理之学,提出“诗者,人之情性”的人生诗学命题。 下篇 比较江西诗学与中国传统诗学的离合,在中国诗学背景下准确、全面析理其对传统诗学的继承、否定和发展,客观判断江西诗学的诗学价值。江西诗学与中国传统诗学的关系首先表现为对抒情诗学的背离。抒情诗学经过早延不绝的发展历程,而江西诗学与这种“主情”诗学完全背离。江西诗学“尚意”、“主理”之主张与正统的政教观亦大相径庭。总之,在总体精神上,其昂扬着理性主义的精神;在诗学取向上,将切于世情的外向追求,内敛为对主体自身内在品格的追求;在诗学实践上,不再是对外物的感兴而是感悟,不再是情感的倾注而是遣释。江西诗学的以语言为中心形式批评模式在总结中国诗学对形式研究的基础上创立一套超越前人的诗学模式而形成的。具体说从庄子由“技”进“道”观,唐代格律诗成熟形式,以及孔子、陶渊明素朴形式美中汲取了宝贵的诗学成果,呈现出江西诗学在中国诗学史上的正面价值。但是在其生成、发展过程之中和蜕变之后,对江西诗学的反拨批判与追捧推崇此起彼伏。其中批判最强有力的当属张戒和严羽。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江西诗学的负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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