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860经济法考研冲刺密押题
● 摘要
一、概念题
1. 竞争法
【答案】竞争法是指调整在反对垄断或限制竞争和反对不正当竞争过程中发生的市场监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为促进和维护有效竞争,竞争法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作为政策目标,旨在形成有效竞争、有序竞争,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竞争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反对垄断或限制竞争和反对不正当竞争过程中发生的市场监管关系,简称竟争监管关系。
2. 《自然法典》
【答案】《自然法典》是18世纪法国空想共产主义的著名代表之一摩莱里最重要的一部著作。摩莱里从唯心主义的唯理论出发,根据“自然法”和“自然状态”的学说论证了原始共产主义是符合“理性”的未来人类社会。作者在该书中首次提出了“经济法”这个概念。该书第四篇“合乎自然意图的法制蓝本”,被作者称为“法律草案”,共12个部分,117条。其中,第二部分“分配法或经济法”有12条,主要就作者所设想的未来公有制社会的“自然产品或人工产品的分配”作出了规定。
3. 价格体系
【答案】价格体系是指价格的种类和各种价格形式之间的相互关系的总称。价格体系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按照国民经济部门分类的价格体系包括工业品价格、农业品价格、交通运输价格、邮政电讯价格、建筑产品价格、服务价格等等; 按照商品的流通过程和环节分类的价格体系包括工业品出厂价格、农产品收购价格、批发价、零售价、地区差价、季节差价等等; 按照宏观经济调控下进行分类的价格体系包括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以及政府定价等等。
4. 节约能源法
【答案】节约能源法,是指调整人们在利用能源以及从事相关活动中,为实现节约能源所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调整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节能管理关系。②其他经济关系。
5. 犯罪的间接故意
【答案】犯罪的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
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用公式表示即为“可能发生+放任发生”。在认识特征上,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心理态度。在意志特征上,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6. 证券交易
【答案】证券交易又称证券买卖,是指已经发行的证券在不同的投资者之间有偿转让的行为。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 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 受法律禁止的人员在法定期间内不得买卖股票; 公司大股东买卖股票要受到限制; 证券交易须以法定的方式进行。
7. 产品质量关系
【答案】产品质量是产品所应具有的、符合人们需要的各种特性。在我国,产品质量,是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对产品适用、安全和其他特性的要求。
产品质量关系包括产品质量责任关系和产品质量监督关系。产品质量责任关系是生产者、销售者与消费者之间进行商品交易所发生的经济关系;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是经济管理机关执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能而发生的经济关系。
8. 经济监督权
【答案】经济监督权是指有关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对国民经济活动进行督导和监察的权力。这种经济监督按照监督主体和监督内容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一般经济监督和专门经济监督。
一般经济监督又可划分为最高行政监督、地方各级行政监督以及职能监督。
专门经济监督是指国家经济机关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所实施的经济监督。包括:①审计监督; ②金融监督; ③工商行政管理监督; ④技术监督; ⑤国有资产监督。
9. 私营企业
【答案】私营企业是指企业的资产属于私人所有,有法定数额以上的雇工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在我国,这类企业由公民个人出资兴办并由其所有和支配,而且其生产经营方式是以雇佣劳动为基础。
10.广告代理
【答案】广告代理是指在广告活动中,广告主委托广告经营者设计、策划广告,广告发布者通过广告经营者承揽广告发布业务的形式告。即广经营者(代理方)在广告被代理方(广告客户)授予的代理权限内,以广告被代理人的名义所开展的广告活动。
二、简答题
11.政府采购可以采取的方式有哪些?
【答案】政府采购又称公共采购,是指政府为了实现公共目的,按照法定的力式和程序,以
购买者身份购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根据《政府采购法》第2条的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26条的规定,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单一来源采购; 询价; 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其中,公开招标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12.简述横向限制竞争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
【答案】横向限制竞争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横向限制价格行为、横向限制产量和销售量行为、横向分割销售市场行为、联合抵制、串通招投标,以及其他横向限制竞争行为。
(1)横向限制价格行为
横向限制价格行为,又称价格卡特尔,指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联合制定、维持或变更商品价格的行为。它是在较发达的商品经济和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受经济利益最大化的驱动而实施的一种以共同商定价格为内容的违法行为。
(2)横向限制产量和销售量行为
横向限制产量和销售量行为,又称数量卡特尔,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两个以上的企业共谋限定商品的生产或市场供应量的行为。
(3)横向分割销售市场行为
横向分割市场行为,又称分割市场的卡特尔,是指两个以上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共谋划分其各自产品的销售市场的行为。
(4)联合抵制
联合抵制,又称集体拒绝交易,是指竞争者之间联合起来不与其他竞争对手、供应商或者客户交易的行为。
(5)串通招投标
串通招投标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之间或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以不正当的手段排挤、限制竞争,危害其他招投标活动参与人利益的行为。
(6)其他横向限制竞争行为
其他横向限制竟争行为包括:条件卡特尔、折扣卡特尔、结构危机卡特尔、合理化卡特尔、专业化卡特尔、中小企业合作卡特尔、出口卡特尔、进口卡特尔等。
13.简述我国制定的《反倾销条例》中的反倾销措施。
【答案】按照2004年修订的《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反倾销措施包括临时反倾销措施、价格承诺以及反倾销税三种形式。
(1)临时反倾销措施
临时反倾销措施主要有两种:一是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二是要求提供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