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833法学B卷(经济法、国际经济法)之经济法考研仿真模拟五套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纳税主体
【答案】纳税主体又称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是依照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体。纳税主体在具体的税法中还可能有其他的分类。例如,在增值税法中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分; 在所得税法中有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区分等。
2. 国家经济管理主体
【答案】国家经济管理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在国民经济活动中享有经济职权,行使计划、组织、指挥、监督、调节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简言之,国家经济管理主体是国家行使经济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
对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概念应作如下理解:
(1)它是以国家名义进行经济管理活动的行政机关;
(2)它是享有宏观调控权和其他经济职权的行政机关;
(3)国家经济管理主体所享有的宏观调控权是一种以间接调控为主的管理权。
3. 税收保全
【答案】税收保全是指《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限之前,对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的税款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而采取的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措施。
4. 独立董事
【答案】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
5.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
【答案】信息披露,是指为股份发行人在发行市场、交易市场依法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投资者报告自身经营、资产以及财务等状况而设置的一种制度。信息披露是发行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全面沟通信息的桥梁。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的一项基本性、本源性制度,现代证券法以及证券市场的监管都以信息披露为核心。
二、简述题
6. 自然资源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其地位如何?
【答案】(1)自然资源法的调整对象包括
自然资源法是关于各种自然资源的权属、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的法。我国自然资源法由土地法、森林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水法、渔业法等组成。自然资源法的调整对象比较广泛、复杂,概括起来包括以下四类关系:
①自然资源权属关系。即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他物权关系;
②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关系。对自然资源进行有序、富有效率的合理开发、利用,就成为各国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之一;
③自然资源管理关系。我国的自然资源除了属于集体所有之外,主要属于国家所有,作为资源性国有资产,其所有权和他物权关系是与国家政权体系及管理联系在一起的;
④自然资源保护关系。自然资源保护也属管理的范畴,而在自然资源永续利用、可持续发展观念之下加强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则使自然资源保护的重要性从自然资源管理关系中凸显出来。
(2)自然资源法的地位
自然资源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体系,同时与其他法律部门关系密切。
①自然资源法的调整对象涵盖多种社会关系,这些关系与民法物权关系、经济法的经济管理关系、环境保护法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关系等交错重叠。因此,民商法、经济法、环境法乃至行政法、刑法等均从各自的角度对自然资源关系进行调整,并以不同的视野纳入各学科的研究范围。
②自然资源法是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如果将自然资源的所有法律制度,包括权属、开发利用、管理、保护等一概纳入某一个法律部门或法学学科,是不科学的,它使人们难于掌握一个法律部门所应具有的一定的理念和追求,“非此即彼”和“抢地盘”的传统法学思维也让人们既背离法律部门划分的辩证法,又混淆了部门法之间一定的界限和必要的区别。
7. 简述银行业监管的基本准则。
【答案】我国银行业监管应遵循以下儿方面的原则:
(1)依法、公开、公正和效率的原则
(2)独立监管原则
独立监管原则是指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监管工作人员依法独立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受法律保护,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
(3)审慎监管原则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以认真谨慎的态度对银行的资本充足性、流动性、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机制等方面制定标准并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4)协调监管原则
协调监管原则是指在中央银行、银行业监管机构、证券业监管机构、保险业监管机构之间建立协调合作、互相配合的机制。
(5)跨境合作监管原则
跨境银行合作监管是为了确保所有跨境银行都能得到其母国和东道国监管当局的有效监管,并且,跨境银行的母国和东道国监管当局之间应当建立合理的监管分工和合作,就监管的目标、原则、标准、内容、方法以及实际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协商和定期交流。
8. 简述我国《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
【答案】我国《产品质量法》适用范围包括:
(1)经过加工制作的产品
经过加工制作的产品包括工业产品、手工业产品、农产品。未经过加工制作的矿产品(台煤、铁矿石、石油等)、初级农产品(如小麦、蔬菜、水果等)、初级畜产品、水产品等,都不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2)用于销售的产品
未投入流通的自用的产品、赠予的产品、试用的产品等,都不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3)建设工程使用的产品
建筑工程材料,特别是建设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适用于《产品质量法》。
三、论述题
9. 试论我国的企业法律体系及今后的发展方向。
【答案】(1)企业法律体系的概念
企业法律体系,是指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关于企业的规范性文件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它包括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布的一系列调整在企业组织、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2)企业法律体系的构成
我国企业法律体系是由关于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所构成的。其主要包括以下规范性文件:
①关于公司的规范性文件
《公司法》是规范市场主体的主要法律。它的立法宗旨,是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法》以法律形式来塑造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需要的市场主体。
2005年10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公司法》进行了修订。经修订的《公司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随着《公司法》的不断完善和更好地得到实施,它必将发挥应有的作用。
②关于合伙企业的规范性文件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合伙人和债权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我国于1997年2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该法计9章7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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