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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甘肃政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经济法学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法律部门

【答案】法律部门,又称为部门法,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基本组成要素,各个不同的法律部门的有机组合便成为一国的法律体系。法律部门的特征包括:①法律部门是一个法学概念,也是组成法律体系的一种客观的基本要素。②某一法律部门可以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为若干个独立的子部门。③法律部门是构成法律体系的基本要素,构成法律部门和子部门的基本要素是法律制度及相应的法律规范的总和。④组成法律部门和子部门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具有多来源性和总和性,反之,同一法律制度可能由一个或几个法律部门中的具有相同或相近调整属性的法律规范所组成。

2. 国家经济管理主体

【答案】国家经济管理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在国民经济活动中享有经济职权,行使计划、组织、指挥、监督、调节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简言之,国家经济管理主体是国家行使经济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

对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概念应作如下理解:

(1)它是以国家名义进行经济管理活动的行政机关;

(2)它是享有宏观调控权和其他经济职权的行政机关;

(3)国家经济管理主体所享有的宏观调控权是一种以间接调控为主的管理权。

3. 预算

【答案】预算,即国家预算,它是依照法定程序编制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国家有计划地集中和分配资金,调节社会经济生活的主要财政手段。它包括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两部分。国家预算一般应当做到收支平衡。但是,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也有允许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赤字财政。国家预算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的预算组成,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组成。

4. 税收保全

【答案】税收保全是指《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限之前,对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的税款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而采取的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措施。

5. 经常项目外汇

【答案】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经常发生的交易项目,包括贸易收支、劳务收支、单方面转移等。经常项目外汇可以自由兑换。我国规定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必须调回境内; 必须按照国务院规定卖给外汇指定银行,或者经批准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帐户。

6. 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监管

【答案】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是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力法,对各种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评估、控制、监测和改进的动态过程和机制。有效的银行内控机制对于防范日益增长的金融风险,保障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具有非同寻常的作用。

7. 市场监管关系

【答案】市场监管关系是指在国家进行市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市场监管行为,是国家依法监督管理市场行为的行为,是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的行为的一部分。市场监管关系是市场监管法的调整对象。

8. 银行业监管

【答案】银行业监管是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简称,是指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设立、业务经营及其他活动所进行的监督、管理。银行业监管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银行业监管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自我监督、管理和有关机关对其进行的外部监督、管理,而狭义的银行业监管仅指外部监管。外部监管主体可以包括银监会、审i}一机关、财政机关等。其中最为主要的监管机构是银监会。

二、简答题

9. 设立期货公司的方式如何?

【答案】(1)期货公司的概念

期货公司又称期货商或者期货经纪商,是指接受投资者委托从事期货经纪服务的法人。在我国,期货公司是依法设立的经营期货业务的金融机构。

(2)期货公司的设立:

①设立期货公司,应当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在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登记注册; ②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或者变相设立期货公司,经营期货业务;

③期货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和各项业务的风险程度,可以提高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④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期货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10.简述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制度。

【答案】(1)国有资产流失,是指国有资产的投资者、经营者和管理者由于过错,违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法,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者致使国有资产处于流失状态的行为。

(2)应予查处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各类违法行为

①在进行国有资产评估时,不按有关规定进行评估,或者故意压低评估值,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

②在进行国有资产转让,处置国有的有形财产或无形财产时违反规定,无偿地或者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转让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

③在实行国有企业承包、租赁经营时,违反规定,低价发包和出租,或者在承包、租赁过程中弄虚作假,以各种名目侵占企业财产,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对其中的发包方、出租方、经营者、管理者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④在国有企业进行改制时,违反规定,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私分企业财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

⑤在财务管理中,违反财务制度,如不提或者少提折旧、大修理费,少摊成本或者不摊成本,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隐瞒收益,资产不入账等非法侵占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行为。

⑥国有企业在行使经营权时滥用权力,侵占国家所有者权益,或者在股份制企业和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对损害国有股权益和中方权益不反对、不制止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

⑦有关主管部门行使出资权、管理权和监督权时的失职、读职行为。在查处国有资产流失的违法行为时,应坚持重在制止和挽回流失的原则,应坚持依靠各级政府,注意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的原则,办案人员要廉洁自律,依法办事。

(3)对国有资产流失的查处

①依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主要包括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产权登记工作、资产评估工作和产权界定等工作。

②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的法律监督机制,主要包括财政监督、审计nr 督、会计监督和银行监督,并加强中介组织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③运用司法手段,惩办侵犯国有资产的犯罪行为。

11.举例分析我国学界当前在经济法内容和体系构成上仍然存在的一些分歧。

【答案】关于学界在经济法内容和体系构成上的认识,中国至90年代甚至今日仍然分歧较大的,是如何看待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的部门法属性。许多学者认为企业法、公司法应为经济法。但这些法律基本属于民商法,只有有限的内容属于经济法。具体分析如下:

(1)从企业、公司成分的角度分析

企业、公司依照经济成分可分为国有企业、公司与非国有企业、公司。

①经济法调整范围

国有企业和国有公司因为是国家直接投资的组织形式,属于国家参与投资经营这种国家调节方式,所以,国有企业法和国有公司法的基本性质属于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