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大学法学院F08法学综合一之经济法总论考研复试题库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移送管辖
【答案】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以后,发现自己对案件并没有管辖权,从而通过裁定的力一式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实际上是法院受理案件错误之后所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移送管辖通常是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主要用于纠正地域管辖方面的错误,但有时也会发生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管辖所移送的是案件,而不是案件的管辖权。
2. 资源补偿制度
【答案】资源补偿制度是指在资源利用活动中,因合法的资源利用而对他人相应的损失应给予的补偿。资源利用的补偿不同于民法中的违法或违约而造成的损害赔偿。
3. 经济垄断与行政垄断
【答案】(1)经济垄断,是指经营者以独占或有组织联合等形式,凭借经济优势,操纵或支配市场,限制和排斥竞争的行为。行政垄断,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斥、扭曲或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2)二者的区别
①经济垄断的实施主体是市场竞争者; 行政垄断的实施主体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②经济垄断中形成垄断的依据是经济优势; 行政垄断中形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凭借力量是行政权力。
③经济垄断只包括通过具体行为而实施的垄断; 行政垄断有抽象与具体之分,既存在强制买卖、限制市场准入等通过具体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垄断,也存在制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竞争内容的一般规定等通过抽象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垄断。
④行政垄断的强制性较经济垄断明显。
⑤本质上,行政垄断是一种滥用行政权力的行政违法行为。
(3)二者的相同点
①二者都具有滥用优势的主观要件。滥用优势是垄断构成的主观要件,这一点既表现在经济垄断上,也表现在行政垄断上。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其行为的外观都呈现这种滥用状态。
②二者都是对市场准入的限制。对于竞争的实质限制,是一切垄断形式的客观要件。行政垄
断与经济垄断都是针对社会公众竞争者的,而不是针对特定竞争者。并且,其效果都表现为对社会公众竞争者市场准入的限制。
③二者有共同的危害后果。行政垄断和经济垄断的共同点表明,它们的本质是相同的,因而有着共同的危害,即破坏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4. 政府指导价
【答案】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即政府根据他的权限和市场现状,给出的强制性的价格范围。政府指导价是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物价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权限,通过规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最高限度和最低保护价等,指导企业制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从品种范围上讲,政府指导价适用于比较重要的,同时花色品种多、供求变化快、季节性强的商品。
5. 保证金制度
【答案】期货保证金,是指期货交易者按照规定标准交纳的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的资金。保证金制度的实施,降低了期货交易成本,交易者只需缴纳很小比例的保证金而不需要足额交纳货款就可以买卖期货合约,发挥了期货交易的资金杠杆作用,促进了套期保值功能的发挥。
6. 回扣与折扣
【答案】(1)回扣,是指在商品销售中,卖方除明确标价应支付价款外,账外暗中向买方退还钱财或给予买方其他报偿以争取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的行为。而折扣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以明示并如实入帐的方式给予对方的价格优惠,包括支付价款时对价款总额按一定比例即时予以扣除和支付价款总额后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还两种形式。
(2)二者的区别
①二者的本质区别是“帐外暗中”与“明示和如实入帐”。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明示并如实入帐”即为折扣; “帐外暗中”即为回扣。
②法律的态度不同。折扣是企业正常的商业促销行为,受法律的规范和保护; 回扣是一种典型的商业贿赂行为,法律严格禁止。
③当事人上的差别。折扣发生在购销双方当事人之间,只能给交易对方当事人,而不能给其经办人员; 回扣既可能给交易对方当事人,落入单位小金库,也可能给对方单位的主管人员或者经办人员,落入其个人腰包。
(3)二者的联系
回扣与折扣都是卖方用价格上的优惠办法,来达到推销商品的目的。
7. 营业税
【答案】营业税是以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提供应税劳务取得的营业收入为课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并于2008
年对其进行了修订。凡在我国境内提供((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营业税的税率为比例税率,税率低,档次较少、计税简便。
8. 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监管
【答案】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是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力法,对各种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评估、控制、监测和改进的动态过程和机制。有效的银行内控机制对于防范日益增长的金融风险,保障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具有非同寻常的作用。
二、简答题
9. 简述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概念和特征。
【答案】(1)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概念
代位求偿权,也称代位追偿权,是指财产保险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可以取得在其赔付保险金的限度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造成损失的第三人享有追偿的权利。代住求偿权仅适用于各种财产保险。
(2)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特征
①保险事故是由第月者的行为所致,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对第月者享有赔偿请求权;
②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向第三者追偿的金额不得超过其向被保险人支付的保险金额;
③代位求偿权仅适用于财产保险,不适用于人身保险。由于补偿原则不适用人身保险,由补偿原则派生出来的代位原则、分摊原则同样不适用于人身保险。
(3)我国《保险法》关于代位求偿权的规定
《保险法》第45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 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己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第一款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在财产保险中,由于第三者的过错使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了保险金后,有权把自己置于被保险人的地位,获得被保险人有关该项损失的一切权利和补偿。保险人可以用被保险人的名义向第三者提起赔偿诉讼。
10.简述市场监管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市场监管法原则,是市场监管法制定和实施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市场监管法原则,应当统帅市场监管法的各规则、各环节,并与宏观调控法原则相区别。
市场监管法的原则为:监管法定原则、监管公平原则、监管绩效原则和监管适度原则。
(1)监管法定原则
在法治之下,市场监管行为必须有法律的明确授权,同时还应当有法律明确的实体与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