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611公法之宪法学宪法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
● 摘要
一、简述题
1. 宪法关系的特征和性质是什么?
【答案】宪法关系又称宪政法律关系,是指按照一定的宪法规范,在宪法主体之间产生的,以宪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政治关系,是立宪社会最为基本的政治秩序在法律上、尤其是在宪法上的表现。宪法关系的特征和性质主要表现在:
(1)宪法关系是特定社会民主政治关系的法律模式,同时对政治关系产生特定的影响。
宪法关系是民主国家政治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但它并不是对社会政治关系的简单重复。宪法关系不仅以法律模式来表现政治关系,而且也对民主政治的运行和发展产生特定的影响。
(2)宪法关系是近现代社会法制体系中最为基本的法律关系。
宪法关系首先是一种法律关系,在其内在结构、外在形式和调整方法等方面符合法律关系的一般规律。宪法关系与其他部门法律关系又有区别,这集中体现在宪法关系的基础性地位上。宪法关系的合理组织和良陛运作是其他法律关系形成和有效实现的基础。
(3)宪法关系以宪法规范为调整依据,是宪法规范的具体化和现实化。
宪法规范是宪法关系产生的前提,没有相应的宪法规范,就不可能产生宪法关系。因此,宪法关系的建立必须有严格的宪法依据。同时,宪法规范是相对静止的,具体的宪法关系则处于不断发生、变更和消灭的过程之中,使宪法规范反复适用于各种政治关系,使宪法精神和宪法原则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得以实现。因此,宪法关系又是宪法规范现实化、具体化的重要形式。
(4)宪法关系既是宪法主体之间的静态宪法联系,也是宪法主体之间权利义务互动的方式。 静态宪法关系是宪法确定的宪法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它实质上是宪法对各个主体权利义务的分配形式,并通过这种权利义务的分配,实现宪法主体在宪政社会中的合理定位。宪法主体通过对自己享有的宪法权利的行使,对对方主体乃至整个社会都产生一定的法律作用。
(5)宪法关系既是宪法主体之间的事实关系,也是宪法主体之间的价值关系。
宪法关系的内容是客观社会关系的反映,从本质上讲是一种事实关系。但这并小阻碍立宪者在尊重社会运动基本规律的基础上,在宪法中注入社会的价值标准,并按照这一价值对社会政治关系进行调整。正是这些价值标准,促使宪法关系从低级向高级发展,从而避免运动力一式上的简单重复。这也是宪法关系和宪政秩序的生命力之所在。
2. 简述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与职权。
【答案】(1)人民检察院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是国家为维护宪法和法律统一实施而实行的一种专门监督,这种专门监督的权力,通称检察权。在我国,人民检察院是专门执行法
律监督的国家机关,它通过行使检察权,对各级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民是否遵守宪法和法律实行监督,以保障宪法和法律正确、统一的实施。
(2)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根据我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主要有以下几项职权:
①法纪监督。法纪监督的主要内容有:对背叛国家、分裂国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法律、政策、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这也称特种法纪监督; 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读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决定是否逮捕、起诉。
②侦查监督。包括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 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③公诉和审判监督。这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 出庭支持公诉; 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于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④对开」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3. 比较宪法结构与宪法形式的不同。
【答案】宪法形式是指宪法内容的外部表现形式,而宪法结构则指构筑宪法的各要素的组合和排列。从广义上说,宪法结构属于宪法形式范畴,因而可以将宪法结构归并为宪法形式的一个方面。但从严格意义上说,宪法结构与宪法形式并非等同的概念,两者之间存在显著区别。
(1)二者的内涵和外延不同。宪法结构和宪法形式都是宪法内容的表征状态。但宪法结构内涵包括宪法的内容要素、形式要素及其排列组合的方式和方法等问题,这是“宪法形式”难以涵盖的,而宪法形式不仅包括宪法的结构形式,还包括宪法的渊源形式。也就是说,宪法结构侧重于宪法内容的内部组合方式,而宪法形式侧重于宪法内容的外部表现形式。
(2)二者的作用和功能不同。既然宪法结构侧重于宪法内容要素之间的组合方式和方法,因而内容要素相同的宪法,由于组合方式、方法不同。宪法的表观形式也不一样,宪法规范的地位和效力等级自然存在差别。各国宪法在形式上的差别,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于各国宪法构成要素及其组合方式的不同。
4. 违宪审查与宪法保障的关系是什么?
