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师范大学Z0816中国古代史(同等学力加试)之中国古代史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更戍法
【答案】更戍法是北宋实行的一项军事政策。通过禁军分驻京师与外郡,内外轮换,定期回驻京师的方式,防止军队为将领所独有。由于将领不随之调动,便出现了“兵无常帅,帅无常师”的局面。此法虽对防止将领专权有利,却削弱了军队战斗力。宋神宗时,更戍法被罢废。
2. 世兵制
【答案】世兵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通行的兵役制度。其意是指将士兵全家从普通百姓中抽离出来,使其脱离民籍,集中居住,变为军籍,除了士兵本人终身为兵外,其家口世代亦需为兵,士死,其寡妻遗女也要配士家。由是世兵制使服兵役成为一部分人的特定义务,这部分人称作士,其家成士家或军户。世兵制创立于三国,盛于西晋,东晋南朝逐渐衰落。北朝后期,世兵制逐渐为府兵制所取代。
3. 国人暴动
【答案】国人暴动是指公元前841年发生在西周首都镐京的以平民为主体的暴动,又称氦之乱、国人起义。周夷王死后,其子周厉王姬胡继位,为改变朝廷的经济状况,任用荣夷公为卿士,实行“专利”政策,将山林湖泽改由天子直接控制,不准国人进入谋生,引起国人不满。公元前841年,国人在镐京(今陕西西安西南)起义,围攻王宫,周厉王出逃。此后,政权由大臣周公
,共和元年(公元前841年),是中国历史有确切纪年的开始。和召公共同执掌,史称“共和行政”
4. 上计
【答案】上计是战国秦汉时地方官年终向中央汇报的制度。中央的重要官吏和地方的首长,每年要把自己管辖地区的户口、垦田、赋税等预算数字写在木券上,上报国君,并把木券剖分为二,国君持右券,臣下持左券。到了年终,官吏必须到国君那报核。国君根据右券亲自考核,或由右丞相协助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升、降、赏、罚。上计制度的建立意味着中央对地方财政控制的加强。
5. 端平入洛
【答案】端平入洛是端平元年(1234年)宋蒙两军在洛阳发生的军事冲突。1234年,宋蒙联合灭金后,宋廷出兵北上,目的是收复东京开封府(今属河南)、西京河南府(今河南洛阳)、南
,然后据河而守。赵葵、全子才奉命率军北进,至西京洛阳,所复州郡皆京应天府(今河南商丘)
为空城,粮饷不济,蒙古军乘势反攻,赵葵、全子才无功而还,史称端平入洛。它激化了宋与蒙
古的矛盾,给蒙古大举进攻南宋提供了借口,从此长达45年之久的宋、蒙战争拉开了序幕。
6. 议政王大臣会议
【答案】议政王大臣会议又称“国议”,是指清代前期满族上层贵族参与处理国政的制度。清初,除内阁,设有此会议,皆由满族大臣组成,凡军国机要重务都不用经过内阁票拟,而需经由议政王大臣会议决议,最后由皇帝裁决。自军机处成立后,议政王大臣会议于乾隆五十六年废止,内阁变成只是办理例行事务的机构,一切机密大政均归军机处办理。这是中央皇权进一步集中的具体体现。
7. 盐铁会议
【答案】盐铁会议是汉昭帝时期召开的辩论盐铁官营等国家政策的会议汉武帝实行盐铁官营,增加政府收入,但是弊端也口益显露,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御史大夫桑弘羊等与郡国所举贤良文学辩论国家施政间题,问民间疾苦与施政教化,贤良文学主张罢盐铁、酒榷、均输平准,不以节俭,并进而对内外政策提出了许多主张,还涉及对匈奴的和战问题,最终桑弘羊做出一些让步,奏罢郡国榷沽及关内铁官。其余盐铁政策,仍依武帝之旧,这就是“盐铁之议”。宣帝时,桓宽根据此次会议的记录整理成《盐铁论》一书。
8. 算赋口赋
【答案】算赋口赋是秦汉时期政府向百姓征收的人头税。口赋,是国家按丁、口索取的一种财政收入,按照纳税者的年龄不同,口赋可分为口钱和算赋。口钱是向儿童征收的人头税,汉初规定7~14岁儿童,不论男女,每口每年交20钱。算赋是向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15~56岁的成人,不论男女,每人每年向国家交纳120钱,称为一算。商人和奴婢加倍。汉惠帝时规定女子年15岁以上到30岁尚未出嫁者,要分五等加征,每等加一算。算赋的主要用途是支付库兵车马的支出,是汉代军费开支的重要来源。
