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郑州大学法学院844民法、商法之《商法》考研内部复习题及答案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
【答案】保险代理人是指向保险人收取代理费用,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招揽与接受业务、收取保险费、勘查业务、签发保单、审核赔款等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保险经纪人是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
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的区别有:
①保险经纪人代表的是投保人的利益; 保险代理人代表的是保险人的利益;
②保险经纪人的行为后果由保险经纪人自身承担; 保险代理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保险人承担; ③保险经纪人可以向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收取佣金; 保险代理人只能向保险人收取代理佣金。
2. 交互计算
【答案】商事交互计算是在各国商法中被普遍采用的商行为,它实际上是一种活期账户结算力一法。它通过双方的约定,以结算结果和结算后所确定的余额来实现债务了结。在这种债务了结方式中,借助于定期结算,交易双方当事人在商事业务往来中形成的债权和债务不断得以清算,从而避免了单方面独立的债权和债务的生效。
3. 破产追回权与汇票追索权
【答案】(1)破产追回权,又称破产取回权,是指财产权利人主张破产财团或管理人返还或交付不属于破产财产而归其支配的财产的权利。
汇票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汇票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有其他法定原因时,在依法行使或保全了汇票权利后,向其前手请求偿还汇票金额、利息及其他法定款项的一种票据权利。汇票追索权是汇票上的第二次权利。
(2)二者的相同点包括:
①二者都属于救济性权利,无论是破产追回权还是汇票追索权,都是为了救济权利人的财产损失。
②主体都是特定的,两个权利的主体都具有特定性。
③行使的效果相同,都能起到维护权利人财产利益的作用。
(3)二者的不同点包括:
①两权利发生的领域不同。破产追回权发生在破产领域,而票据追索权发生在票据支付领域。 ②两权利的标的不同。破产追索权所追索的财产是财产人自己的财产,只不过该财产归管理人控制而己; 票据追索权的标的是票据上所载的应当归自己的金额。
③行使条件的限制不同。破产追索权没有特殊的限制,只要对方存在破产的情况,财产权利人就可以主张该权利; 票据追索权则要求汇票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其他原因时,在依法
行使或保全了汇票权利后才可以行使。
4. 定期租船合同
【答案】定期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期间按约定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其特征包括:①转移船舶的使用权,并由出租人配备船员; ②承租人负责营运费用; ③租金按租用船舶的时间计算; ④定期租船合同属于财产租赁合同。
5. 公司的发起设立
【答案】发起设立,也称共同设立或单纯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足全部资本额而促成公司成立的一种设立方式。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属于封闭性公司,不能向社会发行股份,因此,只能采取发起方式设立公司。发起设立具有设立程序简单的优点,通常被认为是中小型公司所常采用的一种设立方式。
6. 商业账簿
【答案】商业账簿是指商主体为了表明其财产状况和经营状况而依法制作的账簿。现代商业账簿包括书面形式和电子形式两种。形式意义的商业账簿是指商主体依照法律的规定而制作的账簿,即法定账簿; 实质意义上的账簿是商主体所各置的所有账簿。
二、简答题
7. 债权人与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动因何在?
【答案】(1)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动因
总体说来,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动因包括:
①当债权人认为债务人有财产可供还债,而自己无力挖掘出债务人的财产所在时,可通过破产程序,强制债务人交出自己的全部财产用作还债。
破产程序中的债务人如果继续隐匿财产或者在破产程序开始前后无偿转让、低价处分财产的,不仅其处分财产的行为可通过破产撤销权等制度使其归于无效或撤销,而且有可能产生债务人的负责人或者准债务人个人的刑事责任。
②破产程序不仅可以最大程度地获取债务人的可分配财产,而且可以通过破产犯罪制度增大债务人获得刑事责任的几率。
债务人构成破产犯罪时,债务人即便丧失了破产免责的好处,对债权人来说,也未必能够增加债权的受偿额,由干破产程序中的程序花费较之干一般强制执行程序要多得多,这相对干债务人有限的财产来说,不膏为债权人以牺牲自己的财产利益为代价获取债务人的人格的贬损。
(2)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动因
就债务人而言,个人债务人自愿提出破产申请原因在于:
①获得破产免责的益处,使自己对所负债务的无限责任在自己的“有生之年”转化为有限责任;
②在有些国家和地区可以获得破产法上的债务重组安排、部分甩掉破产清算程序可能带来的人格贬损和其他消极后果;
③通过破产法卜的自由财产制度可以保留自己作为一个消费者甚至一个现代社会的劳动者必不可少的生活和工作费用及用品。
企业主动提出破产申请原因为:可以利用破产预防程序,在获得债务的期限犹豫或者分期清偿等方面益处的同时,能够避免破产清算,对于董事等负责人,则可免去公司无力清偿时冒险继续从事经营可能带来的个人对债务增加的法律责任,因为,破产程序之内对债务进行调整的和解协议或者重整方案的通过都无需获得全体债权人的一致赞成。
8. 简述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
【答案】运输货物保险,是指以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为保险标的,承保这些货物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致损失的一种运输保险。对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具体分析如下:
(1)基本险
在运输货物基本险中,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保险单上列明的各种自然灾害所导致的货物损失、火灾、爆炸,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的货物损失,装卸或转载过程中因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违反操作规程等导致的损失,依据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当分摊的共同海损费用、合理的施救费用等。
(2)综合险
在运输货物综合险中,保险人承担的责任范围较基本险大,除承担基本险中的保险责任外,还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①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②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有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③遭受盗窃或承运人责任造成的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④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因铁路承运人责任致使保险货物发生灭失、短少、污染、变质、损坏的损失。
对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即因战争、军事行动、核事件、核爆炸、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磨损、包装不善、被保险人故意行为、公路运输货物被盗、整件提货不着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3)一切险
一切险,是指运输货物保险中保险人承担责任范围最广的一种保险,保险人不仅对基本险中的保险责任完全负责,而且对被保险货物在海、陆、空运输过程中因各种外来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论全部或部分损失,都负责赔偿。
(4)附加险
保险人设立多种附加险供投保人选择,每一份运输货物保险合同的签发几乎都是一个基本险或综合险与若干附加险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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