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南民族大学税收管理(同等学力加试)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骗税行为
【答案】骗税行为是指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经过公开的合法的程序,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有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依法由税务机关追缴纳税人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宄刑事责任。
二、简答题
2. 对纳税评估结果的处理手段有哪些?
【答案】在纳税评估中,评估机构和人员对评估结果的处理可以采用提请改正、督促落实及约谈等手段。具体内容如下:
(1)提请改正
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计算和填写错误、政策和程序理解偏差等一般性问题,或存在的疑点问题经约谈、举证、调查核实等程序认定事实清楚,不具有偷税等违法嫌疑,无需立案查处的,可提请纳税人自行改正。
(2)督促落实
需要纳税人自行补充的纳税资料,以及需要纳税人自行补正申报、补缴税款、调整账目的,税务机关应督促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逐项落实。
(3)约谈
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需要提请纳税人进行陈述说明、补充提供举证资料等问题,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约谈纳税人。
①约谈的条件
税务约谈要经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批准并事先发出《税务约谈通知书》,提前通知纳税人。 ②约谈的对象
税务约谈的对象主要是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因评估工作需要,必须约谈企业其他相关人员的,应经税源管理部门批准并通过企业财务部门进行安排。纳税人也可以委托具有执业资格的税务代理人进行税务约谈。
③对约谈中问题的处理
在纳税评估中,评估机构和人员对评估中所发现的问题可以采用调查核实、移交稽查部门、移交上级机关及作出评估报告等方式来处理。具体内容如下:
a. 调查核实。对评估分析和税务约谈中发现的必须到生产经营现场了解情况、审核账目凭证的,应经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批准,由税收管理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对调查核实的情况,要作认
真记录。需要处理处罚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
b. 移交稽查部门。发现纳税人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要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对税源管理部门移交稽查部门处理的案件,税务稽查部门要将处理结果定期向税源管理部门反馈。
c. 移交上级机关。发现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需要调查、核实的,应移交上级税务机关国际税收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处理。
d. 作出评估报告。对纳税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作出评估分析报告,提出进一步加强征管工作的建议,并将评估工作内容、过程、证据、依据和结论等记入纳税评估工作底稿。纳税评估
分析报告和纳税评估工作底稿是税务机关内部资料,不发给纳税人,不作为行政复议和诉讼依据。
3. 増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有哪些?
【答案】増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
(1)一般纳税人之间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时,应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开具:
①购买方未提供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的;
②销售免税项目货物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销售其他按照规定不准抵扣税款的货物或者劳务的。
③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2)増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3)专用发票按下列要求开具,对不符合下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①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②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③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④按照増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开具。
(4)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4. 试述税收强制性措施。
【答案】税收强制性措施是税务机关对未按规定限期履行税款缴纳等法定义务的税收管理相对人依法采取的强制性收缴措施。其目的是确保国家利益,保证国家财政资金的正常安排使用。
(1)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形式
①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具体实施时,税务机关要填制《扣缴税款通知书》和《税收缴款书》,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
款及滞纳金。开户银行应按有关规定依法执行。
②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2)税收强制性措施的适用范围及条件
①从适用对象上看,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不仅适用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也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
②从适用条件及程序上看,必须是告诫在先,执行在后。
另外,对已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纳税人,若在限期内不履行纳税义务,税务机关可直接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3)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前提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 现行的纳税申报方式有哪几种? 今后应如何改进?
【答案】(1)纳税申报方式
①按纳税申报表、代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及有关资料的送达方式,可划分为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三种。
a. 直接申报
直接申报又称上门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代扣(收)代缴税款报告手续的一种方式。它是《税收征管法》所规定的主要申报方式。
b. 邮寄申报
邮寄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经税务机关批准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通过邮寄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代扣(收)代缴税款报告及有关纳税资料,办理申报手续的一种申报方式。
c. 数据电文申报
数据电文申报又称电子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经税务机关批准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通过税务机关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代扣(收)代缴税款报告的一种申报方式。
上述三种纳税申报方式中,直接申报是目前全国各地普遍采用的一种主要申报方式。但是,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入进行和纳税申报制度的不断完善,邮寄申报和电子申报将会成为主要的纳税申报方式。
②按纳税申报表、代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填列人划分,可分为自行申报和代理申报两种方式。
a. 自行申报,是指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行填写纳税申报表、代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