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922经济法分论(财税法、金融法、竞争法)之经济法学考研核心题库
● 摘要
一、概念题
1. 移送管辖
【答案】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以后,发现自己对案件并没有管辖权,从而通过裁定的力一式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实际上是法院受理案件错误之后所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移送管辖通常是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主要用于纠正地域管辖方面的错误,但有时也会发生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管辖所移送的是案件,而不是案件的管辖权。
2. 强制性交易行为
【答案】强制性交易行为是指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排斥其他经营者的行为。公用企业是实施该行为的特定主体; 其他处于公平交易地位的经营者的商品是公用企业强制性交易行为的客体; 公用企业的行为带有强制性,使被强制者难以抗拒,不得不服从安排与他人交易。
3. 公司的合并
【答案】公司的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法达成合意,归并为一个公司或创设一个新的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合并的形式有两种,即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所谓吸收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其中有一个公司(吸收方)存续,而其他公司(被吸收方)解散。所谓新设合并,又称创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在合并各方均归于消灭的同时,另外创设出一个新的公司。
4. 法人
【答案】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种组织既可以是人的结合团体,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组织的财产。从根本上讲,法人与其他组织一样,是自然人实现自身特定目标的手段,它们是法律技术的产物,它们的存在从根本上减轻了自然人在社会交往中的负担。
5. 先予执行
【答案】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以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因为当事人一方生活或者生产或者权利维护的迫切需要,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其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其他财产,实施或者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制度。
6. 存款准备金
【答案】存款准备金,是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中央银行的规定,将其吸收的存款总额中的相应比例,缴存中央银行。其目的在于保障中央银行调节社会货币供应量,保障存款人可以随时提取存款。这是中央银行进行宏观调控的传统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之一。
7. 证券交易
【答案】证券交易又称证券买卖,是指已经发行的证券在不同的投资者之间有偿转让的行为。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 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 受法律禁止的人员在法定期间内不得买卖股票; 公司大股东买卖股票要受到限制; 证券交易须以法定的方式进行。
8. 市场监管权
【答案】市场监管权是监管主体依法律的授权而享有的监管市场行为的权利。市场监管权具有法定性和一定的强制性,因而也是一种权力。根据产生市场监管关系的市场监管行为、市场监管法的调整对象和市场监管法体系,市场监管权又分为反垄断权、反不正当竞争权等权力。
根据市场监管法实施的方式的不同,还可分为调查权、许可权、制裁权、一般调研权、规则制定权和起诉权。
9. 宏观调控权
【答案】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宏观调控权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宏观决策执行和经济调节权。宏观决策的执行权,是指国家经济管理机关为了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保证国民经济总量的平衡,经济布局、产业结构的优化组合,各类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合理地划分中央和地方经济管理职权而享有的一种权力。经济调节权,是指国家经济管理机关为了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标以及应对重大事件过程中利用经济杠杆或者行政权力所实施的一种宏观上的调度与协调权力。
10.广告审查
【答案】广告审查是指在广告发布前对广告的内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核的活动。它是广告监管中的事前预防机制,目的在于通过审查,防患于未然,确保广告的真实、合法,从而防止广告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简答题
11.简述经济法的平衡协调原则。
【答案】平衡协调原则,是指经济法的立法、执法和法律解释要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整体利益出发,来调整具体经济关系、协调经济利益关系,以促进、引导或强制实现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体利益目标一致原则。
平衡协调原则是经济法的中层原则,其原因在于:
(1)民商法规范的天然缺陷需要经济法的平衡协调原则。
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需要民商法的规范来保障主体的意思自治,国家不得随便干预和介入,因为民商法以个人权利为本位,只能通过调整私人之间的经济关系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对于那些有关社会经济整体结构和运行的经济关系,民商法规范根本无力顾及,而一个成熟的法治国家会通过立法和国家经济行为对经济进行适度的干预,即这里所谓的平衡协调,经济法的平衡协调原则超越了民商法的个人本位,从社会经济发展全局出发,通过国家的促导和纠正等行为调节社会经济,实现经济结构和比例关系的均衡,促进经济的合理运行和有序发展。
(2)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和基础原则的落实要求将平衡协调作为经济法的中层原则。
经济法的发展公平价值和整体经济效益价值实现的基本要求是对整个社会主体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进行合理配置,这在经济法基本原则上直接反映为经济权责一致这一经济法的静态原则、基础原则,它只为经济法价值取向的实现提供了一种基础、一种可能,却缺乏一种具体的操作层次的原则。而平衡协调原则的补足,是对基础原则的重大发展,是经济法的发展公平价值和整个经济效益价值得以落实的重要依托。发展公平中的产业公平、地区公平、资源公平和竞争公平无一不需要国家依平衡协调原则对其促成和维持,发展公平本身即是平衡协调的直接结果。同理,要使个体经济效益有效整合为整体经济效益,在兼顾个体时实现整体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仅有经济权责一致原则显然也是不够的。平衡协调原则当必不可少。相对于经济权责一致原则,平衡协调原则体现出了一定的动态性和较高层次性即所谓中层原则。
12.政府采购可以采取的方式有哪些?
【答案】政府采购又称公共采购,是指政府为了实现公共目的,按照法定的力式和程序,以购买者身份购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根据《政府采购法》第2条的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26条的规定,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单一来源采购; 询价; 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其中,公开招标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13.简述审计机关审计中审计机关的概念与职责。
【答案】(1)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①审计机关。国务院设立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省、市、县三级的审计机关,分别在三级行政首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
②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因而国家实行审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