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大学中国哲学史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童心
【答案】“童心”是明朝李贽的哲学用语,是指纯真之心,是认知的是非标准。“童心者,真心也”“童心”是表达个体的真实感受与真是冤枉的私心,是真心与真人得以成立的依据。李贽认为保持童心必须剔除道学的影响,是与儒学经典相异的思想理沦。
2. 三张伪法
【答案】三张伪法是指张道陵、张衡、张鲁祖孙三代的伪法,即旧天师道的戒律、教义、道术等。南北朝初年,天师道不为政府所容,陷入困境。一些道教学者便对天师道进行整顿和改造,最有名的当属寇谦之。
①首先,他认为要“以礼度为首”用儒家礼法来改造天师道,用臣忠子孝的原则充实其戒律; ②其次,要“除去三张伪法,租米钱税,及男女合气之术”;
③此外,要整顿组织,加强科律。经过“废三张伪法”的整治活动,旧天师道在各方面得到改造,改造后的天师道史称北天师道,开始占据正统宗教的地位。
3. 大同书
【答案】《大同书》是近代改良派领袖康有为的著作。他在书阐发理想的社会与政治纲领。书中倡导托古改制,借公羊学创“大同”学说,主张维新变法,由“小康”而进“大同”。他认为只有在政治、经济、生活富足的“大同”社会中,才能真正实现人的本性。“大同”理想是中国资产阶级的先进思想家向西力一探寻真理的积极成果,超过了洪秀全的农业空想社会主义,但康有为的“大同”理想也只是一种空想,最终没有实现。
4. 善不受报
【答案】善不受报是东晋高僧竺道生法师提出的佛教术语。“善不受报”是指修行方法的目的,不在于做事以求好的结果。道生认为未受到佛法精髓的世俗人的善行是具有一定目的性的。善不受报的提出,旨在打碎众生施功望报的世俗之心。只有舍弃回报之心,才能促使自己最终悟道、得道。因此,善不受报不是阻止人们祛恶行善,而是鼓励向善的精神,不为任何目的地从事善的活动。
5. 无为而无不为
【答案】无为而不为是老子提出“不妄为,就没有什么事情做不成的”的观点。《老子》第三十七章曰:“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无为”是顺其自然,不妄为; “无不为”是指没有一件事不是它所为的,此乃“无为”所产生之效果。人之行为应该效法大道,顺应自然,遵循规律,不可随
意妄为,否则,“为者败之,执者失之”。老子认为执政者要奉行“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的政策,提倡“无为而治”。这个理论对我们今天探讨和解决人类的发展问题仍具有深邃的意义。
6. 达、类、私
【答案】达、类、私是指后期墨家从概念外延上将“名”分为的三种类型。
①“达”是指最高、最普遍的名词或类的概念比如“物”的概念包含所有的事物:
②“类”是指一般同类事物的共同概念,例如“马”的概念就包括了一切的马;
③“私”是专指某一事物的专有名词或个别概念,如“臧”这个名词特指了某一个人。这种不同等级的类的概念,是有类属关系的。后期墨家概念分类的思想,对其后荀子的逻辑思想有很大影响。
7. 黄老之学
【答案】黄老之学是战国时(约公元前5~3世纪)的哲学、政治思想流派。其思想的核心内容是“无为而治”。它尊传说中的黄帝和老子为创始人,实为道家和法家思想结合井采纳了阴阳、儒、墨等诸家的观点。在内容上,继承并改造了老子关于“道”的思想,认为“道”是作为客观必然性而存在。在社会政治领域,黄老之学强调“道生法”主张“是非有分,以法断之,虚静谨听,以法为符”。虽然黄老之学依托十黄帝、老子,主张“清静无为”但它是在坚持“法治”的前提下,采用“德治”通过审名察刑,礼法并用,达到“清静无为”。
8. 欲合性
