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F1802保险学综合(含保险学、利息理论)考研复试核心题库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分红保险
【答案】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这里的保单持有人是指按照合同约定,享有保险合同利益及红利请求权的人。分红保险、非分红保险以及分红保险产品与其附加的非分红保险产品必须分设账户,独立核算。分红保险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①保单持有人享受经营成果; ②客户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③定价的精算假设比较保守; ④保险给付、退保金中含有红利。
2. 营销组合策略
【答案】营销组合策略是指用来满足目标市场内保险消费者需求的综合营销手段。它包括:①险种策略,主要有险种开发策略、险种组合策略和险种周期生命策略等; ②费率策略,是保险市场营销组合策略中最活跃的策略,它与其他策略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包括低价策略、高价策略、优惠价策略、差异价策略等; ③促销策略,主要包括广告促销、公共关系促销和人员促销三种策略。
3. 纠正与处罚
【答案】纠正与处罚是保险监管机构在发现保险人存在财务困境后所采取的措施之一。各国监管机构一般都通过采取正式的纠正或处罚措施应对出现财务困难的保险人。尽管各国采取的正式措施的具体方式和程度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讲包括以下明确的书面指令:要求公司在从事某些交易之前必须获得监管机构的允许; 限制或停止承保新业务:增加资本; 停止从事某些业务。如果保险人未能纠正已经被发现的问题,则会导致更加严厉的措施。
4. 保险经纪人
【答案】保险经纪人是代表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参与保险活动的人,保险经纪制度是指保险人依靠保险经纪人争取保险业务、推销保险单的一种保险市场营销方式。其主要工作是为投保人寻找合适的保险公司,代理投保人同保险公司商谈保险条件,运用其专业知识和技术,为投保人以最优惠的条件取得最充分、最合理的保险保障。保险经纪人以保险业务为依据可分为人寿保险经纪人、非人寿保险经纪人和再保险经纪人三种。
5. 资本充足性和偿付能力监管
【答案】资本充足性和偿付能力监管是保险监管的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其原则包括:①保险人的技术准备金必须充分、可信、客观,并且在不同保险人之间具有可比性; ②对那些没有被技术准
备金涵盖的其他负债,也必须提取充分的准备金; ③对资产的评估应当恰当、充分可信和客观; ④资本充足性和偿付能力监管框架必须设定资本和负债的匹配要求; ⑤确定资本要求是出于弥补因技术风险和其他风险所造成损失的需要; ⑥资本充足性和偿付能力监管框架必须能够对风险做出敏感反应; ⑦必须确定一个控制水准; ⑧必须确定具体化的最低资本水平; ⑨资本充足性和偿付能力监管框架必须界定资本的适当形式:⑩资本充足性和偿付能力监管框架必须由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做补充; 11○资本充足性和偿付能力监管框架中应考虑再保险安排的风险转移有效性和再保险人的安全性; 12○资本充足性和偿付能力监管框架应当有适当的信息披露做支撑; 13○保险监管机构应当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进行评估; 14○资本充足性和偿付能力监管框架必须解决双重搭配问题和保险人作为集团成员而产生的其他问题。
6. 投资连结保险
【答案】投资连结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必须是资产单独管理的资金账户。投资账户应划分为等额单位,单位价值由单位数量及投资账户中资产或资产组合的市场价值决定。投保人可以选择其投资账户,投资风险完全由投保人承担。除有特殊规定外。保险公司的投资账户与其管理的其他资产或其投资账户之间不得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应具备以下特点:①该产品必须包含一项或多项保险责任; ②该产品至少连结到一个投资账户上; ③保险保障风险和费用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 ④投资账户的资产单独管理; ⑤保单价值应当根据该保单在每一投资账户中占有的单位数及其单位价值确定; ⑥投资账户中对应某张保单的资产产生的所有投资净收益(损失),都应当划归该保单; ⑦每年至少应当确定一次保单的保险保障; ⑧每月至少应当确定一次保单价值。
7. 外部性
【答案】外部性是指一个厂商的生产行为或一个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对其他人产生直接的正面或负面的影响。在出现负面外部性时,用于矫正或缓解外部性的努力和资源却微乎其微,比如空气或水污染,以极低的价格生产或消费过多的产品或服务。出现正面外部性时,为增强这种外部性而投入的努力却极小,如某公司从其他公司学到一种新的推销方式,将以极高的价格生产极少量的产品或服务。
保险中也存在负面外部性和正面外部性。最明显的保险负面外部性就是有人为了获取保险赔偿或给付,故意损害财产和谋害人命。这些破坏活动表现为社会的净福利损失,它也可以被看作经营保险业的一种“成本”。
8. 不定值保险合同
【答案】不定值保险合同在合同中不事先列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仅将列明的保险金额作为赔偿的最高限度。发生损失时,先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标的物的实际价值算出保障程度,再按照损失额的相应比例赔偿。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按照是否在保险合同中列明保险标的物的价值,保险可分为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
定值保险,是指在保险合同中列明由当事人双方事先确定的保险标的物的实际价值,即保险价值。因为人身保险不能以价值来衡量,所以定值保险仅用于财产保险。一般而言,定值保险标的物的实际价值极不容易确定,例如,艺术品、书籍、矿物标本等,如果不在合同中加以明确,很容易引发纠纷。当发生损失时,赔偿金额按照保险金额和损失程度确定,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不定值保险,除上述采取定值保险外的财产保险均采用不定值保险方式,不定值保险在合同
中不事先列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仅将列明的保险金额作为赔偿的最高限度。发生损失时,先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标的物的实际价值算出保障程度,再按照损失额的相应比例赔偿。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二、简答题
9. 理解风险的特征对了解保险运行机制有何意义?
【答案】风险主要有客观性、损害性、不确定性、可测定性以及发展性等特征。风险的特征与保险运行机制密不可分,理解风险的特征能够帮助我们更好的了解保险的运行机制。
(1)风险的客观性,决定了保险经济的必要性
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经营管理的改进,认识、管理和控制风险能力的增强,人们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所面临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决策失误等风险,虽然可以部分地受到有效控制,但是,从总体上说,风险是不可能完全排除的。在一定条件下,风险的发生还带有一定的规律性,这种规律性给人们提供了认识风险、估计风险和管理风险,把风险减少到最小程度的可能性。正是风险的客观存在,决定了保险经济的必要性。
(2)风险的损害性,使保险的出现成为必然
风险与人们的利益密切相关,损害是风险发生的后果,所以,凡是风险都会给人们的利益造成损害。经济上的损害(或称损失)可以用货币进行衡量。人身损害虽然不能以货币衡量,但一般都表现为所得的减少,或支出的增加,或者两者兼而有之,终究还是经济上的损失(当然亦有精神上的损害)。无损害或损失. 也就无风险,在这里“无风险、无保险”,也就转为“无损失、无保险”。必须指出:保险不是保证风险的不发生,而是保证消除风险发生的后果,即对损失进行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