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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昌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综合(包括中国宪法、外国宪法、行政法学)之宪法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

  摘要

一、概念题

1. 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答案】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即物质帮助权,是指公民因失去劳动能力或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而不能获得必要的物质生活资料时,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生活保障、享有集体福利的一种权利。公民在特定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权的具体表现是:①老年人的物质帮助权。②患疾病公民的物质帮助权。③丧失劳动能力的公民的物质帮助权,主要指残疾人的物质帮助权。

2. 法治与宪政

【答案】(1)法治的内涵

①法治意味着严格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政治主张、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它包含一个国家以宪法为基础的法律和法律制度由静态到动态的运行过程。

②法治在功能上表现为对专制权力的决然否定和对民主政治的完善和维护。

③法治在价值取向上意味着对正义的追求和对人人平等自由权利的保护。

④法治强调国家受宪法和法律的限制,政府权力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任何越出轨道滥用权力的行为都同宪法相抵触,与宪政的价值取向格格不入。

⑤法治的集中表现是法律至上、宪法至上。

(2)宪政的内涵

宪政又称“立宪政体”、“立宪主义”,是指公民、国家等宪法主体的宪法地位在实际生活中的实现过程或状态,一方面国家权力严格按照宪法所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对国家进行有效的治理,另一方面,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得到充分的实现和保障。宪政的只个基本要素是:民主、法治和人权。其中,民主和法治都服务于相同的价值—保障人权,只是发挥功能的角度不同。

3. 具体权利与抽象权利

【答案】具体权利是指当受到侵害后可以诉诸特定的违宪审查机关予以保护和救济,请求发动法律强制机制的那些基本权利,人部分的自由权均属于具体权利; 抽象权利是指受到侵害后不能直接诉诸特定的违宪审查机关保护,而须有待于立法具体化才能在普通法律层面上得到司法救济的那些基本权利,各种社会权利大多属于抽象权利。

4. 宪法的价值

【答案】宪法的价值是指宪法本身及其在实施过程中能够满足宪法关系主体一系列需要或实现宪法关系主体一系列目标的内在规定性。

5. 首都

【答案】首都又称国都,是国家最高领导机构的所在地,通常也是国家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首都对内是一国的中心,对外是沟通各国关系的汇合点,所以具有国家象征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6. 义务性规范

【答案】义务性规范是指在调整公民基本义务过程中形成的,为公民履行基本义务提供依据的规范。其集中表现为公民应该履行的基本义务,在宪法中规定得比较清楚。

二、简答题

7. 权利制约权力的基本途径和方式有哪些?

【答案】权利制约权力是人民的主权者地位决定的。权利制约权力的基本途径和方式如下:

(1)从国家权力的来源看。宪法关系确定了国家权力是人民主权和公民权利的派生物,其主体根源是也只能是社会成员的大多数。国家权力的产生途径是人民的明确授予,宪法和法律在确认公民广泛政治社会权利的同时,也构建了完备的权力授予机制,即规定选举制度,公职人员要在普遍选举的基础上产生。人民通过这种机制行使权利,作出一定的意思表示,以形成社会公共意志来完成权力授予的过程。这是宪政条件下,任何强制性公共权力得以产生的唯一途径。除实行代议制度以间接形式产生国家权力外,公民也能通过宪法关系的有关机制直接参与权力活动,全民公决和现代社会逐步发展起来的共同参与制度就是公民直接参政的主要体现。公民直接参与创制、复决和罢免活动,是从根本上体现权利产生权力的形式。

(2)从国家权力的行使看,既然国家权力派生于公民权利,由公民通过权利的行使明确授子,那么,国家权力就应该是有限的。这不仅体现在国家权力范围的有限性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国家权力行使的方式、程序都必须经过公民的同意。宪法通过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行使进行制约、监督的方式体现为:

①法律制约。社会公共意志存在形式的宪法和法律在保障公民权利的同时,明确规定各种国家权力的行使范围、行使程序以及滥用权力的法律责任。

②政治制约。即在代议制条件下,宪法确定层层负责的政治责任制度,确保国家权力的行使最终向全体公民负责。

③社会制约。即在国家政治体制之外,由社会和公众通过各种形式对国家政治决策展开协商、讨论,对国家权力进行监督。它与法律制约、政治制约相互结合,实现原则性与灵活性的高度统一,使公民权利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参与到国家权力行使的过程中去,从而使国家权力的行使始终在公民的控制和公民权利的制约之下进行。

(3)从国家权力的行使后果来看,宪法关系确定了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行使后果的控制机制,这在制度上体现为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和政治责任制度。

①对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行使权力,对滥用国家权力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公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②对于行使国家权力却不能促进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公民既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又可以通过社会途径,要求其承担政治责任,包括行使政治选择权,使有关公职人员丧失对国家权力的掌握。这样,不仅在形式上保证了国家权力的合法运作,而且也对促使国家权力的行使产生了积极后果。

8. 结合我国2004年的修宪简述宪法产生、发展的条件。

【答案】(1)2004年我国宪法修改的背景符合了宪法产生所需具备的条件

①比较发达的商品经济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近代宪法正是以平等自由为思想基础和价值追求的,所以较为发达的商品经济是近代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自1999年之后,我国的经济迅速发展,原先宪法中规定的关于公民财产权、私人所有制、分配制度的规定已经不再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这是2004年宪法修改的经济原因。

②比较发达的民主政治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政治条件。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爆发和最终取得胜利,资产阶级需要将有利于自己的政治体制和政治权利及自由,以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固定下来。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才有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之说。从1999年以来,中国的政治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21世纪前后,中国社会的几件大事件以及对这些事件的讨论,促使中国人的权利意识有了很大改变。人们开始重新审视国家的功能,越来越重视国家权力存在的理由是为了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也进一步调整其治国方略。党的十六大提出了“三个代表”的思想和政治文明的概念。这是2004年修宪的政治条件。

③民主的、大众的和科学的文化是宪法产生的思想文化条件。近代资产阶级的文化革命对近代宪法的产生起到直接的促进作用。近代资本主义文化为宪法的产生提供了理论和技术条件。随着社会实践的不断发展,人民的权利意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民主意识以及参与国家政治思想的意识不断觉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也为2004年修宪提供了思想文化条件。

(2)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是宪法发展的条件的直接反映

①资本主义宪法的发展的条件在于英美法宪法精神的回归; 同时,其发展不外乎也是以新制度来保障人权和制衡权力的尝试。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发展的条件则是对本国无产阶级革命斗一争的胜利成果的总结,是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总结。

②2004年宪法修正案从18条到31条,中间涉及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各个方面,这是在对我国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总结,是宪法发展条件的体现。

9. 中国历次制宪的制宪机关有哪些类别和特点?

【答案】(1)中国历次制宪的制宪机关的类别

1949年9月29日,召开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了《共同纲领》,其制宪机关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1954宪法,是先成立了宪法起草委员会,由毛泽东任主任,提出宪法草案,后来在第一届全国人大卜获得通过。此后的制宪机关都为全国人大,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绝大多数通过。

(2)中国历次制宪的制宪机关的特点