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开大学法学院89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之宪法学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
● 摘要
一、概念题
1. 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答案】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即物质帮助权,是指公民因失去劳动能力或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而不能获得必要的物质生活资料时,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生活保障、享有集体福利的一种权利。公民在特定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权的具体表现是:①老年人的物质帮助权。②患疾病公民的物质帮助权。③丧失劳动能力的公民的物质帮助权,主要指残疾人的物质帮助权。
2. 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答案】(1)成文宪法是指由一个或者几个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宪法性法律文件所构成的宪法典。不成文宪法是指没有统一的法典形式,宪法规范往往公布在各种宪法性文件、宪法惯例和法院的判决中。这是由英国学者蒲莱士首次提出的宪法分类,依据的标准为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
(2)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区别在于:
①两者的划分是相对的,它们之间的区别是程度上的而非性质上的。不论成文宪法或者不成文宪法都是由具有宪法效力的宪法规范所构成的。
②即使在成文宪法国家,除了宪法典之外,不成文宪法的形式也构成宪法制度的重要基础,通常以宪法惯例、宪法判例或者权威性的法律文件弥补宪法典的缺失。
③不成文宪法国家的宪法也会发生变化和发展。
3. 程序性规范
【答案】程序性规范是指具体规定宪法制度运行过程的阶段、步骤等的规范,主要涉及国家机关活动程序方面的内容。它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直接的程序性规范,即宪法典中对有关行为的程序做了具体规定; 二是间接的程序性规范,即宪法典本身对程序不做具体规定,而通过法律保留形式规定具体程序。
4. 集体负责制和个人负责制
【答案】(1)集体负责制是指一切重大问题的决定必须举行会议,由全体成员充分讨论。在决议的过程中,一切成员的权利平等,每人只有一个投票权,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集体负责制的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法院和各级人民检察院等。实行集体负责制并不是否定和减轻个人责任,而是为了更好地集思广益,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的作用,以克服主观性和片面性。
(2)个人负责制即首长负责制,是指由首长个人决定问题并承担相应责任的领导体制。实行个人负责制的机关有国务院及其所属的各部委、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它们都是执行机关。实行个人负责制,可以避免在执行决定时出现无人负责或推卸责任的现象,充分发挥首长个人的才能和智慧,果断决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但实行个人负责制并不排除发扬民主、集思广益。
(3)集体负责制与个人负责制的区别是:实行的机关不同,价值追求不同。
5. 行政机关
【答案】国家行政机关是指行使国家行政权的国家机关,其基本特征在于执行和管理。在资本主义国家,国家机关的组织以“三权分立”原则为指导,国家行政权由行政机关掌管,行政机关肩负着广泛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在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社会主义国家,行政机关包括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6. 人大的任期
【答案】人大的任期是指担仃国家权力机关的期限。全国人大的仃期由宪法规定。第一、二、二届仃期为4年,从第四届全国人大开始任期改为5年。为保证全国人大工作的衔接,全国人大任期届满前的两个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完成下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在遇到不能选举的非常情况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2/3以上的多数决定,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人大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1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
7. 内源发展型宪法文化
【答案】内源发展型宪法文化是指宪法文化的发展主要是由本民族或国家的内部因素、内部关系决定。此种宪法文化一般形成于资本主义开创时期。
8. 宪法关系与宪法体系
【答案】宪法关系也称宪政法律关系,是指按照一定的宪法规范,在宪法主体之间产生的,以宪法的权利与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政治关系。宪法体系是指一国宪法由不同渊源形式的宪法规范所组成的有逻辑、有系统的结构形态。
二、简答题
9. 简要说明宪法实现及其与宪法实施之间的相互关系。
【答案】(1)宪法实现是宪法作用于社会的结果。尽管宪法实现在不同的社会或国家中会存在区别,但它们都应当体现两个统一:一是程序上的贯彻落实与实体内容的实现相统一; 二是宪法规范的实现与宪法精神和价值的实现相统一。具体说来,宪法实现包括三层内涵:
①宪法规范程序上的贯彻和实行,包括宪法规范实施的主体、实施行为、实施方式和方法及实施程序。
②宪法实体内容的实现,主要体现为宪法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化为现实,并根据立宪的要求形成具体的宪法关系和宪法秩序。
③宪法体现的精神和价值得到实现。以上三方面构成宪法实现的三个系统,即宪法的规范系统一宪法的实施系统一宪法实现的结果系统。
(2)宪法实施是法律实施的一种具体形式,是指一定主体在现实生活中贯彻落实宪法规范的活动。宪法实现即宪法规范和宪法价值的落实,是指宪法的规范要求转化为宪法主体的行为,从而形成现实宪法关系的状态。宪法实施与宪法实现的关系表现为:
①宪法实施与宪法实现存在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宪法实施实际上是宪法实现的中心环节和主体部分。没有宪法的实施就不可能有宪法的实现,宪法实施是宪法实现的前提; 没有宪法实现,宪法的实施则丧失了实际意义,宪法实现是宪法实施的目的所在。
②宪法实施和宪法实现的区别表现在:
a. 从含义上看,宪法实施是一种实际的活动过程,宪法实现不仅包括这一活动过程,而且还包括这一活动过程所产生的结果。
b. 从内容上看。宪法实施主要侧重于宪法的执行、适用及遵守,而宪法实现除了以上内容外,还特别强调宪法的监督和保障。
c. 从结果上看,宪法实施既可能是正值,也可能是负值,但宪法实现则肯定是正值。
d. 从逻辑关系上看,宪法实施是过程、是手段。宪法实现则是目的、是结果。
10.各国为保障宪法规范的最高性地位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案】为了保障宪法规范的最高性地位,各国普遍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实行严格而复杂的宪法修改程序。为了防止对宪法的轻易修改,各国宪法普遍规定了严格的修宪程序,并对修宪权的行使及其界限作了明确规定,因为修宪权的滥用是宪法规范最高性价值的最大威胁。必须严加限制。
(2)建立权力分立与监督机制。权力分立是宪法结构中不可缺少的条件,是保障宪法价值实现的重要途径。
(3)健全违宪审查制度。在当代宪政发展中,维护宪法规范最高性价值的基本形式是违宪审查制度,即通过各种形式的违宪审查活动,及时地预防与解决同宪法规定相抵触的法规及其行为,以维护宪法规范的价值。只有当宪法规范进入司法领域、具有裁判规范的性质时,才有可能成为判断违宪与否的依据,使宪法保持其最高法律地位。
(4)加强社会成员宪法意识的培养。宪法规范发挥作用的最终力量在于公民理解、拥护与支持宪法,建立宪法赖以存在的广泛的社会基础。
(5)推进宪法解释权的积极运用。在维护宪法规范的最高性价值方面,宪法解释有着非常重要的功能。
11.如何监督人大代表? 如何保障选举依法进行?
【答案】(1)对人大代表的监督人大代表是人民选举产生的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应该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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