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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贵州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435保险专业基础[专业硕士]之保险学考研仿真模拟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入账保费

【答案】保费收入一般是指入账保费。入账保费是保险企业在一定的时期内签发的保险单项下已经收到的和尚未收到的保费总额。由于各类保险业务具有不同的特点,其入账保费的计算也有所不同。

(1)非寿险的入账保费。非寿险的保费一般应在投保时一次交清,但也可分期交纳。因此,非寿险的入账保费体现了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要求,其保费收入总额是指该时期签发保单项下的全部应收的保费,包括己实际收到的保费和尚未实际收到的保费。

(2)寿险业务的入账保费。寿险的保费可以在投保时一次交清,也可以分期(按年、按季、按月)交纳。但是,与非寿险合同生效原则不同,寿险投保人的首期保费不能迟交,不能分期交。此外,投保人若逾期不交费,保险单即失效,补交保费及利息可复效。因此,寿险的保费按实收数额入账,即寿险的入账保费量按时期内实际收到的保费额计算。应交而逾期未交的保费不入账。

(3)储金性非寿险的入账保费。储金性非寿险的入账保费,就是储金在本年度内所生的利息。即使保险企业尚未与银行结账,也要按规定的利息率把储金在全年度内所生的利息入账,作为本年度的保费收入。

2. 集中型后备基金

【答案】财政集中型的国家后备基金,是国家凭借政权的力量强制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形成的,是无偿的,体现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

3. 合同条款

【答案】保险合同的条款是规定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条文,它是保险公司对所承保的保险标的履行保险责任的依据。

(1)根据合同内容的不同,保险条款可以分为基本条款和附加条款。基本条款是关于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以及按照其他法律一定要记载的事项; 附加条款是指保险人按照投保人的要求增加承保风险的条款。增加了附加条款即意味着扩大了标准保险合同的承保范围。

(2)根据合同约束力的不同,保险条款可以分为法定条款和任选条款。法律规定必须列入保单的条款叫做法定条款; 保险人自己根据需要列入保单的条款叫做任选条款。

4. 保险费率

【答案】保险费率又被称为保险价格,通常以每百元或每千元的保险金额应缴的保险费来表

示,一般由纯费率与附加费率两部分组成。纯费率又称净费率,是用来支付赔款或保险金的费率,财产保险纯费率的计算依据是损失概率:附加费率是附加保费与保险金额的比率。把纯费率和附加费率加总起来,就构成了保险费率。

5. 交保费

【答案】是交保费是指长期人寿保险的投保人,投保时一次交清全部保险费的交费方式。夏交保费包括纯保费和附加保费两部分。根据死亡率和预定利率计算出的纯保费,等于给付金额的精算现值,与保险人给付的义务相等。附加保险费用以支付整个保险期间的费用开支。与分期交保费相比,投保人在投保时一次付清整个保险期间的全部保险费。是交保险费交费次数少(仅一次),免去了其他交费方式所需的一部分费用,因此它的附加保险费较少。但其一次性交纳金额往往很大,只适合经济收入较高的投保人,一般人难以负担,故实际上多采用分期交保险费的方式。即期年金保险必须采用夏交保险费方式。

二、简答题

6. 保险市场的垄断竞争模式及其简要评价。

【答案】世界保险市场发展模式大致有四种:完全垄断模式、寡头垄断模式、垄断竞争模式和完全竞争模式。①完全垄断模式,是指保险市场完全由一家保险公司所控制; ②寡头垄断模式,是指在保险市场中仅有几家保险公司,这几家保险寡头瓜分垄断绝大部分保险业务; ③垄断竞争模式,是指保险市场上存在着较多的保险公司,各公司提供有差别的保险产品,市场集中度并不高,进入壁垒较低,保险公司能够自由进出保险市场。垄断竞争型保险市场介于寡头垄断型保险市场和完全竞争型保险市场之间。垄断竞争模式下的保险市场,大小保险公司并存,少数大保险公司在市场上取得垄断地位。竞争的特点表现为:同业竞争在大垄断公司之间、垄断公司与非垄断公司之间、非垄断公司彼此之间激烈展开。④完全竟争模式,是指在保险市场上存在数量众多的保险公司,任何公司都可以自由进出市场,市场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同时存在大量买方和卖方,资源流动自由,每一买卖者均掌握或通过中介人掌握充分信息。投保人与保险人参加保险市场的交易活动是自由的,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充分发挥作用,市场自发地调节保险商品活动的价格。保险公司可以自由进入该市场,保险公司的数量基本上由市场供求自行调节,保险行业公会在保险市场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从世界范围来看,垄断竞争型模式已经成为世界各国保险市场模式的主流,这是因为在开放型经济条件下,一方面保险公司数量增加; 另一方面购并浪潮的掀起,导致了保险公司的规模化经营。至于市场份额由众多规模相对偏小的保险公司共享的完全竞争模式则是非常个别的现象。在开放型经济条件下,由于世贸组织成员有市场准入的义务,因此寡头垄断型模式亦将逐渐消失。随着经济全球化,保险公司购并的加剧,自由竞争型模式亦将消失,代之将为垄断竞争型市场模式。