二、简答题
9. 简述周初“封邦建国”的大体情况及其历史作用。
【答案】(1)周初“封邦建国”的大体情况:
周灭商后,实行分封制,分封宗亲、姻亲和功臣到指定的地点建立起西周的属国,统治当地
,这就是所谓的周初大分封。 的部落人民,即“封建亲戚,以藩屏国”
①分封的主要对象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a. 周室子弟和宗亲,这是受封者的主体部分。如封周公于鲁,封召公于燕等都属于这一类。 b. 古代圣王后裔。如封神农后裔于焦,封黄帝之后于祝,封尧后裔于蓟,舜后裔于陈,禹后裔于祀。这类封国比较小,是周借以表明承袭圣人之治的体现。
c. 在兴周灭商过程中的功臣谋士,封姜太公于齐即属于这一类。
②分封诸侯与周天子的关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a. 周天子是天下的共主,有权任命诸侯国的重要官吏; 定期巡狩,到各诸侯国视察; 并有保护诸侯国免受外来侵袭和调节诸侯国内部纠纷的权力和职责。而诸侯国对天子有隶属关系,各重要诸侯国的国君兼任王室的卿士,以表示服从王室,诸侯国要派遣军队戍守都城或随天子出征; 诸侯定期朝聘,到王廷述职; 定期向王室交纳贡品,派人为王室服役,如修筑城邑、宫室等。
b. 各分封诸侯在自己的封地内拥有相当大的自主权,除奉周天子为天下共主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外,各诸侯国有相当大的独立性。各诸侯在自己的领地内可以再次分封,一般是封地内的中心
,地区由诸侯直接统治,其余土地再分封给他嫡长子以外的亲属——卿大夫,此类封地称为“采邑”
卿大夫也将自己分得的采邑再分割给他嫡长子以外的亲属一士,称作“禄田”。因此诸侯相对于周天子是封臣,而相对于下级封臣就是封君,处于“亦君亦臣”的政治地位。
(2)周初“封邦建国”的历史作用:
分封诸侯并非周初的权宜之计,而是西周国家的重要组织形式。
①周处于中国国家的早期形态,血缘关系是维系政治的主要纽带,将宗室姻亲作为分封的主体符合当时的政治需求,也可以与宗法制相互支撑,起到巩固周统治的作用;
②通过分封制,周王室建立了众多的诸侯国,用以藩屏天子,监视被征服的各地民众,形成了周统治的基本骨架,奠定了周天子天下共主的地位;
③分封制与宗法制相辅相成,通过分封宗亲功臣,并辅之以天子与诸侯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使中央与地方的联系加强,使国家朝着统一的方向前进了一大步;
④分封制的确立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有利于各地的开发和文化的传播;
⑤分封制是国家形态发展不成熟的表现,其维系纽带主要是依靠血缘宗亲关系,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血缘上的疏远,必然削弱分封制的存在基础;
⑥分封制下的国家并非一个真正统一的政治经济整体,而是蕴涵着分裂割据的因素,地方诸侯亦君亦臣的政治地位是造成分裂的重要隐患。到了春秋时期终于酿成诸侯割据、列国纷争的局面。
三、论述题
10.中国古代法律制度评述。
【答案】中国古代法律制度
(1)夏代是中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其法律总称为“禹刑”。中国古代的刑与法含义相同,刑罚的出现,标志着夏代法律制度已经产生。
(2)商代己具有成文法律,在古文献中有明确记载,并在考古发掘中得到证实。
(3)西周的法律制度因于夏、商,到了西周更趋成熟。《吕刑》中对犯人施行五种刑罚的规定长达三千条; 同时,明确规定了罚金等级和赎刑制度等。
(4)春秋时期,奴隶制法制解体,各诸侯国的法律制度发生重大变化,成文法陆续颁布。成文法的制定和公布,限制了旧贵族的特权,促进了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标志着奴隶制的瓦解。
(5)战国时期封建制确立。各诸侯国陆续颁布了以保护封建私有制为中心内容的封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