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库>考研试题

2016年四川理工学院法学院815法理学之《法理学》考研强化班模拟试题及答案

  摘要

一、论述题

1. “正义只有通过良好的法律才能实现”,这是为什么?

【答案】“正义只有通过良好的法律才能实现”,这是因为法是或应当是实现正义的手段,法律最重要的价值在于实现正义。从正义的不同面向来看,法律对四个方面的正义有促进作用。

(1)法促进和保障分配正义

①人类社会迄今实行过五种分配制度:无差别分配的原则、按照优点分配的原则、按照劳动分配的原则、按照需要分配的原则和按照身份分配的原则。我国实行的是一种以按劳分配原则为主体的混合分配制度。

②法在实现分配正义方面的作用,主要表现为:把指导分配的正义原则法律化、制度化并具体化为权利和义务,实现对资源、社会合作的利益和负担进行权威性地、公正地分配。

(2)法促进和保障诉讼正义

在现代社会,为了保障冲突和纠纷的公正解决,法律所提供的规则和程序主要有:

①司法独立。司法机关和法官个人在行使司法职能时有不受组织和仟何长官干涉的自由; 法官在其仟期内行使权力时,不应有不利于他的调动。

②回避制度。任何人不应审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案件,法律纠纷应由超然于当事人的第三方来审理。

③审判公开。案件的审理必须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法律监督,但不受舆论所左右。

④权利平等。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权。冲突和纠纷双方均应得到有关程序的公平通告,并有公平的机会去出示证据,进行抗辩。

⑤合乎情理。判决的内容应当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并为公认的正义观所支持。

⑥案件的审理应当及时高效,不得延误。

⑦应有上诉和申诉制度。允许对初审判决不服的当事人把初审法院的法官置于“被告”的地位,由上级法院审查下级法院判决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⑧律师自由。律师能够没有顾虑地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3)法促进和保障社会正义

①社会正义是指社会体制的正义,或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包括两个层面:a. 社会各种资源、利益以及负担之分配上的正义; b. 社会利益冲突之解决上的正义。

②法律对于社会正义具有重要的作用

a. 以法律规定各种社会资源的分配与社会负担之承担,提高它的确定性与规范性程度,以防止权力对资源的垄断,防止权力对负担的无理分配。

b. 以法律保障公民公平地参与竞争的社会环境。

c. 为公民参与社会竞争的能力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特别是保障公民平等地享有教育资源的权利; 为各种处于社会劣势地位的公民提供必要的杜会保障,以使他们能过有尊严的生活。

(4)法促进和保障国际正义

①促进国家之间的平等相处,废除不人道的殖民主义。

②为不同国际社会主体间的交往提供了正当程序,这不仅产生程序正义,而且通过这一正当程序产生了更多的实质正义。

③促进和平解决国际纠纷。

④对国际自然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为弱化因发展的不均衡所产生的不正义提供了规范保障。 ⑤制止国际犯罪行为。

2. 试论法律在起源上与宗教规范的关系。

【答案】宗教是一种重要的文化现象。它是一种理解世界的方法,其对世界的理解,在实质上是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在人们意识中的一种虚幻的、歪曲的反映。它的特点在于通过对超然力量的信仰来获得对实然现象的解释以及精神上的慰藉。

(1)法的起源过程受到宗教规范和道德规范的深刻影响,特别是最初的法律总是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和道德痕迹。正如英国历史法学派代表人物梅因所指出的,从大量的法规汇编的遗物中可以看出,无论是在东方还是西方,无论他们之间在本质上的区别如何大,都表现出它们与宗教、道德规范的结合。

(2)宗教与法历来联系紧密。在人类社会发展的特定历史时期,曾出现宗教与法律相互贯通的现象。法律往往成为表达一定的宗教观念和宗教要求的重要形式。在中世纪的西欧,宗教神学一统天下,以基督教教义为本体的教会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对世俗法律体系具有优先性,并且成为法院司法活动的基本依据和准则。在古代中国,原始宗教敬仰的天,具有至高无上的神性。在中华民族进入国家状态时,天就成了统治者权力的来源和合法性的根据。

(3)宗教与法的联系,表现在精神、规则、组织结构三个层面上。但是,在不同民族及其不同历史阶段,这种联系又各不相同。概括地说,在政教合一的国家中,宗教与法在精神、规则和组织结构三个层面都融为一体。

①在精神层面,宗教的精神就是法的精神,法贯穿着宗教精神,法的正当性、行为的正当性均从宗教教义的基本精神来解释。

②在规则层面,宗教规范即是法律规范,它不仅调整和管理宗教事务,同时调整和管理世俗事务。

③在组织结构层面,有时宗教领袖也是国家的领袖,不过,更多的情况是世俗国家的领袖从属于宗教,其世俗统治权来源于宗教。同时,宗教的神职人员也是法律的实施者。在政教合一的

情况下,社会变革、法律改革通常不能不以宗教改革为先导或披上宗教的外衣。

3. 我国社会主义立法应如何贯彻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科学原则?

【答案】立法者在立法活动中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力求实事求是地、准确地反映客观存在。我国社会主义立法中贯彻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科学原则,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从我国现在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现状和实际需要出发,正确反映其规律和要求。

(2)正确处理理论和实际的关系。

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表明,在理论与客观存在的关系上,客观存在是第一性的,理论来源于实际,又服务于实际,同时又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因此该原则强调立法首先要从实际出发,并敢于在实践中发展理论。

(3)从实际出发,正确地借鉴和吸收我国历史上和外国的有益经验。

必须从我国现阶段实际出发,批判地吸收和借鉴我国历史上和现代西方国家的法律中科学的、合理的、对我们有益的经验,特别是现代西方国家反映现代化生产和商品经济一般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管理方法的法律制度以及国际法规范和惯例,并使其能适合我国情况,成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4)深入实际,调查研究。

立法中贯彻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科学原则,就要走群众路线,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全面、深入地揭示我国各种社会关系的现状和未来发展,揭示它们的性质、特点和发展规律,并且确定哪些社会关系需要法律调整和如何调整,哪些社会关系不久将需要法律调整,并注意收集、整理社会关系经法律调整后的信息反馈等。

二、案例题

4. 中国某城市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决定在交通流量大的交叉路口、火车站、汽车站、广场、银行等公共场所,暂时先安装20万台监视摄像机。这涉及到如何处理公民自由与社会秩序、个人隐私与国家干预之间关系的复杂问题,市民有人赞同,有人反对。如果不联系该市的具体情况,就难以抽象地表示赞同或反对。假设你赞同此举,那么请说明你做该判断的具体条件(主要是该市的状况)? 安装监视摄像机的行为妥当的界限是什么?

【答案】(1)在公共场所安装监视摄像机,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公民自由的限制,也是对个人隐私的干涉,但安装监视摄像机,也是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管理,这就体现了自由与秩序的冲突。自由与秩序之间,秩序价值是法的最基本的价值,是实现其他价值的基础。在自由和秩序发生冲突时,出于秩序维护的需要可以对自由进行一定的限制。

因为不受限制的自由或没有秩序保障的自由必然触犯他人的自由,如此相互触犯,结果势必没有了自由。当人们一提到自由,不应该只想到任意而不想到限制。自由总是与一定的责任、限制和约束相联系的,而责任、限制和约束就是秩序的内容,因而自由只能在秩序中获得,自由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