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同等学力加试)考研复试题库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操纵市场行为
【答案】操纵市场行为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利用其资金、信息和其他优势制造虚假的证券交易量以影响交易价格的行为。操纵市场,是垄断行为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和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在证券市场中的特殊表现,应予限制和禁止。
2. 土地使用权划拨
【答案】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者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3. 保证金制度
【答案】期货保证金,是指期货交易者按照规定标准交纳的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的资金。保证金制度的实施,降低了期货交易成本,交易者只需缴纳很小比例的保证金而不需要足额交纳货款就可以买卖期货合约,发挥了期货交易的资金杠杆作用,促进了套期保值功能的发挥。
4. 破产财团
【答案】破产财团,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依破产法的规定,在宣告破产时,为了清偿破产债权的需要而组织起来管理的破产人的全部财产。破产财团的目的在于公平清偿债务以满足破产债权人的清偿要求,破产财团是独立于破产债务人和债权人的,能较好地解决破产财产的归属、财团债务的消极主体归属等问题。
5. 法律行为
【答案】法律行为,是指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法律行为具有下列特点:①法律行为具有社会意义,是指法律行为能够产生社会效果,造成社会影响,具有交互性。②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性,是指法律行为由法律规定、受法律调整、能够发生法律效力或产生法律效果。③法律行为具有意志性,是指法律行为是人所实施的行为,自然受人的意志的支配和控制,反映了人们对一定的社会价值的认同、一定的利益和行为结果的追求以及一定的活动方式的选择。
6. 农产品收购保护价
【答案】农产品收购保护价是指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市场购买价格过低时,政府可以在收购中实行保护价格,并采取相应的经济措施保证其实现。对于农产品实行收购保护价,是国家调
控价格总水平的一个重要措施,其目的是防止农产品价格的暴落,稳定价格总水平,从而实现宏观经济政策目标。
7. 保险利益
【答案】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只有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订立保险合同的目的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保障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益,这种利益就是保险利益。
8. 政府指导价
【答案】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即政府根据他的权限和市场现状,给出的强制性的价格范围。政府指导价是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物价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权限,通过规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最高限度和最低保护价等,指导企业制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从品种范围上讲,政府指导价适用于比较重要的,同时花色品种多、供求变化快、季节性强的商品。
二、简答题
9. 简述我国《商业银行法》就防范信用风险所作的主要规定。
【答案】商业银行面临的金融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决策风险、管理风险、国家风险、竞争风险、流动性风险、体制性风险等。这些金融风险中,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经营中最突出、最集中、最严峻的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因信用活动中存在的不确定性而使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其中主要是因债务人不能按期还本付息而使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为防范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我国《商业银行法》作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1)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作为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商业银行法》第4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①安全性是指银行的资产、收入、信誉以外所有经营发展条件免遭损失的可靠性程序,它要求尽可能使商业银行贷款和投资安全无损地流回银行,避免各种风险,当然也包括信用风险。
②流动性原则要求商业银行应当把贷款种类、期限和银行存款的种类、期限进行适度分配,同时商业银行还必须保持适当的流动性比例。
③效益性原则要求商业银行在开展贷款业务时,应当充分考虑市场资金供求关系、提供贷款的成本、对贷款的管理费用和收贷费用,以及借款人信誉等级等各方面的因素,做好贷款的定价工作; 同时还应采取各种措施以确保及时、顺利地收回贷款。
(2)规定贷款业务应当遵守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资产负债管理能够增强商业银行抵御外界经济动荡干扰的能力,而且有助于商业银行业务管理的口趋完善和科学化。《商业银行法》第39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①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②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
③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
④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
⑤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3)规定了对关系人贷款的限制。关系人是指商业银行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 以及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商业银行法》第40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4)规定了贯彻安全性原则的相应措施。防范信用风险一个极为有效的措施就是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贷款是我国最主要的贷款形式。《商业银行法》第35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第36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第41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要求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10.产业组织法的基本内容。
【答案】产业组织法,是同一产业组织政策的法律化,其法律调整的目标是促进企业的合理竞争,实现规模经济和专业化协作,其基本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对产业组织政策目标的规定。我国产业组织的政策目标是:促进企业合理竞争,实现规模经济和专业化协作; 规模经济效益显著的企业,应该形成以少数大型企业集团为主体的市场结构; 对其他产业,形成大、中、小企业合理分布或者大、中、小型企业并布和企业数目较多的市场结构。
(2)对同一产业内企业竞争规则的规定。要设立同一产业内企业的竞争规则,依法鼓励竞争,限制垄断。
(3)对同一产业内企业规模合理化的规定。对大、中、小型企业在不同产品上具有互补优势的产业,应当发展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的经济联合关系,组建企业集团,提高该产业国内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4)对产业组织保护的规定。对幼稚产业的国内企业实行各种保护政策和优惠,以减少国外企业对本国幼稚产业的冲击; 在关于产业组织保护方面的规定中,还要鼓励和扶植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5)对行业协会的规定。有关行业协会及其行为规则一般不单独制定法律,而是将其规定在有关的法律之中。但是,对于一些带有全局性的行业协会,也可制定单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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