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库>考研试题

2018年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619宪法学、行政法学之宪法考研仿真模拟五套题

  摘要

一、简答题

1. 简要分析我国宪法的发展趋势。

【答案】我国宪法的发展趋势分析如下:

(1)国家权力配置日趋平衡、科学。国家权力的三个方面都应受到限制。

①中国宪法对行政权的控制将更加科学。这种控制来自于各个方面:

a. 宪法限制。宪法对行政权给予了明确规定,这是行政权必须遵守的底线。

b. 立法限制。拥有立法权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通过制定法律的方式对行政权的界限加以规定。 c. 司法限制。行政诉讼制度为司法权制约行政权提供了制度途径,在行政权侵害行政相对人权益的情况下,相对人可将行政机关诉至法院。

d. 行政自律。行政机关可通过内部措施对行政权进行自我约束,减少行政违法现象的发生。

e. 社会监督。随着公民权利的日渐完善,公民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包括媒体监督、参与决策、听证等)对行政权加以监督。与此相应,立法权也应当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在我国,这主要表现为完善的宪法保障机制的确立。

②立法保障机制的确立。山于立法权的行使也可能违反宪法,侵害公民权利,因而依据宪法控制立法权也是我国宪法未来的发展趋势。

③以人民法院审判权为核心的司法权将得到扩大与加强。司法权的强化可表现为两个方面: a. 原本由行政机关行使的部分职权将转移到司法机关。

b. 强化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

(2)公民基本权利将得到重大发展。公民基本权利的发展,将主要呈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迁徙自由在条件成熟时,将会成为公民一项基本的人身自由权。

②政治权利将进一步得到认同,并将更加现实地为公民所实际享有。

③平等权得到进一步保障。

(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在宪政实践中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发展。这一制度的确立具有深远的意义:

①使我国多党合作的政党关系有了明确的宪法调整,预示着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各民主党派相互之间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更广泛深入地合作。

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的前提,在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下,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和各民主党派的领导将会进一步加强。

③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将通过对统一战线的领导和在政协中的强有力作用而得到加强。 ④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将会朝着进一步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4)宪法监督制度将进一步完善。

现行宪法规定了较前几部宪法更为健全的宪法监督制度,但从宪法监督的实际看,我国宪法监督制度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看是法治经济,而法治必须以宪法的全面有效实施为根本出发点。而宪法全面有效地实施,则有赖于健全的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监督制度必然是我国宪政建设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完善宪法监督制度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

2. 简述二战后宪法发展的新态势。

【答案】(1)包括中国在内的一系列社会主义国家都纷纷制定和颁布了自己的宪法,同时民族国家的民族主义宪法也极大丰富了和发展了现代宪法的内容和形式。

(2)资本主义国家宪法的发展也显示了某些共同的倾向。主要表现为:

①行政权力日益加强,议会权力则逐渐被削弱;

②公民基本权利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社会经济和文化方面的权利成为基本人权的重要内容; ③普遍建立了宪法保障制度,建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关成为一种潮流;

④确认主权的相对性,对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准则直接加以承认和接受。

3. 简述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违宪审查的程序。

【答案】我国宪法确立的违宪审查制度实际上是最高代表机关审查制。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 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有权监督宪法实施; 全国人大之下各专门委员会协助全国人大及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在我国,违宪审查的主要任务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承担。立法法规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违宪审查的程序:

(1)规范性文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的期限和程序。《立法法》第89条规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30日内由以下机关报全国人大常委会:①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报全国人大常委会; 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地方性法规由制定机关报全国人大常委会; ③较大的市的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 ④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 ⑤国务院根据全国人大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制定的法规,由国务院报全国人大常委会。

(2)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规范性文件是否违宪的启动程序。《立法法》第90条根据主体的不同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规范性文件是否违宪的启动程序作了两个方面的规定:①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如果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②上述国家机关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如果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需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上述两者的区别在于:中央国家机关(除国家主席外)和省级人大常委会提出要求,即启动全国人

大常委会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否符合宪法或者法律的审查程序; 而此外的其他主体提出建议,不一定能够启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否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审查程序,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研究,视其“必要性”。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在审查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查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可以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和予以撤销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4. 简述宪法实施过程的主要阶段。

【答案】宪法实施过程主要有以下阶段:

(1)准备阶段。宪法实施准备阶段的基本任务是为宪法的实际实施创造条件、打好基础。主要包括:①以实施宪法的目标为中心,明确宪法实施的指导思想,用以指导宪法的实施活动,保证宪法实施活动的顺利进行。

②设计宪法实施方案。

③建立健全合理的宪法实施机构。

(2)实际实施阶段。宪法的实际实施阶段是宪法实施程序中的主要环节,是宪法规范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具体表现,是体现在宪法规范中的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能否得以实现的关键。为了确实保障宪法的实际实施,必须注意:

①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宪法实施主体的宪法意识,使宪法实施主体的行动与宪法的要求相一致。 ②掌握实施进度,把握实施方向。

③保证实施机制运转,提高实施效率。

(3)实施评价阶段。宪法实施评价是指有关国家机关或者公民个人以宪法规范、宪法价值取向及社会发展需要为标准,对宪法实施主体的行为及其效果进行检查对照,并作出明确判断的活动。在进行宪法实施评价时,必须注意以下两点:

①在评价时一,必须正确处理好整体与部分、宏观与微观之间的关系。既立足全局、宏观评价宪法实施的整体状况,又立足局部、微观评价个别宪法规范的实施效果,并将它们有机统一起来。 ②必须确立评价宪法实施状况的标准,主要包括宪法规范标准和宪政价值标准两个层面。

5. 简述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

【答案】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具体表现为:

(1)比较发达的商品经济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