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保险利益
【答案】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只有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订立保险合同的目的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保障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益,这种利益就是保险利益。
2. 外资企业
【答案】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州习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外资企业是一个总的概念,包括所有含有外资成分的企业。依照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和资产中所占股份和份额的比例不同,以及其他法律特征的不同,可将外资企业分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三种类型。
3. 市场监管关系
【答案】市场监管关系是指在国家进行市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市场监管行为,是国家依法监督管理市场行为的行为,是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的行为的一部分。市场监管关系是市场监管法的调整对象。
4. 违宪审查
【答案】违宪审查,是指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以特定方式审查和裁决某项立法或某种行为是否合宪的制度。它是宪法监督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政秩序。一般认为,这种制度起源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违宪审查的特征包括:①违宪审查主体是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 ②违宪审查有特定的审查范围; ③违宪审查程序多样化; ④违宪审查方式有别于一般司法案件的审判。
5.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
【答案】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和政府对行政事业资产和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进行登记,依法确认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企业的经营权、行政事业单位的占有、使用权及其相关权利的法律行为。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是指国务院及其有关部委制定发布的,调整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关系,规定产权登记的内容、种类、程序、主管机关的法律责任等事项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6. 经济法的制定与经济立法
【答案】(1)经济法的制定是指狭义的经济立法,即作为部门法的经济法的创制活动,与民
事立法、行政立法、刑事立法等相并列。具体是指,在经济法范畴之内有权机关起草、审议、通过或否决、批准、颁行、修改、废止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活动,也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就有关经济法的适用作出司法解释或提出指导意见的活动。
(2)经济立法一般是从广义上进行理解的,只要是对经济活动进行调整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均为广义的经济立法。“经济立法”也被用来专指狭义上的“经济法的制定”。
7. Global corporate citizens
【答案】企业公民是指一个公司将社会基本价值与日常商业实践、运作和政策相整合的行为方式。企业公民认为公司的成功与社会的健康和福利密切相关,因此,它会全ICI 考虑公司对所有利益相关人的影响,包括雇员、客户、社区、供应商和自然环境。企业公民理念倡导,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以地球环境和人类福社为出发点,按照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满意服务为基本原则,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实现全! 自! 、{办调、可持续的线性发展。
8. 基准地价
【答案】基准地价,是指国家根据土地管理的某种需要,按照土地等级或土地收益状况,计算或评定出来的一定时间内某一区域的土地平均价格。它是政府控制地价和进一步评估土地出让、转让交易底价的基础,也是征收土地税费的依据。
二、简答题
9. 简述经济法责任的形式体系。
【答案】经济法责任,是指人们违反经济法规定的义务所应付出的代价。经济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是弥补给国家经济调节和给国家、社会或其他被侵害者的经济利益造成的7J :害,消除上述方面己经造成和将会造成的不利影响。
经济法责任的形式体系如下:
(1)财产和其他经济利益方面的责任
这是经济法义务违反人因其行为绘国家、社会或特定的社会组织与个人造成财产和其他经济利益损害,而应当以属于自己的财产和其他经济利益给被损害者以补偿的承担责任的方式。
(2)经济行为方面的责任
这是经济法义务违反人以其经济行为受到某种限制作为代价承担责任的方式。经济行为受到限制,是指限制或剥夺从事某种经济活动的资格和手段,限制其某些经济行为方式。
(3)经济信誉责任
这是经济法义务违反人以其经济信誉受到损失为代价承担责任的方式。经济信誉,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同他人经济交往方面的信用和声誉。
(4)经济调节管理行为责任
经济调节管理行为责仟,是指违反经济法所规定的经济调节管理义务的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其经济调节管理行为受到某种限制为代价,承担责任的方式。经济调节管理行为
受到某种限制,包括限制或剥夺其经济调节管理资格(经济调节管理职权),纠正、调整其经济调节管理行为。
10.简述我国收支预算的基本形式。
【答案】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1)预算收入的形式
我国《预算法》规定的预算收入形式包括:
①税收收入。它是国家预算收入的最主要的部分,占预算收入总额的90%左右。
②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这是国家依据其所有者的地位而获得的收益。
③专项收入。即为了满足某种专门需要而由有权收取的部门筹集的有专项用途的资金。专项收入应纳入预算管理,专款专用。
④其他收入。包括规费收入、罚没收入等。
(2)预算支出的形式
我国《预算法》规定的预算支出的形式包括:
①经济建设支出。它是预算支出的主要部分。
②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支出。
③国家管理费用支出。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行政管理费支出等。 ④国防支出。包括国防费、国防科研事业费、民兵建设费等。
⑤各项补贴支出。包括粮油补贴、农业生产资料价差补贴等。
③其他支出。包括对外援助支出、财政贴息支出、国家物资储备支出、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等。
11.简述政府采购的概念、特征及所应遵循的原则。
【答案】(1)政府采购的概念
我国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采购是指以合同力一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租赁、委托、雇用等。
政府采购的定义可以从以下四方面理解:
①采购人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②采购资金是财政性资金;
③采购行为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④采购对象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
(2)政府采购的特点
①采购主体的特定性,政府采购主体一般为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我国主要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