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信访制度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传统,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非正常上访是一个新名词,也是仅存在于首都北京的一种特殊现象。非正常上访影响了首都的和谐稳定,中央到地方各级层层传导考核通报压力,使许多信访群众将非正常上访作为与政府博弈的平台,反复恶意非正常上访、甚至闹访滋事,迫使地方党委政府满足其反映诉求。地方党委政府为了缓解这种压力,有的采取“花钱买平安”的方式,解决短期问题,却引发更多的上访;有的则采用了一些超常规的劝返手段,个别地方还出现了拦访、截访、黑监狱等一系列问题,影响和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本文以浙江省为例,分析了非正常上访的现状及特点,并从信访制度设置、社会转型、社会管理、干部作风、上访人心态等方面分析了非正常上访的成因,提出了非正常上访带来的困惑,上级高要求与现实操作难的差异性,信访与法律的冲突性,非正常上访逐渐成为上访群众与地方党委政府博弈的平台,信访成为一种特殊的救济方式。通过对非正常上访现象及深层次原因的研究,提出要在宪法的框架下定位信访体制,从创新社会管理、改革信访通报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秩序、推动信访问题解决、实习“阳光信访”等方面进行思考,以期对改革非正常上访机制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