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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810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之《法理学》考研冲刺密押卷及答案

  摘要

一、简答题

1. 简述法律移植。

【答案】(1)法律移植的概念

法律移植,是指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某种法律规则或制度移植到其他国家(或地区)。即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的法律(包括法律概念、技术、规范、原则、制度和法律观念等),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

法律移植的范围:外国的法律和国际法律和惯例。此两方面内容通称国外法。

(2)法律移植的必然性

①社会发展和法律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法律移植的必然性。

②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根本特征决定了法律移植的必要性。

③法律移植也就是法律方面的对外开放,这是整个社会对外开放的应有内容。

④法律移植还是法制现代化的必然需要。

(3)法律移植的类别

①经济、文化和政治处于相同或基本相同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的国家相互吸收对方的法律,以至其法律相互融合和趋同。

②落后国家或后发展国家直接采纳先进国家或发达国家的法律。

③区域性法律统一运动和世界性法律统一运动,这是法律移植的最高形式。

(4)在法律移植的过程中必须注意的问题

①要注意国外法(供体)与本国法(受体)之间的同构性和兼容性,要对受体进行必要的机理调适,以防止移植之后出现被移植的“组织”或“器官”变异。

②要注意外来法律的本土化,即用本国法去同化和整合国外法。

③要注意法律移植的优选性。

④要注意法律移植的超前性,即移植国外法,无论是某一国家的法律,还是国际法和国际惯例,都要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前瞻世界法律演进和发展的趋势。

2. 如何理解毛泽东思想中的法律思想?

【答案】法律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中国无产阶级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一般原理来解决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的法律问题的具体产物,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进程的第一个重大理论成果。它不仅揭开了中国法律思想发展史的崭新篇章,而且为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1)在新民主主义时期,中国共产党人以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作为观察中国法律状况的工具,分析中国的法律问题,开展新民主主义的宪政和法制运动,并且取得了胜利,确立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原则与法律制度。诸如,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保障人权,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管制,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审判公开,死刑复核,辩护,人民调解制度等。这些无疑表明了新民主主义法律文化的基本性质,进而为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发展创造了条件。

(2)1949年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催生了当代中国的第一次法律革命。这场法律革命适应全新的社会经济和政治条件的需要,创造了一个全新的政权形式、政府组织和运行机制,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属性和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体属性,并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法律思想、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和工作方针。比如,要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立法思想; 要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制原则,确保依法办事,依法办事是进一步加强法制的中心环节; 要实行以镇压和宽大相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为核心的刑事法制思想; 开创性地提出了实行“死缓”制度的思想等。

3. 分析为什么制定村规民约不是立法行为?

【答案】(1)立法的含义与特征

立法是由特定的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这种特定社会规范的活动。立法的特征主要包括:

①立法是由特定主体进行的活动;

②立法是依据一定职权进行的活动;

③立法是依据一定程序进行的活动;

④立法是运用一定技术进行的活动;

⑤立法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的活动。

(2)制定村规民约不是立法行为的原因

①村规民约是指由村民会议制定的用以规范和约束全体村民的一种规章制度。

②虽然村规民约也是由特定的主体制定的,但是其不属于立法行为,原因如下:

a. 村民会议是村民自治体的权力机关,是村民直接行使自治权的组织形式。它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它不属于国家权力机关,而立法是以国家的名义进行的活动。从主体方面来说,村规民约的制定主体不是适格的立法主体。

b. 村民会议的召开应当由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由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出决定应经过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而立法对于出席会议的人数以及法律通过的人数

有着严格的要求,因此,村规民约在制定程序上也是不同于立法的。

c. 立法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的过程,法具有普遍性、约束性,其针对的是社会上的一般主体的行为,而村规民约的效力仅限于本村村民的行为和活动。在效力范围上村规民约的制定也是小同于立法的。

4. 辨析:宪法部门的法律规范都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

【答案】这种说法是片面的,具体分析如下:

(1)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宪法是根本大法,是国家活动的总章程。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主导法律部门,它是规定我国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及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原则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规定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根本问题,不仅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和基本原则,而且确立了各项法律的基本原则。最基本的规范为《宪法》,还包括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行为方面的法律,民族区域自治方面的法律,特别行政区方面的基本法律,保障和规范公民政治权利方面的法律,以及有关国家领土、国家主权、国家象征、国籍等方面的法律。

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这一占主导地位的法律部门中,现行的主要法律规范就是1982年通过的《宪法》以及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四次修宪通过的31条修正案。

(2)除此之外,宪法相关法还包括如下一些种类的宪法性法律文件和规范:

①国家机构方面的法律。主要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这些法律确立了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基本体制、职责权限、运作方式、工作原则、议事程序等。

②民族区域自治方面的法律。主要有民族区域自治法。

③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目前主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④立法方面的法律。主要有立法法。⑤保障公民民主权利、扩大基层民主方面的法律。主要有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等。

⑥涉及国家领土、国家主权、国家象征、国籍及公民的有关政治权利等方面的法律。主要有领海和毗连区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国旗法、国徽法、国籍法,以及集会游行示威法、戒严法、国家赔偿法、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反分裂国家法等。

题干的说法忽略了宪法性法律文件和规范的存在,因而是片面的。

5. 简述法律价值冲突的原因。

【答案】法的价值是一个多元、多维、多层次的庞大体系,其中包含着各种准则。不同的法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