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之国际经济法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
● 摘要
一、概念题
1. 跨国联属企业的转移定价
【答案】跨国联属企业的转移定价是指存在着共同的股权和控制关系跨国联属企业之间,在交易定价和费用分摊上出于联属企业集团利益或经营目标的需要,不是根据独立竞争的市场原则和正常交易价格来确定有关交易价格和费用标准,而是人为地故意抬高或压低交易价格或费用标准,从而使联属企业某一实体的利润转移到另一个企业的账上。
2. 统一实施原则
【答案】统一实施原则是中国加入WTO 承诺的内容之一,指《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和中国议定书的规定应适用于中国的全部关税领土,包括已建立特殊关税、税收和法规制度的经济特区和其他地区以及各级政府。中国应以统一、公正和合理的力一式适用和管理中央政府有关或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或外汇管制的所有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以及国家以下一级政府发布或适用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及其他措施。中国应建立一种机制,使所有个人和实体均可提请中央政府注意中国贸易制度中未统一适用的情况,包括其在《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和议定书项下的承诺。
3. 普惠制
【答案】普惠制,即普遍优惠制,指发达国家对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某些产品给予零关税或低于最惠国税率的特惠待遇。普惠制通过于1970年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是发展中国家经过长期的斗争后获得的胜利成果,其主要原则是普遍的、非歧视、非互惠的,目标是扩大发展中国家对工业发达国家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的出口,增加发展中国家的外汇收入,促进发展中国家的下业化,加速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享受普惠制待遇商品必须符合原产地标准、直接运输的原则、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的条件。
4. Notice of Drawdown
【答案】Notice of Drawdown,即提款通知。提款通知是指借款人向银行发出的表明自己将在特定时间提取相应数额钱款的通知。我国商业贷款业务中,提交提款通知书,是银行发放贷款的先决条件之一。
5. 融资性租赁
【答案】融资租赁(Capital lease),又称“金融租赁”,是指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要求向他人出资购买承租人所需要的机器设备等标的物,然后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按照约定使用这些租赁物并支付租金的租赁方式。融资租赁是传统民法中信贷与租赁相结合的产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
金融业与租赁业利用各自所长、互相渗透的结果。
6. Anti-Dumping Agreement
【答案】反倾销协议(Anti-Dumping Agreement),即《关于执行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六条的协议》(Agreement on Implementation of Article VI of GATT 1994)。协议由三个部分18个条款和2个附件组成。协议的宗旨是规范各成员的反倾销措施与行为。协议规定了:如何认定进口产品存在倾销; 如何认定倾销的进口产品正在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或造成损害威胁; 在发起和进行调查、收集信息、征收反倾销税或价格承诺、审议认定以及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方面应遵循的程序。
7. 保险委付
【答案】委付,是指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关系中,推定全损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把残存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保险公司,请求取得全部保险金额。委付是被保险人的单方行为,保险公司没有必须接受委付的义务。委付一经接受则不能撤回。接受委付后,保险公司取得残存货物的所有权,当损失由第三者过失引起时,同时取得向有过失的第三方代位追偿的权利。如追偿额超过保险公司的赔付额,也不必将超出部分退还被保险人。
8. CFR
【答案】CFR (全称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是国际货物贸易常用术语之一,指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其特点是:①卖方支付成本费和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包括装货费用和根据运输合同(不限于定期班轮)由卖方承担的卸货费用; ②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装船后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自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即从卖方转向买方承担。
二、简答题
9. What is International Double Taxation? Please givea brief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 on the two basic kinds of double taxation?
【答案】题目译为:什么是国际双重征税? 请对两个基本的双重征税制度做简要介绍和评论。
(1)国际双重征税即国际重复征税。国际双重征税包含两重含义:法律意义的国际重复征税和经济意义的国际重复征税。
①法律意义的国际重复征税
根据经合组织在1963年发布的《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范本草案的报告》中的定义,法律意义的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同一纳税人就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时期内课征相同或类似的税收。按照这一定义,法律意义的国际重复征税概念包括以下五项构成要件:首先,存在两个以上的征税主体; 其次,是同一个纳税主体,即同一个纳税人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负有纳税义务; 第三,课税对象的同一性,即同一笔所得或财产价值; 第四,同一征税期间,即在同一纳税期间内发生的征税; 第五,课征相同或类似性质的税收。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五项要件,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国际重复征税。这种法律意义的国际重复征税,亦称狭义的国
际重复征税,是目前各国通过单边性的国内立法和签订双边性的税收协定努力克服解决的核心问题。
②经济意义的国际重复征税
经济意义的国际重复征税,又称国际重叠征税或国际双层征税,是指两个以上的国家对不同的纳税人就同一课税对象或同一税源在同一期间内课征相同或类似性质的税收。与前述法律性的重复征税相比,这种经济性的国际重复征税除了不具备同一纳税主体这一特征外,同样具有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其余四项构成要件。
经济性的国际重复征税现象,主要表现在两个国家分别同时对在各自境内居住的公司的利润和股东从公司获取的股息的征税上。从法律角度上看,公司和公司的股东是各自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的不同的纳税人。公司通过经营活动取得的营业利润和股东从公司分配获得的股息,也是分属于两个不同的纳税人的所得。因此,一国对属于其境内居民的公司的利润征税和另一国对其境内居住的股东从上述公司取得的股息的征税,从法律上讲均属合法有据,并非对一个纳税人的重复征税。正是由此,主张狭义的国际重复征税概念的学者和国家,不认为这种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或税源两个国家分别课税,也属于国际重复征税。但是,主张将经济性的重复征税纳入国际重复征税概念范围的学者们认为,两个国家分别对公司的利润和股东的股息征税,尽管在法律上合法有据,但从经济角度看却不合理。因为从经济意义上说,公司实质上是由各个股东所组成,公司的资本是各个股东持有股份的总和。公司的利润是股东分得股息的源泉,两者是同一事物的两个小同侧面。因此,一方面对公司的利润征税,另一方面又对作为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的股息再征税,这明显是对同一征税对象或称同一税源进行了重复征税。而且从经济效果上讲,对公司利润征收的所得税,最终还是按股份比例落到各个股东身上承担。这与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所得的重复征税实质上并无区别。
(2)国际重复征税的危害
无论是法律意义的还是经济意义的国际重复征税,其所产生的消极影响是共同的。从法律角度讲,国际重复征税使从事跨国投资和其他各种经济活动的纳税人相对于从事国内投资和其他各种经济活动的纳税人,背负了沉重的双重税收义务负担,违背了税收中立和税负公平这些基本的税法原则。从经济角度上看,由于国际重复征税造成的税负不公平结果,使跨国纳税人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势必挫伤其从事跨国经济活动的积极性,从而阻碍妨害国际间资金、技术和人员的正常流动交往。正是鉴于国际重复征税的上述危害性,各国政府都意识到应采取措施予以避免和消除。
10.简述专利与专有技术的异同。
【答案】专利权是国家专利主管部门,依据专利法授予发明创造人或合法申请人对某项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间内所享有的独占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不得利用该专利。
而专有技术是指未公开的、未取得工业产权法律保护的制造某产品或者应用某项工艺以及产品设计、工艺流程、配方、质量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知识。
(1)专利和专有技术的相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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