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620法学理论与宪法学之宪法考研题库
● 摘要
一、概念题
1. 内源发展型宪法文化
【答案】内源发展型宪法文化是指宪法文化的发展主要是由本民族或国家的内部因素、内部关系决定。此种宪法文化一般形成于资本主义开创时期。
2. 义务性规范
【答案】义务性规范是指在调整公民基本义务过程中形成的,为公民履行基本义务提供依据的规范。其集中表现为公民应该履行的基本义务,在宪法中规定得比较清楚。
3. 程序性规范
【答案】程序性规范是指具体规定宪法制度运行过程的阶段、步骤等的规范,主要涉及国家机关活动程序方面的内容。它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直接的程序性规范,即宪法典中对有关行为的程序做了具体规定; 二是间接的程序性规范,即宪法典本身对程序不做具体规定,而通过法律保留形式规定具体程序。
4. 违宪行为
【答案】违宪行为是指以公民等的权利行为或国家的权力行为形式表现出来的、违反宪法的作为或不作为。从性质上来说,违宪行为不是权利行为或权力行为,也不能成为宪法关系的客体,而是宪法关系的标的,或称之为宪法行为的标的。违宪行为的形式包括:(1)公民的违宪行为。公民违宪行使权利是个别化行为,对国家宪政体制的冲击力相对较小,在多数情况下,公民违宪行为同时也是违法行为,因而可以由各个部门法予以纠正和制裁。(2)国家违宪行为。必须将其纳入宪法关系的规范范围,即针对特定的违宪行为,建立起宪法监督或宪法诉讼法律关系,通过宪法手段对这种行为进行纠正、制裁和预防。
5. 内阁制与委员会制
【答案】内阁制又称议会制,是指行政机关内阁的成立及其存续依赖于议会,并对议会负责的制度。委员会制,又称行政合议制或集体元首制,是指政府首脑由一定数目的委员组成,由各委员分享行政首脑权力的制度。
6. 违宪审查
【答案】违宪审查是指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以特定方式审查和裁决某项立法或某种行为是否合宪的制度。它是宪法监督的重要手段,其日的在于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政秩序。违宪审查具有以下特征:①违宪审查主体是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 ②违宪审查有特定
的审查范围; ③违宪审查程序多样化; ④违宪审查方式有别于一般司法案件的审判。
7. 议会财政权
【答案】议会财政权是指议会享有对国家财政的决定权和对政府财政的监督权。财政决定权包括决定国家财政以及预算、税收、关税、借贷等的权力。财政监督权包括审查决算和公共资金审计。在此,最重要的是批准政府的财政预算案。有的国家甚至规定,预算案须由议会亲自编制。在实行责任内阁制的国家,如果议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就表明政府失去了议会的信任,可能导致内阁辞职。
8. 单一制和复合制
【答案】(1)单一制是指一种国家结构形式,即由若干不享有独立主权的一般行政区域单位组成统一主权国家的制度。它是国家结构形式的一种。
(2)复合制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组成的国家联盟的制度,和单一制相对。近代复合制国家主要有邦联和联邦两种形式。邦联是几个独立的国家为了一定的目的而结成的比较松散的国家联合。联邦是两个或多个成员国(邦、州、共和国等)组成的复合制国家。
(3)单一制与复合制区别如下:
①在单一制国家,地方政府是山中央政府设立的; 在复合制国家,政府是由各成员单位协议建立的,各成员单位往往先于联邦或邦联政府而存在。
②在单一制国家,地方政府的权力是中央政府授予的,中央政府可以单方面规定地方政府的权限,地方政府必须服从中央政府所代表的最高国家权力; 在复合制国家,政府与成员政府的权力划分由联邦宪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双方都不能单方面任意变更,对宪法的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同意和批准;
③在单一制国家,中央政府可以变更地方政府的疆界; 在复合制国家,政府不能任意改变各成员单位的疆界。
二、简答题
9. 人民主权原则应当通过何种方式实现?
【答案】人民主权原则是指国家中的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其核心在于主权属于人民,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应当受人民监督。人民也有权要求政府为人民服务。人民主权原则的实现有赖于以下途径实现:
(1)宪法上体现人民主权原则。
①明确规定人民主权原则。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尽管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并未明确规定人民主权原则,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实质上即主权在民。
②通过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形式来保障人民主权。既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包括作为最高国家权力的主权和一般国家权力)属于人民,那么人民只有有效行使自己的权力,才能真正实现当家做主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各国宪法都规定人民通过两种形式实现当家做主:a. 间
接的代议制形式; b 直接的形式。有些国家宪法规定,公民有创制权、复决权等。
③通过规定公民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来体现人民主权。人民主权作为宪法的一项抽象原则,一方面通过人民的委托表现为国家机关的权力,有关国家机关也因此取得派生的权力主体地位; 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公民享有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中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2)只有在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起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人民主权才有可能实现。因而,欲实现真正的人民主权,就必须坚持和完善生产资料公有制,使全体人民掌握生活资料,成为国家的主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保障人民主权原则的实现。
10.宪法规范的政治性特征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其与宪法规范性关系如何?
【答案】宪法规范是调整国家权力运行与人权保障的法律规范,因此,制宪及行宪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表现出其政治性。宪法规范主要规定政治权力运行规则、权力主体的地位与职权、国家与公民之间的相互关系等内容。
(1)宪法规范的政治性特征表现
①制宪过程是一种政治选择过程。制宪的社会背景、制宪力量、制宪程序等并不是一种抽象的法律形式,它与一定的政治力量和具体利益联系在一起,反映特定的政治利益。
②宪法规范具体内容的确定反映一种政治选择。在一个特定国家中,宪法规范的内容与它所调整的宪法关系,体现国家的基本政策与政治理念。
③宪法规范的调整方式与调整过程受一定政治利益的约束。从这种意义上说,宪法规范是各种政治势力合法存在的保障,同时也是各种政治势力活动的自我限制。
(2)宪法规范的政治性和宪法规范性的关系
宪法的规范性是宪法调整社会生活的重要体现,反映了宪法的本质功能。
宪法规范的政治性是宪法赖以存在与发展的重要条件,但政治性并不排斥其规范性。宪法所具有的规范性与政治性是有机的统一体,政治性只有在规范性范畴内才具有实际意义,即通过规范性的形式满足政治性的要求。宪法规范需要适应政治发展的要求,同时它又是限制政治权力的规范。因此,在分析宪法规范的政治性时,应注意把它置于规范性范畴之内,从规范角度揭示其政治性意义。
11.试分析下列宪法规范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答案】《宪法》第1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表明了检察院的性质。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享有检察权,不受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在我国人民检察院是专门执行法律监督的国家机关,它通过行使检察权对各级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民是否遵守宪法和法律实施监督,以保障宪法和法律正确、统一的实施。
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法纪监督。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的案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这种监督属于特种法纪监督; 对于其直接受理的贪污案件、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案件和读职案件进行的侦察活动称为普通法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