【答案】理欲合性是中国明清之际哲学家王夫之的一个道德伦理思想。他认为“理”、“欲”都是人性的内容,反对宋儒将理欲对立起来的说法。仁义礼智等先验道德原则同人的生理欲望均是人性的内容,两者共同构成了人,不可偏颇。他认为天理不能离开人欲,天理须体现在人欲中。人的生理欲望很重要,但不可以没有节制。只要个人的欲望不违反社会的公共利益,这时候人欲就是天理。他还进一步用“互为合体”来说明理欲的关系。即声色臭味不能违背仁义礼智,必须以之为原则根据; 而仁义理智的道德原则也不是空而不实的抽象存在,它就体现在声色臭味的人欲中。
二、简答题
9. 简述龚自珍的“平均”论和“改革”主张。
【答案】龚自珍是中国改良主义运动的先驱人物。在鸦片战争前”龚自珍研究了社会治乱和王朝兴退的原因,提出了“平均”论和“改革”主张。
(1)“平均”论
龚自珍认为“贫富不均”是历代王朝治乱兴亡的根源,故而提出了解决贫富问题的对策,宣称治理天下的最高理想是平均财富,实现这一理想的关键在于“王心”在于皇帝有个“公平”的
“心。这一思想的局限性在于寄希望于封建皇帝的“善心”。
(2)“改革”主张
龚自珍预感清王朝的统治会面临严重危机,便指出,摆在清王朝面前的唯一出路是“更法”。他主张进行自上而下的改革,以此来缓和社会矛盾,进而防止激进革命爆发。龚自珍是中国近代第一个明确提出“改革”之人。
10.墨子“非命”与“天志”的矛盾
【答案】(1)“非命”
墨子在提出尊天明鬼的同时,力主“非命”。从内容上讲,这种世界观可以分为“天命论”和“定命论”。“天命论”是说天有赏善罚暴的能力,它根据人们行为的善恶来决定具体的赏罚。“定命论”是说在人力之外还有一种无法把握的自目的支配力量存在,人的吉凶祸福、寿天贵贱,社会的安危治乱,都由这种外在的盲目的力量所支配,这是春秋晚期新出现的命运说,以儒家的主张最力。墨子小反对“天命论”但对“定命论”进行了猛烈的攻击。墨子反对“定命论”主要是出于以下两种考虑:
①定命说使人相信命运而不强力从事,因而使赏罚失去作用,人伦遭受破坏,社会出现混乱; ②定命说宣传天、鬼之外还有另一种力量存在,这与天、鬼的绝对权威相矛盾。
墨子认为,鬼是宇宙的主宰,它们有意志,可以赏善罚暴。其赏善罚暴的根据在人的行为:行善者得赏,作恶者受罚。只要人的行为改变了,天意也就会跟着变动。但“命”(定命)的观念就不同了。“命”是人力无法预见的力量,与人的行为并无直接的关联,因此,经常会出现这种结果,即行善者未必得福,作恶者未必受报。这样,一旦承认有“命”的存在,那么不但人力无法发挥作用,就连天、鬼的权威也会受到动摇。人力无法发挥作用,自然会使人陷于消极怠惰; 天、鬼的权威受到动摇,则会使墨子失去推行自己主张的一个重要支柱。因此,从推行自己学说的角度考虑,墨不得不坚决反对有“命”说。他认为,命定论是帮助暴君来欺骗百姓的,决定社会治乱和人们命运的,不是“命”而是“力”。
(2)“天志”
墨子在否定命定论的同时,提出了“天志”说。墨子认为上天有意志,有欲恶,它是万事万物的最高主宰。“天”全知全能,无所不在。天对人的行为能赏善罚恶。赏罚完全看人是否服从了天的意愿,如果顺从了天的意愿,那么就会得赏,否则,惩罚就会接踵而至。这实际是墨子所代表的下层劳动者的利益和愿望的主观意识的外化。墨子希望利用“天志”的威信来警戒统治者行善除恶。
(3)“非命”与“天志”的矛盾
墨子思想体系中的“非命”论与“天志”说是存在矛盾的。这一矛盾反映了小生产者身上所具有的进步和落后的双重性格。
①他们对暴王、暴政的剥削压迫和宗教欺骗强烈不满,希望摆脱种种束缚而依靠自己的力量改变自己的处境,因而主张“非命”、“尚力”。
②由于认识的局限,他们不可能彻底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也找不到更有效的手段来制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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