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民间文学艺术这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近年来多次讨论的主题,已逐渐引起各国广泛的重视。作为拥有丰富民间文学艺术资源的中国,也应将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列入立法议程。那么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法律保护的立法模式、制度设计等便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对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保护的必要性及与传统著作权的比较等的分析,认为民间文学艺术包括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和民间文学艺术传统知识三方面的内容,具有群体性、永久性、历史传承性等特征,不同于一般的文学艺术,于是提出了针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特有知识产权即“民间文艺权”,从主体、客体、内容三方面进行了具体阐释。由于民间文学艺术凝聚了特定群体的民族感情,代表了不同地区人们的精神面貌,因此在权利的设定上倾向于对权利主体的精神利益保护。针对民间文学艺术的常见侵权行为表现,提出了司法禁令、公益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等救济方式,希望能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起到功效。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有案例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历史实证分析法、逻辑推理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