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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徽财经大学宪法、刑法之宪法考研复试核心题库

  摘要

一、概念题

1. 名义宪法与语义宪法

【答案】名义宪法是指宪法规范只是作为法的形式起作用,政治过程则不受宪法规范的制约即缺乏现实适应性的宪法。语义宪法是指在政治生活中可能得以运用,但往往被作为掌握权力的一种宣言手段或点缀物的宪法。

2. 特别行政区与民族自治区

【答案】(1)特别行政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

(2)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授予的自治权的政治制度。

3. 比例代表制

【答案】比例代表制是指依一定的计票方法,使各政党依其所得票数,按比例选出代表的制度。比例代表制的选举结果能公平反映各政党的政治实力,使党员人数多的政党多出代表,人数少的政党也可依比例选出少数代表,并可将死票减少到最低限度。

4. 表达自由

【答案】表达自由是指主张和通过各种方法发表、传递自己的意见、观点的自由,是公民的主要自由权之一。各国宪法和法律对表达自由都做了规定,其中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是最重要的表达自由,有些法律文件中还将言论自由视为表达自由的主要内容。

5. 宪法结构

【答案】宪法结构是指构筑宪法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有机组合和有序排列。首先,在一个国家里,各种不同的法律构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宪法高居于各种法律之上,成为法律体系金字塔的顶点。其次,事实上,宪法结构指的是宪法形式的内部结构,而拥有较为精细内部结构的宪法形式只能是成文宪法典。从总体上来看,成文宪法的结构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为成文宪法的内容结构,即各种性质不同的宪法规范的排列次序; 二为成文宪法的形式结构,亦即成文宪法的体例。

6. 言论自由

【答案】言论自山是指公民对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问题,有通过语言方一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言论自由在公民的各项自由权利中居于首要地位。从法理和立法实践看,任何自由都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我国公民的言论自由同样应该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言论自由的行

使范围包括:①不得利用言论自由煽动群众反对政府,危害国家和社会安定:②不得利用言论自由对他人的人格尊严进行侮辱诽谤。

二、简答题

7. 试比较我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与西方议会职权的异同。

【答案】(1)我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与西方议会职权的相同点

①二者都有立法权。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西方议会一样都具有立法权。

②二者都具有监督权。西方议会和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都有监督政府的权力。

③二者都具有财政权。掌握财政大权是议会最原始的职权。财政权是指议会享有对国家财政的决定权和对政府财政的监督权。财政决定权包括决定国家财政以及预算、税收、关税、借贷等的权力。财政监督权包括审查决算和公共资金审计。这一点我国也基本相同。

④二者都有重大问题调查权。

(2)我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与西方议会职权的区别

作为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其与西方国家的议会在职权上存在较大差别。

①全国人大有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的职权。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有权选举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根据国家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 根据总理提名,决定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的人选。全国人大主席团或3个以上代表团或1/10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对他们的罢免案,罢免案经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即获通过。西方议会尤其是总统制国家一般不享有如此广泛的选举和罢免权。如美国的总统由民众直接选举产生,国会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弹幼总统。

②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不同。在我国,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均由我国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并对其负责,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负责。而西力一国家是根据三权分立对国家机关进行设置的,议会并不产生其他国家机关,议会与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关系是平等的,且三者之间存在的是制约关系。

③监督权卜存在差别,西方议会并不直接监督法院,但是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则监督法院和检察院。

8. 简述中央军事委员主席负责制的内容。

【答案】我国宪法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即主席拥有对中央军事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所有事项作出最后决策的权力,并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负责制主要的内容可包括以下三点:

(1)提名组织权,即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宪法中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

(2)决定权,即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有发布中央军事委员会命令权及其他事项最终的决定权。

(3)负责权,即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个人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而不是全体中央军事委员会成员集体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

9. 简述宪法观念的主要作用。

【答案】宪法观念的主要作用包括:

(1)宪法观念对宪法创制的作用

宪法观念尤其是制宪权主体的宪法观念,是决定制定什么样宪法的主要因素,不同的宪法观念是导致世界上宪法千姿百态的原因之一。

(2)宪法观念对宪法实施的作用

宪法要发挥作用就必须实施。宪法实施与宪法观念可以相互促进,宪法观念在宪法实施中得到实现,同时在宪法实施中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二者的良性互动必然导致宪政国家的实现,二者的恶性发展则可能导致对民主和人权的践踏。

(3)宪法观念对民主政治建设的作用

宪法是民主事实的法律化,民主政治的发展过程和宪法制度的完善过程是一致的。宪法观念是联系民主政治与宪法制度的中介,一方面,宪法观念是对宪法的认知和评价,另一方面,民主政治的运行必然与宪法观念相伴随。

10.简述宪法规范的效力。

【答案】(1)宪法规范的效力的定义

宪法规范作为最高的法律规范具有法律上的实效性,约束国家政治、经济与文化生活的所有领域。宪法规范的效力是指宪法规范对宪法关系的各个领域所产生的普遍的约束力。

(2)宪法规范与宪法条文的区别

宪法规范的效力与宪法条文的效力并不是同等的概念。宪法规范发挥效力的形式是多样化的,宪法条文的效力只是宪法规范效力的一种表现形式,除通过宪法条文表现其效力外,宪法规范的效力还可以通过其他普通法律以及非规则的形式得到体现。宪法条文中没有规定具体的制裁措施并不影响宪法规范本身的效力。实际上,由宪法调整的特点所决定,宪法条文中直接规定制裁性规范的内容是不多的,其效力主要通过其他形式表现出来。宪法规范的效力是一种法律效力,在发挥具体效力时,既有对宏观领域的约束,同时也包括对微观领域的调整; 既有对基本原则确立方面的效力,同时也有具体组织规范的效力。

(3)宪法规范的效力与宪法规范的适用的关系

宪法规范的效力与宪法规范的适用有着密切的联系。宪法规范的适用是其效力的具体体现,是保障宪法规范有效性的重要条件,如果宪法规范不能适用或者适用机制不健全,宪法规范价值就难以得到体现。宪法规范的适用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具体的宪法诉讼活动,二是通过确立宪法原则与具体程序,保障宪法实施。第一种是现代各国宪法普遍采用的,其特点是宪法直接进入诉讼领域,成为法院判案的依据。在宪法诉讼活动中,宪法的规定和原则通过比较完善的程序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