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兰州财经大学财政学(同等学力加试)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
● 摘要
一、简答题
1. 试述政府干预手段,为什么会出现政府干预失效?
【答案】政府干预失效,是指政府干预非但没有弥补市场失灵,反而干扰了正常的市场规则,损害了市场效率。政府的运行是以政治权力为基础和前提的,而经济是政治的基础,政治权力不
能创造财富,却可以支配财富,甚至凌驾于经济之上支配经济,这正是政府干预失效的根本原因。
政府干预失效的原因和表现可能有以下诸多方面。
(1)政府决策失误。大的方面包括发展战略和经济政策失误,小的方面包括一个投资项目的选择或准公共物品提供方式的选择不当等,而政府决策失误会造成难以挽回的巨大损失。
(2)寻租行为。在市场经济下,几乎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由于滥用权力而发生的寻租行为,也就是公务员特别是领导人员,凭借人民赋予的政治权力,牟取私利,权钱交易,化公为私,受贿索贿,为“小集体”谋福利,纵容亲属从事非法商业活动,等等。
(3)政府提供信息不及时甚至失真。政府应提供的信息是多方面的,诸如经济形势判断、气象预报、自然灾害预测等都是引导经济运行的重要信息,一日失误,都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4)政府职能的“越位”和“缺位”。这种政府干预失效,主要可能发生在经济体制转轨国家。经济体制转轨的一个核心是明确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规范政府经济行为,转变政府经济职能,其中包括转变财政职能。
①财政职能的“越位”,是指应当而且可能通过市场机制办好的事情而政府却通过财政手段人为地参与,如政府热衷于竞争性生产领域的投资,代替了市场职能。
②财政职能的“缺位”,是指该由政府通过财政手段办的事情而财政没有办或者没有办好,如公共设施、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的投入小足等,这些都是政府干预失效或财政失职的表现。
2. 如何评价《马约》规定的赤字率和债务率参考值的政策效应?
【答案】当谈到防范财政风险和债务危机时,人们总会提到赤字率、债务率,根据这两个指标来判断国家财政状况,而作为判断的参考标准就是欧盟于1992年制定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规定的赤字率3%、债务率60%。那么,应当如何看待《马约》参考值的效应?
(1)应当肯定,《马约》参考值是一种在经济正常运行条件下约束、协调和防范政府债务的有效措施。
《马约》当年设置参考值是为了在通货膨胀、利率及财政政策稳定方面加强协调管理,实现各成员国经济的稳定增长和趋同效应。根据欧盟国家当时的经济运行情况,只要按赤字率3%和债务率60%的组合进行约束和协调,就可以保证欧盟经济区的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欧盟当时的实践证明,这种约束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2)《马约》参考值是不是绝对标准,其间存在一个波动的弹性区间,而实际债务率取决于赤字率与经济增长率变化的动态。
比如,赤字率不变,经济增长率下降一个百分点,债务率则上升为75%,经济增长率下降两个百分点,债务率则上升为100%,反过来说,经济增长率不变,赤字率上升一个百分点,债务率上升为80%,赤字率上升两个百分点,债务率上升为100%.
(3)《马约》参考值是约束和防范债务危机的措施,而不是也不可能是治理债务危机的根本措施。
实际上,世界上并不存在纯粹的债务危机,因为债务来自赤字,而赤字来自经济衰退,债务危机不过是经济危机或全面金融危机的表现和结果,债务危机是根源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形势和政治形势; 只要经济态势是增长的,政府信誉没有丧失,就不会出现债务危机,一旦发生债务危机,单纯依靠削减债务是无能为力的,根本出路则是消除经济危机的根源。
3. 分析增值税“扩围”的必要性和前景。
【答案】(1)增值税扩围的必要性
增值税转型改革后,我国增值税改革的进程并没有完结。现行增值税制仍存在征收范围不规范、征收链条不完整等诸多问题,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简称“扩围”)将是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度的必然选择。
我国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而销售小动产、转让无形资产以及除加工、修理修配以外的其他劳务不在增值税征税范围之内,从而形成了不同行业分别属于不同的流转税征收区域,从制度上人为地造成增值税抵扣链条割裂,划分范围复杂,税负失衡,也加大了征管难度。
从增值税理论来说,增值税必须兼备征收范围广泛和统一的特点,才能保证税负公平、有效发挥本身具有的增加税收收入和税收中性的功能; 增值税征税范围覆盖经济活动各个领域,才能形成一个连接紧密、环环紧扣的链条,链条中的各个环节形成足额抵扣的相互稽核、相互制约的机制。
(2)增值税扩围的前景
理想的增值税征收范围应包括所有创造和实现增值额的领域,从横向看,应包括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能源交通运输业、商业和劳务等各行各业,甚至应将与生产经营和人民生活都有一定关联度的行业,如金融保险、邮政电信也最终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从纵向看,应涵盖原材料、加工、批发、零售、仓储等所有环节。
但是,增值税是我国当前财政收入的第一大税,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大,涉及面十分广泛,因而必须审慎分析和应对增值税“扩围”可能带来的负效应,稳妥地、有步骤地实施:
①“扩围”将消除或减弱增值税与营业税的重复征税,是一项减税措施,有利于刺激投资和经济增长,但在宏观上必须避免税收收入的骤减和投资增长的结构失调。
②作为当前地方主体税种的营业税消失了,为了弥补因营业税消失而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要求在增值税“扩围”的同时必须加强以财产税为主的地方税种建设,并调整分税制和转移支付
制度,也就是说,处理好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是增值税“扩围”改革的前提。
4. 简述税收中性和超额负担。
【答案】(1)税收中性
税收中性是指政府课税应不扭曲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或者说,不影响私人部门原有的资源配置状况。税收中性包含两种含义:
①国家征税使社会所付出的代价以税款为限,尽可能不给纳税人或社会带来其他的额外损失或负担;
②国家征税应避免对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干扰,特别是不能使税收超越市场机制而成为资源配置的决定因素。
提出税收中性原则的实践意义,在于尽量减少税收对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干扰,使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在这个前提下,掌握好税收超额负担的量和度,有效地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使税收机制与市场机制两者取得最优的结合。应当指出,体现税收的中性原则,并不意味着忽视或取消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
(2)税收超额负担
税收超额负担是指政府通过征税将社会资源从纳税人转向政府部门的转移过程中,给纳税人造成了相当于纳税税款以外的负担。超额负担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①国家征税一方面减少纳税人支出,另一方面增加政府部门支出,若因征税而导致纳税人的经济利益损失大于因征税而增加的社会经济效益,则发生资源配置方面的超额负担;
②由于征税改变了商品的相对价,对纳税人的消费和生产行为产生不良影响,则发生经济运行方面的超额负担。
税收理论认为,税收的超额负担会降低税收的效率,而减少税收的超额负担从而提高税收效率的重要途径,在于尽可能保持税收的中性原则。
5. 税制改革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税制改革成功与否的评价标准是什么? 成功的税制改革需要哪些条件?
【答案】(1)税制改革的主要原因
税制改革是通过税制设计和税制结构的边际改变来增进社会福利的过程。如果一国现行税制存在下列全部或部分问题,税制改革就成为必要。
①现行税制试图实现的目标太多,而没有一个目标能得到有效实现;
②现行税制虽然包含全部主要税种,但因存在部分纳税人或特殊利益集团独享税收减免规定,其税基长期被严重侵蚀;
③单个税种的税率数目繁多,导致相同纳税人的税收待遇不一致;
④现行税制不能实现再分配目标;
⑤税收制度向经济行为主体发出的信弓,与政府其他经济政策发出的信号相反或与政府公布的经济目标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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