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702法理学之《经济法》考研内部复习题及答案
● 摘要
一、简述题
1. 简述进出口货物许可制度。
【答案】(1)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管理,是指国家规定某些商品进出口,必须从对外贸易主管机关领取进出口许可证,没有许可证的一律小准进口或出口货物的一种职能行为。
(2)进口货物许可制度
我国实行统一的货物进口许可证制度,其适用范围是有数量限制或其他限制的进口货物。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是全国进口许可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规章制度,发布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和分级发证目录,设计、印制有关进口许可证书和印章,监督、检查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处罚违规行为。
(3)出口货物许可制度
我国货物出口许可证制度的适用范围是有数量限制或其他限制的出口货物。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是全国出口许可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出口许可证管理条例、规章制度,发布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监督、检查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处罚违规行为。
2. 简述政府采购制度有哪些作用?
【答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是最大的消费者,其采购支出的数额十分巨大,作为财政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政府采购制度,已经在国际贸易领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各国纷纷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是因为该制度具有以下作用:
(1)它能够强化对财政支出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流向的透明度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2)它同相关的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相配合,能够调节国民经济的运行,影响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总量的平衡,能够保护民族经济,提高国际竞争力,能够通过存货吞吐来弥补市场缺陷,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能够促进充分就业和环境保护。
(3)它能够加强财政监督,促进反腐倡廉。
3. 如何理解合理行政原则。
【答案】(1)合理行政原则的概念
合理行政原则,是指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最低限度的理性,即行政决定应当具有一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尤其适用于裁判性行政活动。
(2)合理行政原则的内容
合理行政原则包括比例原则、平等原则和正当原则
①比例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 最小损害原则。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有多种决定可以选择时,应当选择牺牲行政相对人
利益最小而最接近实施行政法目的的行为。
b. 罪罚相当原则。如果相对人犯有违反行政管理而应当被处罚时,行政主体所决定的处罚应当与被处罚人的违法行为相当。
②平等原则的主要含义
a. 行政主体在适用行政法规范时,应当平等地对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歧视; b. 针对同样的法律适用条件和同样的案情,应当作出同样的决定;
c. 在无法律标准的条件下,针对同样案情,以前的处理标准应当约束以后处理决定。这也就是行政上的“遵循先例原则”。
③正当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符合一般的道德标准与生活价值观。或者说,作出的行政行为应当符合人们公认的“情理”标准。
行政法上行政合理性原则的提出,与政府的自由裁量权有关。依法行政要求政府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但规范行政活动的法律不可能面面俱到,详尽无遗。要使行政机关面对复杂的社会情况作出恰当的处理,需要赋予行政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自由裁量不是任意裁量,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首先要在一定范围和幅度之内,同时在一定范围、幅度内也必须遵循一定的标准。
二、论述题
4. 论述我国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制度。
【答案】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对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优惠,引导资金和资源投入到目前国家需要鼓励和重点扶持的产业和项目,包括促进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节水、支持安全生产。
(1)免税收入。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①国债利息收入。
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③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具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④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2)税收减免。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①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②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③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水节能所得。
④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⑤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所取得的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⑥下列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a. 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b. 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c. 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
(3)优惠税率
①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②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加计扣除支出、减计收入
①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a.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
b. 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②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5)扣抵应纳税所得额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6)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固定资产折旧企业的规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要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7)税额抵免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8)专项优惠政策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务院可以制定企业所得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9)过渡性税收优惠过渡性优惠是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合并中的特殊处理措施,具体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①《企业所得税法》发布前己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 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法》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企业所得税法》施行年度起计算。
②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内,以及国务院己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