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汉科技大学经济法(同等学力加试)考研复试核心题库
● 摘要
一、概念题
1. 经济法的实施与经济法的实现
【答案】经济法的实施是指经济法被遵守、适用及其在社会生活中得以实现的过程、方式和手段。它是将经济法规范的要求转化为人们的行为,使抽象规定具体化的过程。而经济法的实现是经济法实施的目的,它是指经济法规范在现实中得以具体落实,即权利被享用、义务被履行、禁令被遵守的现实结果。
2. 中国银监会
【答案】中国银监会,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国务院的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专门的银行业监管机构。
3. 募集设立
【答案】募集设立亦称渐次设立、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不能认足公司的资本总额,其余部分向外公开募足而设立公司。在各类公司中。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阶段可对外募集股份,需要指出的是,募集设立行为仅发生在公司设立阶段,公司成立后虽仍可对外发行股份,但已不属设立行为。
4. 境外投资
【答案】境外投资是指我国的企事业法人和公民个人向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的直接投资,即指投资主体通过投入货币、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和权益或提供担保,获得境外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活动。境外投资对于提高我国的产品出口能力,开拓国际市场,增加外汇收入具有重要作用。
5. 价格监督检查
【答案】价格监督检查包括价格监督和价格检查。价格监督包含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其主要任务是对价格的合法性和执行价格中的问题进行监督,国家设立专门机构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消费者、企业职工、新闻媒体等也有权进行价格监督; 价格检查一般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检查,并依照《价格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6. 商业银行法
【答案】商业银行法是调整商业银行组织关系和经营业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是商业银行的基本法。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对该法作了修改。《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组织机构、对存款人的保护、贷款和其他业务的基本规则、财务会计、监督管理、接管与终止等内容,为我国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证。
7. 社会中间层主体
【答案】社会中间层主体是指独立或相对独立于政府主体与市场主体,为政府干预市场、市场影响政府和市场主体之间相互联系起中介作用的主体,也被称为非政府公共组织或者机构、准公权力主体。它在某些方面承担非政府公共组织的一定职能,具有中介性、公共性、民间性、专业性的特征。
8. 国际商业贷款
【答案】国际商业贷款是指,境内机构以商业性条件在国际金融市场筹措,并以外国货币承担契约性偿还义务的资金。国际商业贷款包括:外国商业银行(机构)贷款、出口信贷,发行境外外币债券、大额可转让存单和中期票据等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国际融资租赁,以现汇方式偿还的补偿贸易、项目融资、海外存款及其他形式的商业性融资。
二、简答题
9. 简述消费者协会的职能。
【答案】消费者协会的职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③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④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⑤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⑥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⑦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10.消费者知情权。
【答案】消费者知悉真情权,或称获取信息权、知情权、了解权,是消费者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1)权利内容
在今天的信息社会,信息的重要性人所共知。对于企业而言,信息直接关系到其经营业绩;
对于消费者而言,信息直接关乎其生活质量。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唯有如此,才能保障消费者在与经营者签约时做到知己知彼,并表达其真实的意思。
(2)法律规定
①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该条确认了消费者具有知悉真实情况的权利。
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第19条规定了经营者的义务,根据该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我国法律通过对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的规定,形成了对消费者知悉真情权的保护。
11.什么是水资源和水资源法?
【答案】水资源,是指可供利用或有可能被利用,具有足够数量和可用质量,并可适合某地对水的需求而能够长期供应的水源。水资源主要是地表水(江河、湖泊、水库、冰川)和地下水,不包括海洋。
水资源法,是指调整水资源开发利用关系、水资源分配管理关系的法律体系。我国也一直比较重视对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强调对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修订)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走上了依法治水之路。
12.简述期货交易参加者的资格限制。
【答案】(1)积极条件
在期货交易所从事期货交易的,应当是期货交易所会员。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要取得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应当经期货交易所批准。其中,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会员由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组成。
(2)消极条件
下列单位和人员不得从事期货交易,期货公司不得接受其委托为其进行期货交易:
①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②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
③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④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
⑤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相关内容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