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大学法学院895经济法学考研冲刺密押卷及答案
● 摘要
一、简答题
1.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有哪些?
【答案】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包括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
(1)作为义务①销售者应当对其销售的产品质量负责,具体要求有:②销售者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③在进货之后,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证销售产品的质量; ④销售的产品的标识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2)不作为义务,①销售者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 ②不得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③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识、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④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2. 简述董事的注意义务。
【答案】(1)董事的注意义务内涵
基于董事与公司之间的委任关系或者某种“代理与准信托,,关系,董事负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处理公司事务的义务,亦称为“善管义务”或“谨慎义务”。“注意”,是指“具有通常注意能力之人在相同之地位与状况下,所应行使之注意程度而为己足,,,也就是要求董事在其职责范围内,要像与他们有同样学识、地位及经验的人处理自己的事务一样来处理公司事务,需具备善良管理人的谨慎品质。具体要求:
①董事应当在法律、公司章程允许的公司目的范围内和其应有的权限内行事;
②应当出席董事会各种会议;
③应当熟悉公司会计提供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
④在发现董事会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不胜任,应当及时建议董事会将其解聘;
⑤就董事会决议的事项有异议时应当将其异议记入董事会会议记录;
③当其不能履行注意义务时,应及时辞任等。
(2)源流和价值
①目前通行的董事忠实义务和注意义务的二分法,大多借鉴英美法的传统积淀。大陆法也有类似的规定。英美法系将其包含于受托义务之中,对其内容及判断标准在公司法及判例法中均有规定,而大陆法系则适用民法上关于委任的规定,在公司法上一般不加以特殊规定。
②明确董事的注意义务,在于平衡管理层、公司、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强化职业经理人的素养和职业规范,解决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权义失衡问题。
(3)判断标准
注意义务的判断标准应兼顾主观和客观两种情况。
①从主观上看,董事应不负股东的信任,依诚信原则尽自己的努力处理公司事务。董事应出席董事会,如就显现于董事会的事实有怀疑之点时,应加相当注意调查其是非;
②从客观上看,董事应达到与其有同样学识、地位及经验的人应该履行的注意程度。实践中,一般以客观标准为原则,以商业(经营)判断准则为补充。
(4)与商业(经营)判断准则的关联
经营判断规则假定:在作出经营决定上,公司董事们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出于善意和为了公司的最大利益的正直信念而采取行为。董事在经营决断中只要符合下列3项条件,就被认为履行了注意义务并免除责任:
①董事与该项交易无利害关系;
②董事有正当理由相信其掌握的有关经营决断的信息在当时情况下是妥当的;
③董事有理由认为他的经营决断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
因此,经营决断规则是关于董事免于就合理性的经营失误承担责任的法律原则。当然,在具体举证的程序要求上,做法和具体情形要求不同,从而决定了这一原则的松紧度和对董事要求的严格度。
(5)董事违反注意义务的法律责任
①董事违反注意义务的归责原则。对注意义务的违反可能源于不作为,严重的玩忽行为或者纯粹的过失。追究董事违反注意义务的责任应以过失责任为原则。所谓过失,是指董事对其行为可能产生的损害结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董事未尽到注意之责,则应认为董事在主观上存在严重过失。
②董事违反注意义务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董事主观上有过失; 损害事实,即董事因不履行注意义务而致公司损害的客观事实; 过失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③董事违反注意义务的责任:一是对公司的责任; 二是对第三人的责任。当董事在具体执行业务中没有依照董事会决议时,如果致使公司遭受损害,应对公司负损害赔偿责任; 当董事就董事会未作决议的事项执行业务时,如果致使公司遭受损害,按照董事注意义务的衡量标准足以认为董事未尽注意之责的,董事应对公司负损害赔偿责任。
(6)与“忠实义务”的关系
注意义务比忠实义务要求更高。
(7)我国的规定和引进意义
我国民法通则中没有关于委仟的具体条款,公司法上亦欠缺关于注意义务的规定。应依据宽严适度的原则,规定董事注意义务的衡量标准,司法审判中法官应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法官在审理涉及董事注意义务的案件时,应允许法官在法律原则的范围内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范围、规模、董事的注意程度等因素、结合商业判断准则进行个案审理。
3. 简述公司章程的作用及其效力。
【答案】(1)公司章程的作用
①公司章程是公司的根本准则,是公司最基本的规范性文件,规定了公司组织与经营的最根本的事项,如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
②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规范,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内部规章,由公司自行制定,由公司自己执行,为本公司提供了行为规范。
(2)公司章程的效力
①公司章程的时间效力。公司章程是随着公司的成立而发生效力,是在公司进行设立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即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当公司进行注销登记,被登记机关核准时,公司章程效力终止。
②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效力,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权力机关、业务执行和经营意思决定机关、监督机关都要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办法产生,在其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其次,公司应当使用公司章程上规定的名称,在章程确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③公司章程对人的效力,股东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股东的权利和负担章程规定的义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经理也应当遵守公司章程,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4. 产业技术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案】200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国家产业技术政策》,规定了我国的产业技术政策。主要内容有:
(1)发展原则
坚持市场需求与政策引导相结合、全面提升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长远战略与近期目标相结合、传统产业与高技术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加快提升我国产业技术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培育产业核心竞争力。
(2)发展目标
①加大以自主创新为主的产业技术研发力度,实现产业技术升级,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提升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②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重点研究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共性技术,着力实现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逐步构建节约型的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形成绿色产业技术体系。
③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3)发展举措
①构建促进产业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搭建技术研发平台; 建立科学的产业技术评估评价体系; 完善技术服务机制; 建立健全军民结合的技术创新机制。
②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开发;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③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制定和完善产业技术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