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库>考研试题

2017年宁波大学海洋学院342农业知识综合四[专业学位]之农业经济学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

  摘要

一、简答题

1. 了解人们对合作社的不同理解和定义。掌握国际合作社联盟对合作社的定义和中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定义。

【答案】(1)德国经济学家李弗曼认为合作社是以共同经营业务的方法,并以促进或改善社员家计或生产经济为目的的经济制度。

(2)德国经济学家戈龙费尔德认为合作社是中小经营者基于自己意志的结合; 由于共同对私有经济利益的追求,以实现社会政策目标。

(3)马克思、列宁认为,合作社就是生产者联合劳动的制度,要以这种制度代替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

(4)美国合作经济学家巴克尔认为合作社是社员自有自享的团体,全体社员有平等的分配权,并以社员对合作社的利用额为依据分配其盈余,合作社是与私人企业、公司制企业不相同的一种事业。

(5)国际合作社联盟对合作社的定义是,合作社是人们自愿联合、通过共同所有和民主管理的企业来满足他们共同的经济和社会需求的自治组织。

(6)中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2. 何谓农业财政资金? 农业财政资金投入的理论依据与原则是什么?

【答案】(1)农业财政资金的定义

农业财政资金是指国家财政预算中用于农业的各项支出。农业财政资金既包括国家农业项目投入的农业资金,也包括用于农业的各种补贴、事业费等支出。

(2)农业财政投资的理论依据

①农业公共产品需要财政投资来提供

在农业生产中农业公共产品具有一定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在市场条件下,由于农业生产者的“搭便车”行为,会造成农业公共产品供给的低效率或无效率。由政府财政投资来生产农业发展所需的公共产品是一种有效的农业公共产品供给方式。

②农业生产的外部性需要财政投资来校正

农业具有较强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农业生产的边际社会收益大于农业生产的边际私人收益。农业生产者按照私人边际成本和私人边际收益的均衡点来生产,造成实际的农业生产量小于社会最优的农业生产量,形成市场失灵。需要政府投资来弥补农业生产所产生的外部性,给农业

生产者一定的财政补贴,以使农业生产量达到社会有效水平。

③农业持续发展需财政投资来支持与保护

农业生产高风险与低收益并存。工业化的过程中,在工农业不平等的贸易条件下,农业资本大量外流。在工业化的中后期,必须通过政府财政向农业投资,为农业的长期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在国际竞争中,需要国家财政对农业实施保护政策,以提高本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本国农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3)农业财政资金投入的原则

①效率原则

效率原则是指财政部门对农业财政资金支出进行有效配置,使既定的资金产生最大的产出或效益。

农业财政资金监督成本较高,存在财政资金使用的低效或无效。农业财政资金的效率原则要求政府合理使用国家资金。不但农业财政支出讲求经济效率,而且要提高社会资金在农业中的使用效率,保证良好的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达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②公平原则

政府应统筹农业财政资金的投向和数量,协调好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利益。政府须了解居民的真实需要,由公众选择所需要的公共产品,以减少公共产品生产的浪费,避免公共产品分配不公平。此外,公平原则并不是要求对财政资金进行平均分配。

③稳定原则

稳定原则包括:

a. 农业财政资金投入本身要根据农业发展的要求保持一个稳定的增长率,不能忽高忽低,从而造成农业经济增长的波动;

b. 农业财政资金要成为农业经济波动的稳定器。

单靠市场的力量不能很好地实现农业经济稳定增长,需要政府对经济生活进行适度的干预,使分散的微观经济活动收敛于政府宏观经济日标。要通过政府财政收支变化实现农村充分就业,保证农村物价稳定,促进农业稳定增长。

④持续原则

持续原则首先要求农业财政资金投入要保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政府资金的使用要考虑到通过提供公共产品、促进农业增长、培养税源,实现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进而实现农业财政支出的持续增长。

另外,在WTO 的框架下,政府各种农业财政资金的支出还必须遵守WTO 农业协议的有关规则和国际惯例。

3. 农村十地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主体的含义是什么? 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答案】(1)土地承包经营主体

①土地承包方土地承包方有两类: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外的经营主体。

②土地发包方

a.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发包方

按照谁所有谁发包的原则,应当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即使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为发包的,并不改变所有权关系。

b.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的发包方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2)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①发包方享受的权利

发包方享受的权利包括:发包农村土地的权利; 监督承包方的权利; 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行为的权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②发包方承担的义务

发包方承担的义务有: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③承包方享受的权利

承包方享受的权利有:对承包地的使用权; 对承包地收益的获取权; 生产经营自主权和产品处置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权; 补偿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④承包方承担的义务

承包方承担的义务有: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4. 农业劳动力转移的一般规律是什么?

【答案】农业劳动力转移的一般规律是:

(1)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农业劳动力会逐步向非农产业或城市转移,农业劳动力占整个社会劳动力的比重逐步下降。具体讲有以下规律:

①人均GNP 在300美元以下,农业劳动力占社会劳动力的比重缓慢下降,农业劳动力占社会劳动力的比重一般在2/3以上. ;

②人均GNP 在800~2500美元,农业劳动力占社会劳动力的比重在50%~33.3%;

③人均GNP 在2500-5000美元,农业劳动力占社会劳动力的比重在33.3%~10%;

④人均GNP 在5000美元以上,农业劳动力占社会劳动力的比重在10%以下。

(2)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速度的快慢,取决于农业相对非农产业劳动生产率的差距 如果差距扩大,转移的拉力就强,转移的速度就快; 反之,如果差距缩小,转移的拉力就会减弱,转移速度就慢。

(3)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或城市转移呈现出两个阶段的变化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