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郑州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知识产权法学(同等学力加试)考研复试题库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版权独立性原则
【答案】(1)享有国民待遇的作者在公约任何成员国所得到的版权保护,不依赖于作品在来源国受到的保护; 在符合公约最低要求的前提下,该作者的权利受到保护的水平、司法救济方式等等,均完全适用提供保护的那个成员国的法律。这就体现了版权独立性原则。
(2)作者在公约成员国受到的版权保护不依赖于其作品在来源国受到的保护,主要有三种情况:
①公约成员国中,有些国家的版权法可能要求其国民的作品要履行一定的手续才能受保护。其他国家不能因其本国要求履行手续而专门要求他们也履行手续。
②一位作者居住地及作品首次出版地都在某一成员国的作品,在该国以某种方式利用不构成侵权,在另一成员国以同样方式利用却构成侵权,那么后一国如遇这种利用版权的活动,不能因其在作品来源国不视为侵权而拒绝受理有关的诉讼。
③不能因作品来源国的保护水平低,而其他成员国就只给有关作者以低水平的保护。
2. 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
【答案】(1)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的概念
①外观设计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②实用新型是对产品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的区别
作为技术力一案的实用新型,从专利法的角度看,必须要利用自然规律或者自然现象,从而利用特定的技术手段,解决一定的技术问题,产生一定的技术效果; 而作为美感方案的外观设计,其构成要素则一定是形状、图案和色彩这类不具有实用功能的要素,外观设计不考虑实用目的,它所解决的不是技术问题,而是美学上的问题。
3. 商标异议
【答案】中请注册的商标经过实质审查,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这一程序称为商标异议。异议的理由可以是该商标不符合积极条件,也可以是消极条件上的缺陷。异议申请人没有限制,既可以是拥有在先权利的著作权人、外观设计专利权人,也可以是与申请注册的商标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公民或法人。公告异议程序的目的是征询社会对初步审定商标的意见,实行商标审查工作的社会监督,从而有利于维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助十及时纠正商标审查工作中的偏差。
4. 先用权与优先权(在专利制度中)
【答案】(1)概念
①先用权是指专利申请前,己经有人做好制造或者使用的必要准备,则在批准申请人的专利权之后,上述人员仍可在原范围内继续制造或者使用的权利。国际上一般都把“先用权”当作不能视为侵犯专利的情况之一。
②优先权包括国际优先权和国内优先权
a. 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b. 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改进的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2)二者的关系
①二者的法律效果不同。先用权的法律效力在于阻却违法,使先用权人依先用的事实对抗专利权人的侵权主张; 优先权的法律效力在于保护专利申请权人的专利申请不丧失新颖性,以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日为判断新颖性的时间标准。
②二者的保护对象不同。先用权保护的是使用他人专利者,优先权保护的是使用自己专利者。优先权的保护以保护对象日后的专利申请行为为前提,而先用权的保护则无此要求。
5. 进口权
【答案】进口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的自己进口或者禁止他人未经允许、为生产经营目的进口由该专利技术构成的产品或进口包含该专利技术的产品或进口由专利方法直接生产的产品的权利。进口权是我国《专利法》1992年修改后增加的,赋予专利权人以进口权,强化了对专利权的保护,符合国际惯例,并有利于消除贸易壁垒,促进国际交流。
6. 商标权的继受取得
【答案】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商标所有人在原来商标权的基础上取得商标权,而小是最初的直接获得。继受取得有以下两种方式:
(1)受让人根据商标权转让合同而取得;
(2)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而取得。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的原始取得,应当按照商标的申请注册程序办理; 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应当按照注册商标转让程序办理,只有这样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
二、简答题
7. 简述商标注册的审查与核准程序。
【答案】商标注册的审查与核准程序如下:
(1)商标注册的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是指对商标注册的申请进行审查,看是否具备法定条件和手续,从而确定是否受理该申请。
(2)商标注册的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是指对申请注册的商标的构成要素是否符合法定条件,以及商标是否混同等进行的审查。
(3)初步审定并公告
经商标局审查,凡是符合规定条件的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初步审定的商标不具有商标专用权,要先在《商标公告》上公之于众,广泛征求意见。
(4)异议及异议的复审
①申请商标的异议程序。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②异议的复审。商标局作出异议的裁定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巧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复审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5)商标的核准注册
对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由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注册证并予以登记和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8. 职务发明创造的内涵及其判断标准。
【答案】(1)职务发明创造的内涵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2)职务发明创造的判断标准
①执行本单位的任务
a. 属于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发明创造本职工作的判断可以参照劳动合同、工作人员的职务、责任范围和工作目标,一般不考虑所学的专业。
b. 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在这些工作仟务完成中所产生的发明创造与单位的宏观指导、具体方案的制定、责仟的承担以及必要的物质条件密切相关,所以应该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c. 退体、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实践中经常出现如何判断离开单位的时间以及如何判断发明创造完成的时间的困难。实践中判断是属于一年内还是一年外,还应根据发明创造完成的证据以及实际领取相应职务工薪的时间。在人才流动己经非常普遍的情况下,为了避免日后的纠纷,最好通过劳动合同明确约定相关条款。
②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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