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大学灾后重建与管理学院632法学综合A(法理、宪法)之宪法学考研仿真模拟五套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宪法解释的原旨主义与目的主义。
【答案】(1)原旨主义又称原旨解释方法,是指根据在宪法制定或修改过程中所采纳的宪法文本欲实现的目的(制宪者的意图)为基础,对宪法含义进行的解释;
(2)目的主义又称目的解释,是指对宪法上空白或有漏洞的部分,依照宪法的基本精神和意图,参照全部法条的基本原则,相关领域中的基本原则或先例而进行的类推解释。
2. 国家形式
【答案】国家形式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包括国家政权构成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的政权构成形式,指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国家的结构形式指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之间的组成关系。国家本质必定通过一定形式表现出来,而适当的国家形式能够更充分地体现和维护国家本质。
3. 宪法修正案
【答案】宪法修正案是指以修改宪法年代的先后重新设立条文,附于宪法典之后,按照“新法优于旧法”或“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凡与新条文相抵触的旧条文一律无效。宪法修正案是宪法的组成部分之一。宪法修正案主要有以下三种功能:①废除宪法原来的条款或者内容:②变动宪法中的规定:③增补宪法的条款或者内容。
4. 爱国统一战线
【答案】爱国统一战线是指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在进行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为了获得最广泛的同盟军以壮大自己的力量,同其他革命阶级以及一切可以团结的人们所结成的政治联盟。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包括两个范围的政治联盟:①在中国大陆范围内,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所组成的以社会主义为政治基础的联盟,这个联盟是爱国统一战线的主体。②广泛团结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以拥护祖国统一为政治基础的联盟,这个联盟是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任务是:高举爱国主义的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实现祖国的统一大业服务,为保卫世界和平服务。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二、简答题
5. 违宪与违法的关系是什么?
【答案】(1)违宪与违法的联系
违宪与违法是相对的‘对概念、范畴和制度。宪法学所研究的违宪是指直接违反宪法的情形,或者说是狭义上的违宪。
(2)违宪与违法的主要区别
①性质不同。违宪是违反宪法,违法是违反法律。
②主体不同。违宪的主体是能够直接依据宪法实施宪法行为的主体,通常包括国家机关和政党组织,公民个人并不享有依据宪法行使国家权力、实施宪法行为的资格,因而并不构成违宪的主体。国家领导人因能够依据宪法行使国家权力、实施宪法行为而可以构成违宪的主体。凡是能够依据法律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的主体都可以构成违法的主体,违法的主体既包括国家机关和政党组织,也包括所有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
③审查主体不同。进行违宪审查的是特定的违宪审查机关,有的国家是普通法院,有的国家设立专门的国家机关,有的国家是代表机关,而进行违法判断的机关通常是普通法院。
④制裁不同。违反宪法的制裁是针对行使国家权力的特定形态作出的规定,如违宪审查机关宣布法律文件无效、撤销违宪的法律文件、在个案中拒绝适用违宪的法律文件、确认政党组织违宪、确认具体的宪法行为无效、弹幼实施违宪行为的国家领导人职务等。而违反法律的制裁包括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刑事制裁,它们与宪法制裁的形态存在着巨大的区别。
6. 言论自由和民主选举之间存在什么关系?
【答案】言论自由是指一国公民通过语言表述各种思想和见解的自由,是国家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包括口头和书面等表述形式。广义的言论自山还包括新闻、出版、著作、绘画等自由。民主选举是山人民群众根据自己的意愿选举代表或领导干部。它直接表达了人民群众的意愿,也是直接体现人民群众参加民主管理、参与民主决策的行为。
言论自由是一种政治性权利,是民主政治得以开展并维持的前提。作为“第一人权”,言论自由的一端与形成和坚持关于任何主题的信念及观点的权利、传播和交流思想的权利、保持沉默的权利、听取别人观点的权利、获得和接触情报的权利等公民权利相连,另一端与宗教信仰自山、出版自山、集会、游行、示威自山等政治权利相连,从而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统一为整体,被公认为是其他权利的核心和基石。良好的社会秩序需要一个民主的政府统治,这个政府的主要领导人必须能至少近似地代表社会中每个人的利益。掌握统治权的统治者必须是人民自己,或是受人民控制的代表。控制的最有效方式就是民主选举。
概言之,言论自由是民主选举的前提和基础。言论自由的充分行使,能够传播政治真理,调动公众参与政治的积极性,使选举更加的民主,选出能代表民意的代表,从而使整个社会体现民意。
7. 什么是制宪权,制宪权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答案】(1)什么是制宪权
宪法制定权(简称制宪权)是指制宪主体按照一定原则创造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从抽象的角度来看,制宪权可以被看做一种价值体系,既包括制宪事实的力量,也包括使宪法正当化的权威与价值。
(2)制宪权的基本特征
①制宪权的正当性。制宪权的行使要服从一定的制宪目的,遵循宪法发展的客观规律。
②制宪权是阶级性与公共性的统一。一方面,制宪权反映特定阶级的根本意志,具有阶级性,另一方面,制宪作为人类治理国家经验的总结与升华,在客观上反映着社会公共职能,具有公共性。 ③制宪权的统一性。制宪权的存在形态具有完整性和统一性,小可分割和转让。
④制宪权的自律性。制宪权是主权国家独立意志的体现,它的具体运用过程与制宪内容体现特定民族意志的自律性,不受除本民族意志之外的其他意志制约。从某种意义上说,制宪权的自律性是国家权力独立性价值的必然要求。
8. 你认为法治与人治的最主要区别在哪里?
【答案】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法治与人治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划分法治和人治最根本的标志在于:当法律权威与个人权威发生矛盾冲突的时候,是法律权威高于个人权威,还是个人权威凌驾于法律权威之上。
(2)凡是法律权威高于个人权威的都是法治,而法律权威屈服于个人权威的则是人治。法治和人治绝不可能结合起来。
(3)“法治”一词并不只意味着单纯的法律存在,它要创造“一种法律的统治而非人的统治”。即法的权威高于人的权威,由法律支配权力是法治的根本。人治则相反,其认为人的权威高于法的权威,应由人支配权力。
9. 简述基本权利效力与宪法文化之间的关系。
【答案】(1)基本权利效力的含义
基本权利效力,是指基本权利的价值与具体内容能够得到实现的一种力量,具体表现为基本权利对社会生活领域产生的拘束力,其目的在于保障宪法规定的人权价值实现。
(2)宪法文化的含义
宪法文化作为一种法律文化,是指一国公民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主要是宪法实践)过程中所形成的有关宪法现象并直接影响人们宪法行为的、具有普遍性并相对稳定的社会心理和观念的总称。
(3)宪法文化与基本权利效力的关系
①宪法文化的发展离不开宪政实践,基本权利效力在宪政实践中得到体现。促进宪法文化的发展需要传播和普及宪政的基本理念,宪政的基本理念即宪政精神,是宪法文化的核心。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为核心,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因此,宪政体现了对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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