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大学经济学院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之中国税制考研强化五套模拟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耕地占用税
【答案】耕地占用税是指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其占用耕地的面积,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征收耕地占用税有利于加强土地管理,减少占用耕地行为,保护农用土地资源;有利于为农业开发筹集资金,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2. 出口退税
【答案】出口退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收负担,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还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出口退税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②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③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④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3. 契税
【答案】契税是指在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权属转移过程中,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契税具有的特点包括:契税的纳税人为产权承受人;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契税属于地方税。
二、简答题
4. 资源税的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案】资源税是以单位或个人开发利用的国有矿山资源和盐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税的作用:
(1)有利于合理开发利用国有资源。我国确立国有资源有偿开采的原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一切资源开发者,国家用税收的形式分享资源开发的利益,是保障国家对于资源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规范国家和企业分配关系的必要措施。因此,资源税应确立普遍征收的原则。任何企业和个人,只要开采国家规定的应税资源,都是资源税的纳税人,这样有利于合理开发利用国有资源。
(2)有利于合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形成开采企业间的公平竞争环境。企业开采的矿产资源,
由于其品质的优劣和所处位置的远近,往往会使开采矿产资源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存在较大差异,开采资源品质优良的企业会有较高的利润水平,而开采资源品质低劣的企业则只有较低的利润水平,再加上企业所处地理位置的好坏,这样,就形成开采企业间盈利水平的较大差距。从客观上讲,如此形成的盈利差距,不是企业主观努力所为,而是企业间开采资源的客观条件使然,国家理应进行适当的调节,以在企业间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外部条件。
(3)有利于促进分配格局的调整,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当前,我国初级产品价格偏低,资源收益大部分反映在加工工业,征收资源税,有利于改变资源产品价格水平低的状况,有利于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同时可以増加资源产地的财政收入。
5. 契税的征税项目有哪些?
【答案】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发生使用权转移的土地、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房屋,具体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3)房屋买卖:房屋所有者将其房屋出售,由承受者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4)房屋赠与:房屋所有者将其房屋无偿转让给受赠者的行为。
(5)房屋交换:房屋所有者之间相互交换房屋的行为。
(6)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计征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6. 如何理解税收制度的含义,其意义是什么?
【答案】(1)税收制度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它包括各种税收法律法规、条例、实施细则、征收管理办法等。
(2)其意义主要在于以下两点:
①税收制度是税收本质的具体体现,税收的本质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对社会剩余产品进行分配的一种特定的分配关系,这种分配关系要得以实现,必须通过具体的、外在化的税收制度予以落实。税收制度正是通过税收构成要素的设置,使得国家和社会经济主体的分配关系确定下来,从而使税收的本质规定性得以具体体现;
②税收制度的确立是为实现税收职能服务的,任何一个国家的税收都有其特定的职能,表现为:
a. 取得财政收入;
b. 取得财政收入和调节社会经济同时并存;
c. 在收入和调节之外再加上保护国家利益的内容等。税收制度就是实现税收职能的方式。
7. 资源税的征税对象是什么?
【答案】资源税是以单位或个人开发利用的国有矿山资源和盐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
具体税目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
(1)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者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3)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
(5)固体盐是指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液体盐是指卤水。
8. 列入我国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消费品包括哪几类?
【答案】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我国应征消费税的有14个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五类:
(1)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5)税基宽广、消费普遍、征税后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并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等。
9. 什么是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它们各自的征税对象是什么?
【答案】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是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引入的两个概念。用于对纳税人加以区分。居民企业负有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负有有限纳税义务。
(1)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定义
①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②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2)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①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是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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