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大学国际法(同等学力加试)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
● 摘要
一、概念题
1. 否决权
【答案】否决权又称“五大国一致原则”,是指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表决程序中,通过程序性以外的一切事项的决议,应以9个理事国的可决票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的同意票通过,任一常任理事国的反对票都可否决非程序性问题的决议,但常任理事国小参加投票或者弃权,小构成否决。在有必要决定某一事项“是否属于程序性这一先决问题”时,常任理事国也可以行使否决权,从而形成“双重否决”。为防止否决权的滥用,宪章规定:关于和平解决争端及区域办法或区域机关提交解决的争端的决议,争端当事国不得投票。
2. 白然法学派
【答案】自然法学派是对国际法学“国际法的效力根据”等基本问题的回答而形成的诸代表学派之一,其学说盛行于17世纪至18世纪,主要观点是:法律本身就是自然法,或者说,制定法、习惯法是从自然法获得效力的。自然就是本性、理性、正义,是社会的本性或者事物的本性,而法律就是从这些本性中产生或推论出来的。自然法是绝对公正的、普遍的、恒久不变的,自然法高于实在法、自然法可以由理性发现,而不需要国家的同意。
3. 公海六大自由
【答案】公海自由是公认的国际法原则,是公海制度的核心和基础,其含义是:公海对所有国家开放,无论是沿海国或是内陆国,都有在公海上从事国际法所不禁止的活动的自由。公海自由的内容,在不同时期是不同的。最初,公海自由只是指航行自由和捕鱼自由。《公海公约》列举了四项自由。《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增加了两项,共规定了六项公海自由,即:①航行自由; ②飞越自由; ③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自由; ④建造国际法所容许的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 ⑤捕鱼自由; ③科学研究自由。
4. 外层空间法
【答案】外层空间法pouterspacelaw ),简称“空间法”或“外空法”,是调整各国探测和利用外层空间活动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的总和。外层空间法属于国际法,是现代国际法的一个重要分支。其特点表现为,它是空间国家与非空间国家、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共同制定的,以现有的五项外空条约构成的空间法基本框架,具有前瞻性且规定大都比较原则,因此其实施需要国内法作为中介和补充。
5. Exclusive economic zone
【答案】Exclusive economic zone即专属经济区,是指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自领海基线量起
宽度不超过200海里的海洋区域。这一区域的法律地位既不同于领海,也不同于公海,而是自成一类的国家管辖海域。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主要享有如下权利和管辖权:①以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和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以及从事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生产能等经济性开发和勘探活动的主权权利; ②对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的专属权利和管辖权; ③对海洋科学研究的管辖权; ④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的管辖权; 沿海国关于专属经济区海床和底土的权利应依照关于大陆架的第六部分的规定行使。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和义务有:航行和飞越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以及与这些自由有关的海洋其他合法用途。
6. sources of International law
【答案】sources of International law,即国际法的渊源,是指有效的国际法规范产生或形成的过程、程序,或这些规范表现的形式。根据对国际法渊源作权威说明的《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国际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司法判例、权威国际法学家的学说、“公允及善良”原则、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的决议和“准条约”、“软法”。
7. 大陆架
【答案】大陆架是指沿海国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到大陆边外缘的距离不到200海里,则扩展到200海里的距离; 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到大陆边外缘的距离超过200海里的,以最外各点每一点上沉积岩厚度至少为从该点至大陆坡脚最短距离的1%,或以离大陆坡脚的距离不超过60海里的各点为准划定界线。沿海国对大陆架享有以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所有国家都有在大陆架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
8. (国际法上的)保证不重犯
【答案】国际法上的保证不重犯是国家责任的形式之一,指行为国以某种形式保证不再重犯自己的国际不法行为。一般来说,保证不重犯通常是在道歉时就作出的,或是在以其他方式赔偿时作出的,而不再作为一种单独的赔偿方式加以强调。但是,保证不再重犯有其独特的重要作用。保证不重犯的着眼点是将来的行为,是预防性的,而不在于对己作出的行为的后果进行补救。对于受害国来说,往往更重要的不仅是要恢复原状,对己造成的损害给予赔偿,而是要对行为国以后的行为获得保证。
二、简答题
9. 简述解决国家间领土争端的方式。
【答案】传统国际法上解决国家领土争端的力一法有强制的力一法和非强制的方法。
(1)强制方法
①反报,指一国以相同或类似的行为对另一国采取的不礼貌、不友好或不公平的行为作出的
反应。
②报复,指一国针对另一国的国际不当行为而采取的相应措施,以迫使对方停止其不当行为或为其不当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赔偿。
③平时封锁,指国家在和平时期以武力封锁他国港口或海岸,以迫使他国接受其所提出的要求或者停止某种行为。
④干涉,指争端当事国以外的国家对争端的干预,目的是迫使当事国按照干涉国提出的方式解决争端。
(2)非强制的方法
非强制的解决争端的方法可以分为政治性方法和法律性方法。政治性方法包括谈判、斡旋、调停、和解、和国际调查; 法律的方法包括仲裁和司法解决。
①谈判与协商,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家为使有关问题得到解决或获致谅解而进行国际交涉的一种方法。谈判与协商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基本方法,在国际实践中,大量的国际争端都是通过当事国直接进行谈判和协商解决的。
②斡旋,指由第三方为争端当事国提供有利于它们接触和谈判的便利条件,提出自己的建议或转达各方的意见,从而促使当事国开始谈判或者重开业已停止的谈判。
③调停,作为调停人的第三方不仅为当事国提供开始或者重开谈判的便利,而且还主持、参加谈判,向当事国提出实质性的建议作为谈判的条件,努力调和争端各方对立的主张或要求,促使它们达成解决争端的协议。
④调查,指根据争端当事国的协议组成国际调查委员会,协助当事国解决因事实问题引起的争端的方法。
⑤和解又称调解,是指当事国将争端提交一个由若干成员组成的委员会,委员会在调查的基础上提出报告,阐明事实并提出解决争端的建议,以设法使争端当事国达成协议。和解委员会的报告和建议没有法律拘束力,争端当事国没有必须接受的义务。
⑥仲栽又称公断,此处特指当国家间发生争端时,经各当事国同意,将争端交付由它们自己选任的仲栽人处理,并相互约定服从其裁决。
⑦司法解决,指争端当事国把争端提交给一个已事先成立的、由独立法官组成的国际法院或国际法庭,根据国际法对争端当事国作出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判决。
10.试述月球协定的签订和主要内容?
【答案】(1)月球协定的签订
《月球协定》,全称《关于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协定》,于1979年12月18日开放签字,1984年7月11日生效。但签字和批准的国家不多。截至2004年年中,缔约国只有11个,主要空间国家均未批准或加入。
(2)月球协定的主要内容
1979年《月球协定》专门就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原则作出了规定。
①月球的非军事化。《月球协定》重申了《外空条约》关于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的原则。月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