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在广大投资者的期盼中与理论界众多学者的倡导下,1998年颁布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我国《证券法》)第76条最终明确规定了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但遗憾的是,该规定与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77条的规定一样过于原则化,没有作出更详尽的具体规定,缺乏可操作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内幕交易行为受到损害要通过私法救济途径获得赔偿依旧障碍重重,显然内幕交易民事责任制度需要深入的研究和立法上进一步的完善。本文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借鉴世界各地主要内幕交易民事责任制度的研究成果与立法司法经验,运用比较分析方法和判例分析方法,从民事侵权的角度,分析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追究内幕交易行为民事责任的若干法律问题,并进而提出了完善我国内幕交易民事责任制度的具体对策和建议。除了序言和结论外,本文分为三部分来进行论述。序言部分指出内幕交易的危害性和内幕交易民事责任追究的困难之处以及建立内幕交易民事责任制度的必要性。第一部分 对国内外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立法进行了考察,比较出我国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立法缺失与差距,提出我国应进行相应的研究和立法完善。第二部分 考察了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实体问题。首先界定内幕交易和比较深入地分析了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性质,为进一步分析研究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具体制度奠定了基础,接下来进行的实体问题分析有关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内幕交易民事责任中的抗辩、责任形式、归责原则等问题,为如何追究内幕交易民事责任提供了清晰的路径和判明标准。第三部分 探讨了内幕交易民事责任实现机制中的诉讼机制问题。分析了内幕交易民事诉讼中如何确定当事人的范围,当事人各自的举证责任等问题,并提出在我国如何完善内幕交易损害赔偿的确定。通过以上的分析和论证,结论部分提出了如何完善我国内幕交易民事责任制度的具体对策和可行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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