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大学法学院895经济法学考研内部复习题及答案
● 摘要
一、简答题
1. 我国产品质量法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是什么?
【答案】(1)产品质量是产品所应具有的、符合人们需要的各种特性,在我国,产品质量,是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对产品适用、安全和其他特性的要求。
(2)《产品质量法》第13条具体规定了对产品质量的要求: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障安全、健康,这是最基本的要求,所以要实行强制性标准。除此之外,可实行一般性的、非强制性标准。
2. 实行名牌战略的意义何在?
【答案】我国实施推进名牌战略的措施,引导和支持企业争创名牌,具有重大意义。
(1)名牌战略可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名牌战略与企业形象息息相关,知名品牌往往就是企业形象良好的具体证明。良好的企业形象是企业的一项重要无形资产,也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取胜的有力武器。名牌战略有助于企业形象的改善,良好的企业形象也有助于名牌战略的实施,_者相互促进,相互保障。
(2)名牌战略有助于提高经济效益。可以利用名牌无形资产的优势在投入阶段降低成本,如低价采购、低成本筹资等等; 在销售阶段利用名牌战略提高单价和销量,从而增加销售额和利润总额。这种潜在的名牌效应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应当很好利用的有价值资源,其使用并不逊于有形资产的作用。
(3)名牌战略可以提高员工向心力。名牌战略是企业文化的一部分,也是增强企业凝聚力的粘合剂。一个具有知名品牌的企业在内部组织管理中更容易统一意志,协调行动。企业员工的团队精神和对企业的忠诚度也可通过名牌战略而培养提高。名牌战略还可提高员工精神上的满足感和归属感,更能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
(4)名牌战略可以促进产品销售。在残酷的市场面前,谁能实现产品由生产领域到消费领域的跳跃,谁就能占领市场。名牌战略作为一种促销手段可以让消费者日益认识到名牌的价值之所在,对名牌越来越情有独钟。经调查表明,名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销售额都高于非名牌的同类产品。
(5)名牌战略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名牌战略可以振兴一方经济发展,使地区优势得以发挥,并以名牌企业产品为核心,形成“互联网络”。凭借名牌产品的名气,提高地区知名度,树立地区形象,改善本地区内引外联的软环境,促进区域经济整体发展; 对企业而言,可以形成名牌产品系列,促进相关产品的崛起。
3. 金融法的性质和地位如何?
【答案】(1)金融法的性质
金融法具有公私交融的性质。
①金融是商品生产、交换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其本质和基础属于商品关系和“私”的范畴。
②金融的发展产生了国家直接介入保障和管理的要求,如发行货币、监管等,政府也可能成为金融关系的当事人,加之金融愈益作为非直接经济领域里种种社会关系的媒介,金融法在性质上便跨越了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和其他社会法等多种法的部门。
(2)金融法的地位金融法,是指调整金融活动本身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和金融监管关系的法律。金融法主要包含中央银行法及金融调控监管法,涉及国家金融体制的监管与国家金融安全,是经济法中的重要内容。
4. 简述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答案】经济法与行政法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同属国内法体系,它们之间是并列关系,而不是从属关系、交叉关系。
(1)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联系
①在调整对象方面。经济法与行政法各自都有特定的调整对象,都调整一定范围的管理关系。它们调整的都是以服从为特征的社会关系。
②在渊源方面。经济法与行政法的渊源,都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习惯法、判例法、法定解释。
③在独立地位方面。经济法与行政法在整个法的体系中,都属于国内法体系,都是独立的法的部门,而不是综合部门,更不是法学学科。
④在作用方面。经济法与行政法对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对于国家的改革和发展,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2)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
①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是一种包括市场监管关系、宏观调控关系在内的经济管理关系。行政法以调整行政管理关系为宜,而不调整经济管理关系。
②法律关系主体不同。经济法的主体包括协调主体和协调受体,作为协调主体的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行政法的主体包括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和其他行政法主体,行政主体除了国家授权的组织以外,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
③作用不同。经济法对于引导、推进和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行政法对于引导、推进和保障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经济法在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方面所起的作用,比行政法所起的作用更为直接和明显。
④调整方法小同。经济法除了实行奖励以外,对于违反经济法义务而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采取追究多种经济责任和非经济责任的制裁形式。行政法除了实行奖励以外,对于违反行政法义务而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主要采取行政制裁的形式。
5. 简述金融企业与一般公司企业设立制度的异同。
【答案】与一般公司的设立条件相比,金融企业设立制度的特殊之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审批原则不同
我国《公司法》对一般公司的设立采取严格准则主义,并非所有公司的设立都必须经过审批。而金融企业的设立采取核准原则,设立金融企业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并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经营许可证。除此之外,设立金融机构,还应遵循以下五项原则:
①符合国民经济发展需要;
②符合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和方向;
③符合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证券业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的原则;
④符合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公平竞争的原则;
⑤符合经济核算原则。
(2)设立条件不同
①对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不同。申请设立金融企业,必须具有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低限额以上的人民币货币资本金或营运资本金; 并且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企业,金融企业的最低资本限额要求要远远高于设立一般公司的最低要求。
②对人员资格的要求不同。金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副行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主仟、副主仟等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仟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还要符合国务院银行业nrm2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同时其他从业人员中应有60%以上从事过金融业务工作或属于大中专院校金融专业毕业生。公司法只对公司的董事、监事及经理的任职资格作了限制,列举了相应的台定性条件,对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没有限制。
③对经营条件的要求不同。设立金融企业必须具有符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例如营业场所必须完备防盗、防警、通信、消防等设施,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其他要求的,还必须具备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而设立一般公司只需具备一定的营业场所和相应的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即可。
(3)审批机构小同
设立金融企业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设立一般公司需要审批的,其审批机构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政府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部门。
(4)设立程序不同
设立金融企业需经过申请筹建、申请开业、注册登记和公告四个程序。
6. 简述审计法的概念、适用范围及作用。
【答案】(1)审计法概念
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
(2)审计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