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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833法学B卷(经济法、国际经济法)之经济法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自然保护区法

【答案】自然保护区法,是指调整人们在规定、建设、管理、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般包括自然保护区的类型划分、划定和建立自然保护区的权限,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自然保护区内进行有关活动的规范等内容。

2. 反补贴

【答案】补贴是指出口国(地区)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并为接受者带来利益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价格支持行为。反补贴是指进口国为了限制进口,保护本国工业,对不公平贸易的进口商品征收反补贴税的一种法律手段。

3. 金融和金融法

【答案】金融就是资金融通,是指货币流通、信贷和与之相联系的经济活动的总和。金融是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连接着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各个环节,媒介着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金融法,是指调整金融关系的法。所谓金融关系是指在金融活动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包括金融活动本身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和金融监管关系两种。金融法的范围和跨度相当大,既有纯粹私法性质者,也有公私法因素融合者,经济法学关注的主要是后者。

4. 国债

【答案】国债,又称国家公债,它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以国家信用为基础所举借的债务。它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弥补财政赤字和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5. 法人

【答案】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种组织既可以是人的结合团体,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组织的财产。从根本上讲,法人与其他组织一样,是自然人实现自身特定目标的手段,它们是法律技术的产物,它们的存在从根本上减轻了自然人在社会交往中的负担。

二、简述题

6. 简述公司设立的准则原则

【答案】公司设立的准则原则主要包括:

(1)自由设立

企业的创办人可根据自己意愿,自由设立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无须履行法律上的手续的一种设立方式。

(2)特许设立

企业的设立要由国家元首或者国家法令特殊批准的一种设立方式。

(3)核准设立

企业设立时,不仅要具备法律规定设立企业的各项条件,同时要通过法定的主管行政机关对其设立进行审查,作出批准决定,企业才能进行注册登记的一种设立方式。

(4)准则设立

法律规定企业设立的条件,企业设立时,按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进行筹备并载入企业章程,不要求有行政主管部门的事先批准,即可直接向企业登记注册机关登记注册的一种设立方式。

(5)严格准则设立

法律上严格规定企业设立应具备的条件以及企业设立应对设立行为承担的责任,同时规定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加强对企业设立的管理和监督的一种设立方式。

7.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延期审理的情形。

【答案】延期审理,是指在出现法律规定的某些事项,导致不能按期开庭或者无法继续开庭审理时,法院改期推延开庭的情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

必须到庭的当事人,主要是指三种人:一是能够表达意志的离婚案件的当事人; 一是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的被告; 三是其他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必须到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指如其不到庭,案件事实就无法查清或庭审无法进行情形下的诉讼参与人。例如,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在开庭审理前,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3日内告知当事人,以便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考虑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的问题。但有时当事人在开庭审理时才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就将延期开庭审理,以便对回避事项做出处理。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4)其他应当延期

审理的情形。

该规定赋予了人民法院对于具体情形裁量是否延期审理的权限。

8. 简述我国产品质量法关于产品责任时效的规定。

【答案】我国《产品质量法》关于产品责任时效的规定包括:

(1)诉讼时效。《产品质量法》第45条第1款规定了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当事

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此,超过2年的,受害人即丧失胜诉权。《民法通则》第136条第2款规定产品质量不合格的诉讼时效为1年,《产品质量法》第45条的规定与之不矛盾,因为该第45条规定是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特殊侵权诉讼。《食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规定的有关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为1年,应适用“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适用2年诉讼时效的规定。

(2)关于产品责任请求权时效

《产品质量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用户、消费者满十年丧失; 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3)关于产品责任诉讼时效的特别规定

诉讼时效是平衡生产经营者利益和用户、消费者利益从而稳定社会经济关系的重要法律手段。我国《产品质量法》在借鉴各国经验的基础上,对产品责任诉讼时效作出了与美国《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基本相同的规定。

(4)关于抗辩事由

我国立足自己的国情,借鉴国外经验,规定了生产者对产品缺陷的免责事由:

①未将产品投入流通。产品未进入流通,不可能对消费者产生损害。

②产品投入流通时缺陷尚不存在。缺陷是在产品脱离生产者控制后,由其他人造成的。

③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这是对发展风险免除责任的规定。在判定是否属于发展风险时,应以当时社会具有的科技水平为依据,不是依据生产者掌握的科技水平。如此规定,有助于鼓励科技进步,激励生产者开发新产品,使用新技术,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三、论述题

9. 试述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应享有哪些经济职权?

【答案】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职权,又称经济职权,是指国家经济管理机关依法行使经济职能时所享有的经济管理权力。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经济职权包括以下内容:

(1)宏观调控权

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宏观调控权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宏观决策执行权和经济调节权。

①宏观决策的执行权

宏观决策的执行权,是指国家经济管理机关为了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保证国民经济总量的平衡,经济布局、产业结构的优化组合,各类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合理地划分中央和地方经济管理职权而享有的一种权力。这是法律赋予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一种权力。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经济管理机关在执行宏观决策的过程中也会产生对某些事项的重要决策,但这些决策从本质上来讲仍是一种对宏观决策的执行。当然,通过这些权力的行使,各级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在其管辖的范围内,对经济社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