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大学法学院632法学综合A(法理学、宪法学)之宪法学、宪法考研核心题库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宪法观念
【答案】宪法观念是指人们对历史与现实中的宪法规范、宪法实施、宪政活动的认知和评价。这一概念表明人们接受宪法观念的过程也是价值选择的过程。宪法观念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①宪法观念同宪法规范或现实宪法相比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②宪法观念是普遍性和民族性的统一。
③宪法观念直接受哲学、政治、宗教思想的影响,一国的主导宪法观念直接由该国主流意识形态所决定。
2. 两党制与多党制
【答案】两党制是指在一个国家的诸多政党中,只有两个势均力敌的大党,通过选举而轮流上台执政。多党制是指在一个国家里,存在着许多政党,但没有一个政党占据绝对或稳定的优势,因而它们只能著称各种政党联盟,通过选举,轮流联合执政。
3. 违宪审查
【答案】违宪审查是指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以特定方式审查和裁决某项立法或某种行为是否合宪的制度。它是宪法监督的重要手段,其日的在于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政秩序。违宪审查具有以下特征:①违宪审查主体是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 ②违宪审查有特定的审查范围; ③违宪审查程序多样化; ④违宪审查方式有别于一般司法案件的审判。
4. 义务性规范
【答案】义务性规范是指在调整公民基本义务过程中形成的,为公民履行基本义务提供依据的规范。其集中表现为公民应该履行的基本义务,在宪法中规定得比较清楚。
二、简答题
5. 简述政党制度与民主宪政的关系。
【答案】宪政是伴随着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地位和作用的提高而逐渐形成的。然而,当我们站在历史发展的角度,将政党制度与民主宪政结合起来考察时,则发现它们之间存在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因此主张必须给予各政党以宪法所认可的地位,也就是说要使它们具有作为“形成国家意志的机制”的职能,这样人们就能够使现代国家民主化。
(1)政党制度是民主宪政发展的产物。虽然政党的产生原因在根本上归结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但这种经济上的客观需要主要表现为政治上的权力要求。表现在:①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的平等、自由原则必然要求国家和社会管理的民主化,要求社会成员中的大多数都能参考加国家的政治生活。
②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导致民族统一市场和民族统一国家的形成,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不可能像小国寡民的城邦国家那样,由公民直行使,而必须通过中间体即代表的方式才能实现。 ③由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引起的利益分化,使各阶级、阶层或集团不仅为了自身利益而通过代议制民主争夺国家权力,而且为了取得胜利,还通过寻找合作者来壮大自己的力量。由此可见,导致政党产生的最直接原因就是以代议制民主为核心的民主宪政的发展。
(2)政党制度促进了近现代民主宪政的发展。政党制度并不消极地受动于民主宪政的发展。实际上,伴随着政党的产生和政党制度的建立,政党制度又反过来大大推动了近现代民主宪政的发展。 ①政党制度的出现使古代君主个人终身统治的专制政治转变为近现代政党的民主政治。这可以说是政党制度对民主宪政促进作用的高度概括。
②政党制度是解决民主宪政中不同群体间的矛盾、冲突的重要途径。利益分化形成利益差别是近现代任何国家都存在的普遍现象。
因此,协调和处理由利益差别引起的利益冲突、利益矛盾,从而维持政治和社会秩序和稳定发展是民主宪政的重要内容。政党制度则在这一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再次,政党制度状况直接影响民主宪政状况。这一点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多党制国家的政治局面异常动荡。
③政党制度还是扩大政治参与的主要措施之一。由于政党制度运行的结果就是使一定阶级、阶层或集团的代表人物能够对国家权力的行使产生影响,因此它自然构成为促进政治参与的主要途径之一。
6. 论述培养公民的宪法观念对于宪法秩序实现的意义。
【答案】宪法观念的培养贯穿于宪法秩序实现的整个过程之中。它既是宪法秩序实现的重要因素,又是宪法秩序的构成要素。培养公民的宪法观念对于宪法秩序实现的意义主要包括:
(1)观念宪法是宪法秩序实现的关键因素,因而培养公民的宪法观念对于宪法秩序的实现是必要的。培养公民的宪法观念是观念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2)由于受长期封建统治及其意识形态的影响,培养宪法观念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60多年的经验教训和我国宪法观念的现状,都表明在我国培养公民宪法观念上具有很大的紧迫性。应该说,在我国培养公民的宪法观念更有必要性和实用性。
(3)培养公民的宪法观念,有利于公民树立宪法权威意识,这对于维护宪法的最高效力,保证宪法的实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培养公民的宪法观念有助于公民对于宪法的正确理解,从而树立宪法信仰。宪法信仰对于宪法秩序的实现是必不可少的。
(4)培养公民的宪法观念可以增强公民的维权意识,正确的行使宪法赋予的各种权利和自由,从而起到监督和制约政府权力,即权利制约权力的目的。建立有限政府,限制政府权力是宪法秩序
实现的重要标志。
7. 民主选举有哪些基本特征? 民主选举有哪些基本制度? 如何保障民主选举的秩序、自由和公正?
【答案】(1)民主选举的基本特征
①选举权的普遍性
选举权的普遍性,要求享有选举权的主体应当是普遍的,除了必须具备本国国籍、己经成年、无精神病外,人民取得选举权别无其他资格限制条件。
②选举权的平等性
平等选举权的制度,是指所有选民在权利和地位上是平等的,每人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且分量或价值大致相等,即“一人一票,一票一值”,禁止以财产、教育、性别、居所、职业等不同为由对不同选民选举权的数量、分量进行区别对待。
③直接选举
直接选举就是民意代表机关代表或政府官员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的选举制度。间接选举,即由选民选出的代表选举产生民意代表机关代表或政府官员。直接选举相对间接选举来说更为民主,现代民主国家的选举法基本都规定实行直接选举产生民意代表。
④选举自由
民主选举必须是自由选举,选举过程必须充分自由才能保证选举的公正和民主。
(2)民主选举的基本制度
①选举团体
就选民团体的构成来说,各国的选举制度有地域代表制与职业代表制之分。地域代表制是指以不同的地方团体。职业代表制则以不同职业团体作为选举团体。现代国家的选举制度一般都是地域代表制。
②多数代表制、比例代表制与混合代表制
a. 多数代表制亦称“多数选举制”,是指获得一个选区选票最多的候选人或政党独占该选区全部选票或当选的选举制度。
b. 比例代表制亦名“比例选举制”,是由选民选择政党而非议员个人,因而选民们投的是“党票”,然后各政党按照所获得的选票比例分配议员名额。
(3)民主选举的法制保障
①严重的选举争议如果不能通过有效的法律机制及时、公正、有效地加以解决,选举争议将对国家整体秩序构成威胁。
②为确保选举的秩序、自由和公正,现代国家一般都制定了相当复杂的选举法律制度,把选举活动纳入宪法和法律的轨道之中。
③选举争议裁决模式主要是指选举争议管辖权的归属,具体由哪个机构来裁决选举争议。建立合理的选举争议裁决模式,保证裁判者足够中立、公正,是选举法治保障的核心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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