【答案】宪法保障制度即保障宪法实施的制度,是与宪法实施相联系的、在含义上最为广泛的一个概念。它在内容上包括一切保障宪法实施的措施,卞要有:
(1)政治制度方面的保障措施,如国家的政治制度、政党制度、国家性质、社会团体、各国家机关的具体作用等。
(2)经济制度方面的保障措施,宪法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其建立的基础是经济制度,因此,经济制度如何,就关系着宪法的实施状况。与宪法相适应的经济制度,对于宪法的贯彻实施具有
决定性的意义。资本主义国家宪法所确立的资本家所有制对于资产阶级宪法的实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同样,社会主义公有制对于社会主义宪法的实施也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3)思想意识方面的保障措施,宪法实施的基础是社会成员具有强烈的宪法意识。宪法意识,即把宪法作为社会最高规则和最高规范的意识及权利意识。社会及社会成员内在地形成对宪法的需求,认同宪法作为社会最高规则和最高规范的作用,并以宪法为根据维护自己的宪法权利,宪法的实施就有了可靠的保证。
(4)法律制度方面的保障措施,如宪法中关于宪法最高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的明确规定、严格的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宪法解释制度、立法机关将宪法的原则性规定通过法律具体化、违宪审查制度等。有的国家甚至将总统作为宪法保证人加以规定,如法国的现行宪法。
(5)抵抗权理念。西方国家根据社会契约论,作为保障宪法最根本、最后的手段,人民有权以暴力方法推翻反人权的政府。而违宪审查制度是宪法保障制度的一个方面。
5. 简述二战后宪法发展的新态势。
【答案】(1)包括中国在内的一系列社会主义国家都纷纷制定和颁布了自己的宪法,同时民族国家的民族主义宪法也极大丰富了和发展了现代宪法的内容和形式。
(2)资本主义国家宪法的发展也显示了某些共同的倾向。主要表现为:
①行政权力日益加强,议会权力则逐渐被削弱;
②公民基本权利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社会经济和文化方面的权利成为基本人权的重要内容; ③普遍建立了宪法保障制度,建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关成为一种潮流;
④确认主权的相对性,对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准则直接加以承认和接受。
6. 如何理解纳税义务与基本权利之间的关系?
【答案】纳税义务与基本权利的关系是内在的一致性。
(1)在现代社会中纳税是公民应该履行的一项基本义务,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纳税义务的履行,实际上给纳税人带来相应的权利。
从某种意义上说,纳税义务的履行是纳税者享受基本权利的基础与条件。纳税者首先有权利享受政府用税收提供的服务和公共设施,如医疗、教育、社会安全、法律保障、交通等,并有权利要求政府积极改善这些条件并提供优质服务。
(2)纳税者有权利了解、监督税款的使用情况,进而监督政府工作。从政府角度讲,应通过各种途径公开国家税款的使用情况,为纳税者了解政府使用税款的情况提供各种条件。了解税款的使用情况是现代宪政国家公民行使了解权的重要内容。为了使纳税行为进一步规范化,纳税者有权利要求接受与纳税有关的教育,了解有关纳税的知识与必要的程序,尊重纳税者的基本权利,提高纳税者的权利意识。为了方便纳税人的纳税,我国税务机关在改革中,建立了优化纳税服务的体系,探索将一窗式服务理念和方法延伸到所有税种,方便纳税人,建立统一的电子税源档案库,对纳税人所有资料实行一户式存储。
相关内容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