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沈阳师范大学经济法考研复试核心题库
● 摘要
一、概念题
1. 产品质量
【答案】产品质量,是指产品反映实体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和特性的总和。包括实物产品和无形产品质量,即服务产品质量。具有使用性能、安全、可用性、可靠性、可维修性、经济性和环境等特征属性。
2. 审计
【答案】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审计这种经济监督手段,是对资料作出证据搜集及分析,以评估企业财务状况,然后就资料及一般公认准则之间的相关程度作出结论及报告。进行审计的人员必需有独立性及具相关专业知识。其指导原则体现出间接性、超脱性、独立性、建设性等特征。
3. 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监管
【答案】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是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力法,对各种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评估、控制、监测和改进的动态过程和机制。有效的银行内控机制对于防范日益增长的金融风险,保障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具有非同寻常的作用。
4. 消费型增值税
【答案】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额时,从商品和劳务销售额中扣除当期购进的固定资产总额的一种增值税。也就是说,厂商的资本投入品不算入产品增加值,这样,从全社会的角度来看,增值税相当于只对消费品征税,其税基总值与全部消费品总值一致,故称消费型增值税。
5. 保险代理人
【答案】保险代理人是,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招揽与接受业务、收取保险费、勘查业务、签发保单、审核赔款等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6. 经济法监督主体
【答案】经济法监督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和国民经济管理活动中,享有监督权的社会实体,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行使专项监督权的专门机关,非国家机关的组织以及人民群众。按其职能和法律地位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权力监督主体、行政监督主体和社会经济监督主体。监督权行使主要是对经济领域的生产、流通、消费和分配等
各个环节实行严格、全面系统的监督。
7. 市场监管法
【答案】市场监管法的定义可以分为实质意义上的定义与形式上的定义。实质意义上的市场监管法,是调整在国家进行市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形式意义上的市场监管法,则是指市场监管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它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和有关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8. 经济法
【答案】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经济关系的表现形式应当包括市场监管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市场监管关系,即市场监督管理关系,是指在国家进行市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宏观调控关系则是在国家对国民经济总体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这个定义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含义:①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 ②经济法属于国内法体系; ③经济法不同于国内法体系中的其他法的部门。
二、简答题
9. 什么是税务代理制度?
【答案】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在税务代理业务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也是一种社会中介服务制度。
税务代理人是经国家税务总局或省市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批准,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及其工作机构。
税务代理涉及委托人和税务代理人的切身利益,并直接影响税款能否及时足额入国库,因此税务代理必须遵循自愿原则、公平原则、合法原则。
10.简述我国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答案】(1)土地管理法概述
①土地管理法,是指调整土地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②我国的土地立法。我国《土地管理法》的主要内容有:土地权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护、建设用地、监督检查等。
(2)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①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土地用途管制,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和自然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划定土地利用区,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违者将受到严厉处罚的制度。
②耕地保护制度
a. 耕地占用补偿制度,指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后,应补偿开垦新的耕地的制度。
b.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占有情况的预测而确定的,长期不的占用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
我国十地管理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80%以上。保护基本农田对我国城乡人民农产品需求的满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着重要意义。
③建设用地管理制度
建设用地管理是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土地资源利用管理,依法保证城乡各项建设用地的关键措施,也是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调控基本建设规模的有力手段。
11.新闻传媒市场竞争的法律规制与竞争法的关系如何?
【答案】(1)新闻传媒业法和反垄断法等竞争法的关系,与电信法、邮政法、电力法等和竞争法的关系一样,就与竞争法而言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
(2)在发达国家,出于维护言论和出版自由的宪法原则、媒体的多元化和新闻报道的多样性考虑,对媒休的集中加以限制。
(3)我国新闻传媒业的市场竞争在一定范围内已经很激烈,但是由于认识不到位,相关传媒业法规中缺乏有关公平竞争的考虑和规定。鉴于新闻传媒的事业单位属性,对其又不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这样就造成了该领域的竟争和垄断处于脱法状态。
(4)新闻传媒作为一个重要的产业,其垄断和竞争应纳入法制轨道,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在新闻传媒业立法中就其特殊竟争问题作出规定,并明确其也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
12.简述产业结构法的基本内容。
【答案】产业结构法,是就一定时期内国家总的优化产业结构的政策进行立法,以此作为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贯彻国家产业结构政策的依据。
(1)综合性产业结构法,主要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①对产业结构长期政策的规定;
②对战略产业保护和促进的规定;
③对基础产业的巩固和促进的规定;
④对衰退产业的调整和援助规定;
⑤对幼稚产业的推动和扶持规定。
(2)单项产业结构法,相关的主要问题有:
①对于那些需要重点扶持或重点限制的产业制定单项法律或法规。
②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个产业部门的产业结构立法应反映依法运用经济手段优化产业结构的特点,即依法对不同的产业,采取有差异的财政、税收、信贷、利率、工资等经济手段,同时政府也要采取指引、劝导协调的方式,必要时还要依法采取行政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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