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大学法学院895经济法学考研强化班模拟试题及答案
● 摘要
一、简答题
1. 简述经济法产生的基础条件。
【答案】经济法是市场经济内在矛盾的必然产物,是国家机器职能发展的必经阶段,同时也是法对经济关系调整之历史发展的逻辑结果。因此,可以从经济关系、国家职能以及法本身这三项基本国素的发展变化中,去寻求和把握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
(1)经济法产生的一般基础和条件是,市场经济发展到社会化大生产阶段,国家被动或自觉地承担起对经济加以调节的职能; 同时,社会经济及国家对经济的调整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之上,并形成了相应的经济法学说。
(2)从法产生起,对经济关系的调整就是它的首要任务,对经济的法律调整是史前社会结束以来任何社会或国家不可或缺的一种控制及运行机制。但却不能认为古代就有经济法。自由资本主义国家向来信奉“干预越少的政府就是越好的政府”,强调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井水不犯河水,国家调节之手遭到否定而萎缩不全,因而不存在经济法形成的社会经济条件。
(3)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垄断力量破坏市场竞争、干预国家政治,还导致了周期性的经济危机。资本主义国家不得不改变被动的不干预政策,而逐步采用“国家干预”、“宏观调控”等做法。而这种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参与和干预,都是通过法的手段实施的,于是就出现了与民商法和其他传统法律部门迥然有异的经济法律、法规,遂有法学家将其诊释为“经济法”。
(4)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为国家自觉维护经济协调发展的经济法的孕育、发展准备了良好的条件。我国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政府在宏观和微观的经济管理、调控、参与方面的主观能动作用,这就为经济法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条件。
综上所述,经济法产生于一定时期的经济、政治和法律的需要。当市场经济发展到社会化大生产阶段,国家放弃消极不干预经济的做法转而对社会经济加以调控,并使这种调控在法治的基础之上进行,形成一系列国家调控经济的法律法规。同时法学家对这种现象的抽象总结形成了相应的经济法学说时,经济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就应运而生了。
2. 简述违反专业服务中介组织监管制度的责任。
【答案】(1)违反专业服务中介组织监管制度的主要形式包括:①违反专业服务组织许可制度; ②违反专业服务组织内控监管制度; ③违反专业服务组织职业操守和行业规范。
(2)主要处罚形式包括:①警告; ②罚款; ③没收违法所得; ④全部或者部分业务停业整顿; ⑤吊销许可; ⑥取消专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仟。
3. 简述我国《对外贸易法》对国际服务贸易的规定。
【答案】(1)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原则
①促进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原则
《对外贸易法》第4条规定的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鼓励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的原则,同样可以适用于国际服务贸易。
②市场准入原则
《对外贸易法》第2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服务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作的承诺,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市场准人和国民待遇。市场准入原则以中国政府的承诺为限。考虑到我国服务业尚处于发展阶段,我国服务领域开放的对外承诺是有条件的,体现在:
a. 从我国对外国服务的提供方式上,针对《服务贸易总协定》所确认的服务贸易的四种方式,即跨境支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我国虽然都允许存在,但根据不同领域,对每种形式的准入与否,又做了分别规定。
b. 对一些服务领域或特定服务领域的一定服务形式禁止开放。
c. 对一些服务贸易领域限制开放。
③国民待遇原则
我国对国民待遇原则以中国政府的承诺为限。针对各种不同类型的服务方式分别决定不作承诺、没有限制或作出限制。
(2)国家限制或者禁止的国际服务贸易
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
①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②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③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服务产业,需要限制的;
④为保障国家外汇收支平衡,需要限制的;
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⑤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4. 如何理解市场优先原则?
【答案】理解市场优先原则应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1)市场优先原则的概念
市场优先原则,是指要把市场作为经济运行最主要的调节方式,在市场作用的基础上发挥国家的调节作用,国家对社会经济的干预不能替代市场。
(2)坚持市场优先原则的原因
①这是由市场自身的特性所决定
虽然市场经济存在着整体协调能力差、经济调节功能滞后等缺点,但它仍然是最佳的经济体
制,所以应该把市场调节放在优先地位。
②单纯国家调节的失败证明了市场优先原则的正确性
计划经济体制下,计划被作为调节经济运行的唯一手段,其功能被无度夸大。由于单纯的计划调节违背了经济规律,最终导致了该种体制的失败。
③过度的国家调节也有过相同的教训
20世纪30年代世界性经济危机后,资本主义各国按照凯恩斯的经济学说,对市场经济过度干预,经济出现了“滞涨”局面,从而宣告了不遵守市场优先原则的失败。
(3)市场优先原则要求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国家调节必须尊重市场规律,使国家对社会经济运行的控制能够充分反映市场规律的要求; ②国家调节的范围和程度应以弥补市场调节的缺陷为限度,不能替代市场调节;
③国家适用强制手段进行超市场干预时,必须具备特定的条件。
市场优先原则肯定了国家干预必须接受市场的制约,从而界定了国家和市场的关系,奠定了经济法的存在基础,对经济法影响重大。
5. 简述横向限制竞争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
【答案】横向限制竞争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横向限制价格行为、横向限制产量和销售量行为、横向分割销售市场行为、联合抵制、串通招投标,以及其他横向限制竞争行为。
(1)横向限制价格行为
横向限制价格行为,又称价格卡特尔,指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联合制定、维持或变更商品价格的行为。它是在较发达的商品经济和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受经济利益最大化的驱动而实施的一种以共同商定价格为内容的违法行为。
(2)横向限制产量和销售量行为
横向限制产量和销售量行为,又称数量卡特尔,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两个以上的企业共谋限定商品的生产或市场供应量的行为。
(3)横向分割销售市场行为
横向分割市场行为,又称分割市场的卡特尔,是指两个以上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共谋划分其各自产品的销售市场的行为。
(4)联合抵制
联合抵制,又称集体拒绝交易,是指竞争者之间联合起来不与其他竞争对手、供应商或者客户交易的行为。
(5)串通招投标
串通招投标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之间或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以不正当的手段排挤、限制竞争,危害其他招投标活动参与人利益的行为。
(6)其他横向限制竞争行为
其他横向限制竟争行为包括:条件卡特尔、折扣卡特尔、结构危机卡特尔、合理化卡特尔、专业化卡特尔、中小企业合作卡特尔、出口卡特尔、进口卡特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