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702法学综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研内部复习题及答案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听证程序
【答案】听证程序是行政主体为了合理、有效地制作和实施行政决定,公开举行由全部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
听证的目的在于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通过公开、合理的程序形式,将行政决定建立在合法适当的基础上,避免违法或不当的行政决定给行政相对人带来不利或不公正的影响。
听证程序具有如下特征:
①听证是由行政机关主持,并由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的程序。
②听证公开进行。
③听证程序适用于行政处罚领域,但并非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都可以适用听证程序。
④听证程序的适用以当事人申请为前提。
⑤组织听证是行政机关的法定义务。
2. 行政诉讼中的撒诉
【答案】撤诉是指原告表示或依其行为推定其将己经成立的起诉行为撤销,法院审查后予以同意的诉讼行为。撤诉基于原告的明确表示或由于其消极的诉讼不作为,同时须经法院审查同意。依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撤诉分为三种类型:
①原告申请撤诉。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当法院受理案件以后,裁判宣告以前,原告请求法院撤回业己成立的诉讼,法院审查同意后,可准许其撤诉。
②被告改变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且得到原告的同意,原告同意撤诉,这种撤诉亦要经法院审查准许。
③视为申请撤诉。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并没有明确表示撤诉的意思,但由于其在诉讼中消极的诉讼行为,法院可推定其有意图撤销诉讼的意思,“视为申请撤诉”。
3. 行政赔偿诉讼程序
【答案】行政赔偿诉讼是一种独立的特殊诉讼形式,它是人民法院根据赔偿请求人的诉讼请求,依照行政诉讼程序和国家赔偿的原则、基本制度裁判赔偿争议的活动。
①从起诉条件看,在单独提起赔偿诉讼时,要以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条件;
②从诉讼当事人看,行政赔偿诉讼以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为被告,实行“国家责任,机关赔偿”的制度;
③从审理形式看,行政赔偿诉讼不同于一般的行政诉讼,在行政赔偿诉讼审理过程中,可以
适用调解作为结案方式;
④从证据规则看,行政赔偿诉讼不完全采取“被告负举证责任”的原则,而是参照民事诉讼规则,要求行政赔偿请求人对其诉讼请求和主张进行举证。
4. 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
【答案】申诉制度,是指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包括行政处分决定不服,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原处理机关,或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请复核,要求依法给予解决,受理申诉的机关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的制度。
控告制度,是指公务员对于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提出控告,受理控告的机关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制度。
5. 行政法主体、行政主体、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
【答案】①行政法主体是指行政法调整的各种行政关系的参加人一一组织和个人。
a. 作为行政法主体的组织首先指国家行政机关。除了国家行政机关以外,也包括作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其他国家机关、可与行政机关一道作为行政主体的社会公权力组织,作为行政相对人的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
b. 作为行政法主体的个人包括在行政机关和其他公权力组织中行使行政职权的国家公务员、其他行使国家公权力和社会公权力的人员以及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等。
②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
③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④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组织。
6. 诉讼终结
【答案】诉讼终结即在诉讼过程中,因出现使诉讼不能继续进行且不能恢复或者诉讼继续进行已经没有实际意义的情况,人民法院裁定结束正在进行的诉讼程序。在诉讼终结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因没有必要而没有作出实体处理。导致诉讼终结的情况有以下两类:①诉讼继续进行己经没有实际意义。如原告撤诉,法院同意,就可以终结诉讼。②诉讼无法继续进行。如原告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放弃诉讼权利的; 作为原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后,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简述题
7. 依申请行政行为应当遵循哪些程序。
【答案】依申请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而作出的行政行为,其具有多种多样的形式,但总的来说主要表现为受理、审核、批准(或拒绝)三个阶段。其程序可归纳为如下几个步骤:
(1)提出申请,当事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并在申请书中列明所申请的内容、理由、有关证明等;
(2)申请的要件审查与受理,对书面文件进行形式的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受理,所提交材料不全面的,责令补正;
(3)审核,即审查、核实申请是否符合有关法定条件;
(4)批准(或拒绝)申请;
(5)对不予批准的救济程序。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相对人认为符合法定的行政许可条件而提出申请,行政主体拒绝行政许可或者不予答复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8. 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的职权。
【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的职权主要有以下几项:
(1)公布法律、发布命令。全国人人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由国家主席以主席令的形式公布,这是法律生效的最后一道必经程序。国家主席还可根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等。
(2)人事任免权。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任免国务院组成人员,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
(3)外交权。国家主席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州玉}使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批准或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4)荣典权。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授予对国家有功勋的人员以勋章和荣誉称号。
9. 简述行政机关侵犯公平竞争权的情形。
【答案】行政机关侵犯公平竞争权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在竞争起点上设置障碍,限制外地商品流入本地市场,以及本地商品流入外地市场;
(2)不适当的经济辅助行为,比如不平等为一个企业提供贷款、销路、税收等方面的便利;
(3)强制搭售某一品牌或者强制消费者购买某一品牌的商品,该行为即侵犯了生产同种商品的其他厂家的公平竞争权;
(4)在没有对相关领域进行调查前所进行的不公平商检、屏蔽行为;
(5)信息歧视行为。比如对所掌握的信息只向一部分市场主体公开;
(6)妨碍市场主体对某一个交易机会的平等争取。比如对于排他性许可,在未举行比较听证之前就许可给某个申请人;
(7)不法的行政确认,一个企业要求行政机关确认另一个企业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但行政机关不予确认、不予答复或者确认该企业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10.简述司法审查的特有原则。
【答案】行政诉讼在不同的国家表现出不同的特征。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一个明显特征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这也是我国行政诉讼区别于其他诉讼的特有原则。这一原则的要求是:
(1)行政诉讼的客体限于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