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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之税收学考研强化五套模拟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税收成本

【答案】税收成本是指为征集一定数量的税收收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的总和。税收成本是为了实现尽量减少税收流失和差错的目标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额外费用的总称。税收成本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税收成本包括征税成本、纳税成本和税收社会成本;广义的税收成本还包括税收立法成本。

2. 税收的财政原则

【答案】税收财政原则最早是由德国新历史学派代表人物、经济学家阿道夫•瓦格纳提出来的, 是指以满足国家财政需要为目标的税制准则, 这一原则是随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财政原则包括两层含义:①财政收入要足额、稳定;②财政收入要适度、合理。

3. 资源税

【答案】资源税是指对自然资源征收的税种的总称。资源税主要是对矿产资源和土地资源的征税, 既有对资源级差收入的调节, 也有对资源绝对收益的征收。广义的资源概念实际上包括了构成社会生产力的三大要素, 即劳动力、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狭义的资源, 指的是土地、矿藏、水利、森林等现代人类正在开发利用的各种自然财富, 即自然存在的劳动对象。包括我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开征的资源税, 都属于这种狭义的资源税。

4. 税制改革

【答案】税制改革是指通过税制设计和税制结构的边际改变来増进社会福利的过程。税制改革可能有很多形式, 既有税率、纳税档次、起征点或免征额的升降和税基的变化, 又有新税种的出台和旧税种的废弃, 还有税种搭配组合的变化。

5. 税负转嫁

【答案】税负转嫁亦称税收负担转嫁, 是指纳税人在缴纳税款后, 通过经济交易过程, 将所缴税款部分地或全部地转移给他人负担, 自己少负担或者不负担税收的一种经济现象。税负转嫁的基本

方式有两种, 即前转和后转。

6. 行为税

【答案】行为税是指以纳税人的某种特定行为作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国家通过对这种特定行为的征税, 来这到特定的调节目的, 它是为达到特定目的服务的, 是国家运用税收杠杆作用的体现。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 政府的宏观经济目标和政策意图不同, 行为税税种的设置和征收应是一个动态的、适时调整的过程。

二、论述题

7. 请就如何完善我国地方税制谈谈你的看法。

【答案】1994年我国实行了分税制, 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划分了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 2004年开始的新一轮税制改革, 又使我国的税制进一步得到完善。但是我国现行地方税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地方税主体税种缺失;二是税权划分制度的保障缺失;三是国、地税的机构分设导致征收效率不高。以下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完善我国地方税制的二点看法:

(1)尽快制定“税收基本法”和“地方税通则”, 用法律形式规范中央与地方在地方税上的管理权限, 对地方税收的立法权、税种的开征权、税率的调控范围、征管制度等重大问题作出规定, 为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管理权限的划分提供制度约束和规范。

(2)加快地方税制的改革, 构建地方税的主体税种。

①统一内外有别的地方税制。将所有的地方税种均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

②改革一些过时的老税种, 尽快对其进行修订, 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如城市维护建设税, 改变其计税依据, 扩大征税范围。面向所有地区、企业、个人征收, 计税依据由依附三税计征改为以销售收入、营业收入和其他经营收入为计税依据, 实行差别幅度税率计征, 使该税成为独立的地方税种。

③实行税费改革, 规范分配秩序。解决目前收费项目混乱、乱收费、乱摊派问题。如将教育费附加改为教育税, 将社会保险费改为社会保障税, 将养路费改为燃油税, 加快燃油税的出台。确保地方税制的完整性。

(3)加强国地税的协调与合作。

①建立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税收征管体系, 把税收征管的全过程都纳入信息管理的范畴, 国地税联网运行, 信息共享。

②建立国地税工作联系制度, 明确相互联系的形式、环节和内容, 定期进行资料的传递和交换, 明确传递和交换的内容和形式。

③国地税办税大厅联合办公, 以降低纳税人纳税遵从成本, 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积极性。从长远来看, 可考虑国地税的合并, 当然, 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8. 论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上海试点方案的内容、指导思想及意义。

【答案】2011年11月16日,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经国务院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

, 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 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税试点方案》

增值税试点。2012年7月31日, 国税总局发布了《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増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北京市、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广东省、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将陆续完成新旧税制转换。

(1)营改增试点方案的主要内容

①改革试点的主要税制安排

a. 税率: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 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租赁有

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 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b. 计税方式: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 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 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

c. 计税依据:纳税人计税依据原则上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对一些存在大量代收转付或代垫资金的行业, 其代收代垫金额可予以合理扣除。

d. 服务贸易进出口:服务贸易进口在国内环节征收增值税, 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制度。

②改革试点期间过渡性政策安排

a. 税收收入归属: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 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 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 税款分别入库。因试点产生的财政减收, 按现行财政体制由中央和地方分别负担。

b. 税收优惠政策过渡:国家给予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 但对于通过改革能够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 予以取消。试点期间针对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过渡政策。

c. 跨地区税种协调:试点纳税人以机构所在地作为增值税纳税地点, 其在异地缴纳的营业税, 允许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抵减。非试点纳税人在试点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的, 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有关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

d. 增值税抵扣政策的衔接:现有増值税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按现行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2)营改増试点方案的指导思想

①指导思想

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 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

②基本原则

a. 统筹设计、分步实施: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结合全面推行改革需要和当前实际, 科学设计, 稳步推进。

b. 规范税制、合理负担:在保证増值税规范运行的前提下, 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和不同行业发展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