目前中国的保险市场属于寡头垄断市场,但从长期来看,垄断竞争型市场是我国保险市场发展的目标模式。其垄断的特征表现在:保险产品存在差别,保险公司对价格拥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其竞争的特征表现在:保险市场上有很多保险公司,每个保险公司都小会对保险商品的价格或数量产生决定性影响,每个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产品都是非常接近的替代品。

从长期看,保险公司可以自由进出保险市场,因此存在激烈的竞争。从经济效率来看,完全竞争市场最有效率,然后依次是垄断竞争市场、寡头垄断市场、完全垄断市场。完全竞争市场不具有现实意义,而完全垄断、寡头垄断市场又缺乏效率,所以垄断竞争市场是最合理的选择。从保险市场发展趋势看,垄断竞争市场是其必然结果。

首先,由于我国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都很小,保险市场潜力巨大,我国保险市场上比较大的全国性保险公司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通过规模经营取得竞争优势。

其次,一些新建的保险公司凭借灵活的机制、雄厚的实力和展业经营优势,为满足多样化的保险需求而推出品种繁多的差别保险产品,从而对保险市场具有一定的垄断性。

第三,近年来由于保险市场超额利润的存在,将会吸引更多的地方性保险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保险市场。但其中的多数保险公司由于承保能力、承保技术、信息、信誉、人才等方面的限制,难以与大公司相抗衡,而且其经营业务范围和经营地域也受限。从长期看,大量保险公司的进入,保险供给增加,导致保险费率下降,使保险业的超额利润消失,保险市场就会失去对新进入者的吸引力。

第四,随着各类经济主体的市场经济意识及风险防范意识的强化,将会出现对专营保险公司的部分替代竞争,如出现合作保险、集团保险、行业保险等形式的盈利性或非盈利性的保险组织。从长期来看,保险人可以自由进出保险市场。激烈的市场竞争将有助于克服官商作风、费率高估、网点稀缺、劣质服务、险种单一等缺点。由于保险供给的增多,我国保险市场的竞争将日趋激烈。单个保险人不论其规模大小,虽然对保险价格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但都不会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整个市场将呈现出明显的垄断竞争特征。

7. 相互保险公司的基本特征。

【答案】相互保险公司是由保单持有人拥有和控制的。相互保险公司不发行股票,也没有股东。人们通过购买保单而成为公司的所有人并可以从公司得到分红,利润由公司的所有人共享。相互保险公司的宗旨是为投保人提供低成本的保险,而不是为了营利。区别于股份保险公司,相互保险公司主要有以下特征:

(1)从企业主体来看,相互保险公司由社员所组成,且其社员必为投保者,社员与投保人同为一人。

(2)相互保险公司的经营目的是为了向保户提供较低保费的保险。

(3)相互保险公司的权利机构为社会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其理事并不以社员为限。因此,相互保险公司可以利用非社员理事的各种社会关系促进业务的发展。

(4)相互保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为基金,基金的出资人并不限于社员,公司可以在创立时向社员以外的人借入,然后在以后进行偿还。

(5)相互保险公司大都采用不定额保险费制来缴纳保费。如果所收的保费有剩余,可以予以摊还,如遇入不敷出时,则需要向社员临时征收,也就是说,社员负有追补保费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