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权利如果只是静态地掌握在权利人的手中,不进行适当地转化,那么就不能更好地实现知识产权主体的利益,很多技术创新也就失去了其主要的意义。如何更好地对知识产权加以利用、在实践中实现知识产权利益的最大化,就成为我们应当深入思考的问题。知识产权出资使知识产权人可以随着公司的正常运营而获得较大的增值,这往往是在市场经济中知识产权主体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最佳手段。因此,笔者在整合现有知识产权出资制度的基础上,对建立和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出资制度进行了一定的探讨。知识产权出资制度属于公司法和知识产权法的交叉领域,鉴于这一领域中学者们的相关研究还比较少,同时在实践中存在着大量的知识产权出资的情况,因此对于知识产权出资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文就知识产权出资的范围、比例、评估、交付以及民事责任等问题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希望对知识产权出资法律问题的研究有所帮助。但是,鉴于目前的研究现状和笔者研究水平的限制,本文所探讨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深化。本文包括结语共六个部分,第一章为引言,对研究知识产权出资问题的目的和意义做了简明扼要的论述。第二章为知识产权出资范围的界定,从知识产权的含义入手,分析了可以用作出资和不可以用作出资的知识产权的具体类型。第三章分析了知识产权出资的比例问题,指出不同的企业类型应当限定不同的出资比例,并对我国资本制度的改革做了一定的探讨。第四章对知识产权评估的原则和方法以及知识产权出资交付的方式和程序进行了研究,并指出了知识产权评估中应注意的问题和知识产权出资交付后的风险负担问题。第五章分析了知识产权出资后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第六章是结语,对本文的主要内容以及创新之处做出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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