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818经济法学之商法学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
● 摘要
一、概念题
1. 公司治理
【答案】公司治理是指为适应公司的产权结构,以出资者(股东)与经营者分离、分立和整合为基础,连接并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相互间权利、利益、责任关系的制度安排。
它包括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其运行机制两个方面。组织结构是指由公司的意思形成机构、业务执行机构和内部监督机构构成的完整的、有机的、科学的组织系统; 运行机制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公司组织机构在公司运营过程中的激励、监督和制衡机制。
2. 立法体制
【答案】立法体制,是一国立法机关的设置及其立法权限划分的体系和制度,即有关法的创制的权限划分所形成的制度和结构,它既包括中央和地方关于法的创制权限的划分制度和结构,也包括中央各国家机关之间及地方各国家机关之间关于法的创制权限的划分制度和结构。立法体制由三个体制构成:
①立法权限的体系和制度,包括立法权的归属、立法权的性质、立法权的种类和构成等方面的体系和制度;
②立法权的运行体系和制度,包括立法权的运行原则、运行过程、运行方式等方面的体系和制度;
③立法权的载体体系和制度,包括行使立法权的立法主体或机构的建置、组织原则、活动形式、活动程序等方面的体系和制度。
3. 两合公司
【答案】两合公司,是指由一人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与一人以上的有限责任股东所组成,其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两合公司有以下特点:
①兼容无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②无限责任股东负责公司的主要业务;
③兼有人合和资合的双重特点。
两合公司的优点有:
①适合不同投资者的需要;
②股东责任明确;
③筹集资本简单。
两合公司的缺点有:
①人为因素影响较大;
②股份转让不灵活。
4. 空头支票
【答案】空头支票是指支票的出票人在与付款人之间不存在资金关系的情况下签发的支票,或者出票人超过资金关系中的约定范围签发的支票。
5. 信托
【答案】信托又称为信任委托,它是指委托人将其财产移转到受托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依照委托人的指定,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者处理财产的行为。
信托可分为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民事信托是以安排个人资产移转、承继等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商事信托是以获取商业利益为目的的商事法律行为。将信托适用于商事领域,最初的动因在于有效筹集资本,并基于此创造出适用于个人、企业和其他组织的共同参与的资本经营模式。
6. 商事行纪
【答案】商事行纪是指商主体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委托人)购买或销售货物、有价证券,由此获取报酬,并以此作为职业性经营的行为。商事行纪的特点包括:
①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在商事行纪活动中,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合同当事人,法律后果由行纪人自己承担,经济后果则归属于委托人。
②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行纪人是基于委托人的委托而从事行纪活动的,因此,行纪人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从事行纪活动时,由交易所产生的经济上的损益全部归属于委托人。
7. 绝对商行为与相对商行为
【答案】绝对商行为,又称为客观商行为,它是指依照行为的客观性和法律的规定,无条件地属于商行为的行为。相对商行为,又称为主观商行为,它是指依照行为人的主观性和行为自身性质而认定的商行为。
二者的区别主要包括:
①绝对商行为是典型的商行为,不论行为人是否以其为业,其行为都属于商行为,它是确立商人概念的基础。比如票据行为、商业证券行为、保险行为和海商行为等都属于绝对商行为。相对商行为是非典型的商行为,它是以行为主体是否为商人以及行为是否具有营利特性为认定要件,其可能构成商行为也可能构成一般的民事行为。
②绝对商行为适用商法的有关规范,而相对商行为在其构成商行为时适用商法规范,其不构成商行为时适用民事法律的相关规范。
8. 证券代销
【答案】证券代销是指承销商代理发售证券,并于发售期结束后,将未销售部分证券退还发行人的承销方式。证券代销的特点是:①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②承销商作为发行人的推销者,不垫资金,对不能售完的证券不负任何责任。
二、简答题
9. 简述票据时效期间。
【答案】票据时效,也称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是指票据权利人在一定时间内不行使其权利,票据权利就归于消灭,票据债务人就可以票据权利已超过时效为由拒绝履行票据义务。
票据权利则是一种消灭时效,超过了消灭时效,票据权利人就在实体上丧失票据权利。此外,票据法实行短期时效制度,其规定的消灭时效期间更为短促。票据时效的这两个特点,都是由票据的流通性以及票据交易的快捷性所决定的。我国《票据法》第17条对各种票据权利分别规定了消灭时效,具体内容如下:
(1)汇票持票人对汇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汇票到期日起2年内因不行使而消灭。
(2)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上的权利,自出票日起2年内因不行使而消灭。
(3)支票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内因不行使而消灭。
(4)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内因不行使而消灭。
(5)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内因不行使而消灭。
10.人身保险合同的分类
【答案】(1)按保障范围划分,人身保险合同可分为人寿保险合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健康保险合同。
①人寿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的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残疾或者在保险期限届满仍然生存作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一种合同。
②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伤害或者因意外伤害致残、死亡承担给付保险责任的一种合同。
③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疾病、分娩或由此引发的残疾、死亡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保险,它又称为疾病保险。
(2)按投保方式划分,人身保险合同可分为团体人身保险合同和个人人身保险合同。
(3)按合同实施方式划分,人身保险合同可分为自愿保险合同和强制保险合同。
11.简述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与认可资本制的区别及价值取向。
【答案】(1)二者的区别
①法定资本制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额作出明确的规定,并须由股东全部认缴,否则公司即不能成立; 在公司成立后,需要增加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变更公司章程中的资本数额,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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