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昌大学中国宪法(同等学力加试)之宪法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
● 摘要
一、概念题
1. 国家形式
【答案】国家形式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包括国家政权构成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的政权构成形式,指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国家的结构形式指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之间的组成关系。国家本质必定通过一定形式表现出来,而适当的国家形式能够更充分地体现和维护国家本质。
2. 比例代表制
【答案】比例代表制是指依一定的计票方法,使各政党依其所得票数,按比例选出代表的制度。比例代表制的选举结果能公平反映各政党的政治实力,使党员人数多的政党多出代表,人数少的政党也可依比例选出少数代表,并可将死票减少到最低限度。
3. 宪法典和宪法性法律
【答案】(1)成文宪法典是指一国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由一种有逻辑、有系统的法律文书加以明确规定而形成的宪法。成文宪法典一般由特定制宪机关采用特殊制宪程序制定,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特点是体系完整、结构严谨、内容明确、条款原则、相对稳定、便十适用。
(2)宪法性法律是指一国宪法的基本内容不是统一规定在一部法律文书之中,而是由多部关联的法律文书表现出来的宪法,具体又分为:①宪法本体法,是指一国的根本制度由多部单行法律文书表现出来的宪法。宪法本体法一般由普通立法机关按照普通立法程序制定,其地位和效力与普通法律等同。其特点是内容单一、结构简单、制定方便、使用灵活。宪法本体法多为不成文宪法国家所采用。②宪法关联法,是指由普通立法机关为实施宪法而制定的宪法性法律,具体包括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议会(代表)机关议事规则、立法法等。其效力低于宪法,但属于宪法的范畴。世界各民主国家,无论是成文宪法国家,还是不成文宪法国家,均有宪法关联法。
(3)在成文宪法的国家,宪法性法律起到对宪法典的补充作用。而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宪法性法律是不成文宪法结构中的成文形式,具有重要意义,‘言是绝大多数宪法规范、宪法原则、宪法指导思想的载体。
4. 政体与政权组织形式
【答案】(1)政体是指政权构成的形式问题。即国家权力在同一层次上的划分问题,在这个意义上,政体就是政权组织形式。
(2)政权组织形式是指一定社会的统治者,为实现国家权力的有效行使和社会的有效治理而建立的不同类型的国家机关,以及由此形成的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配置关系。由于各国具体历史条件
的差异,不同的国家,其政权组织形式也各不相同,但大致可分为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
(3)政体与政权组织形式之间的区别在于:
①政体着重于体制,政权组织形式着重于机关;
②政体只是粗略地说明国家权力的组织过程和基本形态,政权组织形式则着重于说明实现国家权力的机关以及各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
③政体是对政权组织形式的抽象和概括,政权组织形式是对政体的具体化。
5.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答案】直接选举是指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国家代议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选举。间接选举是指不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而是由下一级国家代议机关,或由选民选出的代表(或选举人)选举上一级国家代议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选举。
我国选举法从基本国情出发,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全国人大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我国人民代表大会间接选举的层次较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就要经过两级或三级间接选举产生,即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是直接选举产生的,再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代表产生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再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代表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6. 单一制、联邦制与邦联
【答案】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之间的相互关系。国家结构形式是随着国家的产生和发展而形成和变化的。但一般说来,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有单一制和联邦制两大类型。
(1)单一制是指国家由若干普通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特别行政区等组成,各组成单位都是国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国家结构形式。
(2)联邦制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邦组成单位(如邦、州、共和国等)组成联盟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
(3)邦联是指若干主权独立国家为实现某种共同目的(如军事、贸易等)而结成的松散的国家联盟。
二、简答题
7. 违宪审杳的基本内涵包括一些什么内容?
【答案】违宪审查的基本内涵包括如下内容:
(1)违宪审查通常只能由宪法明确规定的特定国家机关进行。在承认法律文件可能违反宪法的前提下,就需要确定进行违宪审查的主体。而具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通常是山宪法明确规定的,只有美国为例外,美国宪法中井没有明确规定由哪个国家机关实施违宪审查,而是由美国的联邦最高法院通过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开创了由普通法院实施违宪审查的先例的。各国宪
法在确定违宪审查的主体时,通常考虑到本国的政治理念、政治体制、法律传统、法系、历史传统等因素,因此,各国违宪审杳的主体并小是单一的,而是呈现多样化的现象。
(2)违宪审查具有特定的程序和方式。基于违宪审查的特殊性,违宪审查具有不同于立法作用、行政作用和司法作用的特定审查程序和审查方式。当然,在实行不同的违宪审查体制的国家,其违宪审查的程序和方式又存在不同。在实行代表机关审查制的国家,既可以进行事先审查也可以进行事后审查,既可以进行抽象的原则审杳也可以进行救济性的审查; 在实行普通法院审杳制的国家,只可以进行事后的、救济性的案件审杳; 在实行宪法法院审查制的国家,既可以进行抽象的原则审查也可以进行事后的、救济性的案件审查; 在实行宪法委员会审查制的国家,既可以进行事先的抽象原则审查也可以进行事后的抽象原则审查。
(3)违宪审查的对象是宪法行为。宪法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和政党组织直接依据宪法所进行的行为,包括规范行为和具体行为。违宪审查机关即使进行事后审查也并不审理因法律行为而发生的法律案件。在实行司法审查制的国家,由同一个法院进行司法审查和法律诉讼,既依据宪法进行违宪审查,又依据违宪审查之后的结果进行法律诉讼。即违宪审查仅指法院依据宪法对法院审理法律案件中所适用的法律进行合宪性审查的活动,并不包括法院对法律案件的审理活动。
(4)违宪审查机关作违宪判断或者合宪判断。无论在实行何种违宪审查体制的国家,其违宪审查机关只依据宪法作违宪或者合宪判断,而不作违法或者合法判断。因宪法的实施而引起的问题属于宪法问题,所引起的纠纷属于宪法纠纷,由违宪审查机关作违宪或者合宪判断。因法律的实施而引起的问题是法律问题,所引起的纠纷是法律纠纷,由普通法院通过法律诉讼作违法或者合法判断。通常情况下,在社会生活中发生一个具体的纠纷以后,先作为一个法律问题和法律纠纷,由普通法院进行违法或者合法判断。如果在法律范畴内无法获得解决时,才由违宪审查机关进行违宪或者合宪判断。
(5)违宪审查机关如果认为构成违宪进行处理,即进行宪法制裁。在实行违宪审查体制的国家,宪法制裁的形式存在着不同。在实行代表机关审查制的国家,因代表机关地位较高,其有权对违反宪法的法律文件直接进行撤销:在实行司法审查制的国家,普通法院只能在所审理的具体案件中拒绝适用被认为违反宪法的法律文件; 在实行宪法法院审查制的国家,宪法法院有权撤销违反宪法的法律文件或者确认具体的宪法行为无效; 在实行宪法委员会审查制的国家,宪法委员会有权撤销违反宪法的法律文件。
8. 我国宪法实施的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是什么?
【答案】(1)我国宪法实施的有利条件
①有利于宪法实施的外部条件。宪法实施的外部条件是指宪法实施的外部社会环境。宪法实施的外部条件主要包括政治、经济和思想意识三个方面。
a. 有利于宪法实施的政治条件。宪法实施的政治条件既包括政治基础条件,也包括政治形势条件。政治的民主化程度决定着宪法实施的程度,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也就是贯彻落实宪法的过程。目前我国政治稳定,社会秩序正常有序运行,为宪法的实施提供了完善的政治条件。
b. 有利于宪法实施的经济条件。宪法实施的经济条件既包括宪法和宪法实施得以生存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